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一而再,再而三的就俺評論明確一下:
1. 俺對塵凡無憂女士把吸毒女刻畫成弱勢受害人,不同意。您同意是嗎?
2. 俺對塵凡無憂女士罔顧事實,醜話兩位執行正當警務的警察,有非議。事實是,他倆已然通知管區,就算追究責任,管區警察有很大責任。作為一個學法律的,應該看到這種被輿論左右判刑的弊端,而不是為煽情而加害兩位警察。 您能說說,這樣草率判兩位執行警務的警察,為了平息民怨讓他們背起所有責任合適嗎?
然!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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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女當然是受害人,她被抓後就沒有通知家人熟人去照顧她的女兒的權利,沒有律師為她辯護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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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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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
-老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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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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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智慧無關。如果我是那兩個警察之一,發生這樣的事後我情願去坐牢。但這並不是說別人沒有責任。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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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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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
-老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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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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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戒毒不應該。但抓吸毒的目的不是為抓人渣,而是要保護那個小女孩。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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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