叫錯名字。
其實。
不可原諒。
。。。。。
換我。。。。我不會當場發作。修養在這兒擺著。笑笑過去了。。。。
但是。
之後肯定會好好分手。101%。
因為。我覺得。大多數人類的相遇都是隻合適做好友。真正的愛情是很稀少的。不能濫竽充數。做好朋友也沒有什麽的。能夠叫錯名字。其實。。。。說明。。。。。(他身上被她留下太大的烙印。無法格式化。說明其本身的靈魂不夠強大或者沒有自我修複能力)
唉。
我好像。。真的。。愛不起來。。所謂老實好男人。。。。
對不起對不起隻是就文字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