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如果是小凡哥哥落單,前嫂子另立門戶,小凡一樣有權利想念她!
太殘忍吧,連想念一個曾經對自己好,對自己的孩子好的人都不行麽?!
本文內容已被 [ 小活 ] 在 2014-04-16 12:37:0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所有跟帖:
• 真這樣,那是念舊和風度好。落單的前嫂子不願意見,哥哥也不樂意她插手,懂事的就不該強人所難。 -smartcode- ♂ (0 bytes) () 04/15/2014 postreply 12: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