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為她正正經經地寫幾個字。卻又不知道該寫些什麽。我們,說起來已經是陌生人了吧。
去年夏天回去的時候,約她出來見麵,她終於肯了。想想再早的那一次,應是2010年夏天,他們剛剛離婚,我回去,打電話約她,她死活不肯見。
結果反被哥哥知道了這件事,聽他一陣數落。她跟你有什麽關係,你要去見她。
是啊,她跟我有什麽關係。如果她不跟我的哥哥有任何關係的話。
不是還有侄女麽?她是我親侄女的媽媽,不可以見見嗎?我總是會想著一些天真的理由。其實是不舍。即使她是一個陌生人,她曾做過十幾年我的嫂子。
一直想他們能合,卻最終徹底地分了。
那天遠遠地,還在出租車裏我便看到立在侄女身邊的她。胖了,也明顯地老了。算起來上次看到她還是06年,那時候塵兒還小,她會幫我帶著塵兒出去玩。凡兒剛半歲,她也會抱在懷裏喜愛,像我當初抱著嬰兒時的侄女。
就是陌生人了嗎?
她看見我,親近地笑。目光一一地看著三個孩子。愛兒她是第一次見。
同年的我們,她比我小一個多月。她嫁過來時,我還是小姑獨處。一晃十幾年,我已經兒女成行,她卻已是兩姓人。忽然想哭。我用力忍著,忍著,告訴自己這就是人生:無常,莫測。
跟她閑閑地聊著。我們曾是那麽親近,彼此分享過很多女孩間的秘密。都不是扭捏的人,也都不是伶俐乖巧,不會刻意討好。隻是我待她如嫂,她對我也不薄。
我們都回避談哥哥。她已經知道哥哥再婚的事。我沒有告訴她,哥哥聽說她受娘家人氣的時候也會心疼,也會茫然地對我說,你說我還能回得去嗎?我回不去了啊。這些,告訴她隻是徒增煩惱吧。不如她現在安安靜靜的一個人。
說到以後,她說,你放心吧,我會再找一個的,找一個更好的。然後她對我苦笑。其實我們都知道,她現在有多難。可是我也不是從前,我已經幫不了她了。
分 開的時候,她拿出幾百塊錢,要給塵兒他們。我怎麽能要。她推搡著,你曾經給過我的孩子那麽多。我的眼淚又要流出來。那都是曾經啊。我不能再給她什麽。而我 曾經給她的,哥哥已經變相剝奪去了。還有什麽比一個女人的青春更珍貴的嗎?新的婚姻法其實從不考慮弱勢女子的付出和生存。
分開時已經華燈初上。燈光下她的麵目又恍然回到從前。而我們要走向截然不同的回家的路。
見麵的消息,還是被新嫂子知道了。她笑我處事幼稚,雖然她比我還小幾歲。
我 想我是天真且幼稚的,我不知道該怎麽跟曾經的那個嫂子形同路人。我想看看她,哪怕隻是看看她。她結婚的時候我千裏迢迢趕回來參加他們的婚禮。我抱過她新生 的女兒,分享過她的喜悅。她照顧過我最親愛的外婆,照顧過我生病的父親。她跟我一同看父親入殮爐,一同將他安葬。她幫我照看過塵兒和凡兒,舅媽是塵兒兩歲 半回國時記住的最親近的人。
我是多麽幼稚的一個人啊,我無法把這樣的一個人當作陌生人。
而我能為她做的,也隻是這樣偶爾想起她,有些揪心的疼,寫幾個字,遙遙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