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真實的人的社會逃脫不了等級製,等級高的就自然會比等級低的多些權勢。(父母權是其中一種)。所以尊重很難表現為平等的雙向關係,隻能表現為向上的單向關係。等級高的似乎是有權越界的。(地位,名望,金錢等等,都可以造就等級權勢)。
我也寫過關於尊重的文章。其實尊重的最本質含義是不越界,不侵犯他人的權利,也不讓他人侵犯自己的權利。
本文內容已被 [ 禾口 ] 在 2015-02-23 12:46:4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在理想的平等關係中,人就通過互相的尊重來維持和平協調的關係。不讓他人越界(自尊),也不越他人的界(尊重他人)。
但是真實的人的社會逃脫不了等級製,等級高的就自然會比等級低的多些權勢。(父母權是其中一種)。所以尊重很難表現為平等的雙向關係,隻能表現為向上的單向關係。等級高的似乎是有權越界的。(地位,名望,金錢等等,都可以造就等級權勢)。
但是真實的人的社會逃脫不了等級製,等級高的就自然會比等級低的多些權勢。(父母權是其中一種)。所以尊重很難表現為平等的雙向關係,隻能表現為向上的單向關係。等級高的似乎是有權越界的。(地位,名望,金錢等等,都可以造就等級權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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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也覺得我的想法太接近理想國了。。。
-塵凡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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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15 postreply
15: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