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醜惡的製度之說。根本問題是製度。有什麽樣的政府,就有什麽樣的人民,這說法不一定準確,但有什麽樣的製度,一定有什麽樣的執法方式。以此推理,責任全部由執法警察負,是否合適?
正如其它著名網站其他讀者說的,這吸毒女把孩子鎖在家裏出去偷竊吸毒是常態,鄰居看到孩子要吃的,也都給了。這次她把孩子鎖在臥室,隔斷了與外界的聯係。她不是罪魁誰是?她出去做違法的事,不知道有被抓的危險?如果她偷了超市的東西,超市保安把她抓了鎖屋裏忘了,孩子餓死算誰的?
再重複陳述一下執法警察的情況,沒有塵凡無憂女士編的所謂虐待電擊等待領導,而是聽信了吸毒女的說詞,打了電話給管區派出所,對方接聽電話的人有名有姓,為何不以追到底,從而完善製度杜絕悲劇?
俺仍然堅持己見:著名案件為原型的故事,不要為了宣泄自己的不幸情緒消費死者亂煽情。這跟吃人血饅頭差不多。
孫誌剛案件經由學者關注揭露呼籲,全國取消了收容所改變了收容遣送製度。10年過去了,書出了文寫了,熱鬧完了煽情完了沒有任何作為。
吸毒者應如何對待處理,毒品的危害,癮君子吸毒的表現人品啥樣,這話題可以上朔到林則徐禁煙焚燒鴉片。
尊重您狠咬痛打老貓捍衛塵凡無憂女士的智慧和選擇,網上有胡說的權利,也有認真的義務。俺不是學法律出身,願意聽取專業的解說。
謝謝聞訊先生。
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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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處境確實是吸毒母親造成的,但女孩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警察沒有把這個女孩的處境當回事。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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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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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個母親被抓,她告訴了警察女孩的情況,之後的她顯然無法為女孩負責,責任便轉移到警察了。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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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0: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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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老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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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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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女當然是受害人,她被抓後就沒有通知家人熟人去照顧她的女兒的權利,沒有律師為她辯護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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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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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
-老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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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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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智慧無關。如果我是那兩個警察之一,發生這樣的事後我情願去坐牢。但這並不是說別人沒有責任。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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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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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
-老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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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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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戒毒不應該。但抓吸毒的目的不是為抓人渣,而是要保護那個小女孩。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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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