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遺產/資產安排。
來源: 舞女 於 2013-06-13 11:02:10 [檔案] [博客] [舊帖
默的成年兒女們需要接班。而鄧需要自己的事業。
在默的生前安排離婚,從法律上分割開年輕後妻和成年子女們的利益衝突,這是非常理智的。
至於被人笑話什麽的。根本不在人家的考慮之內。
如果按照遺囑將會得到很大的挑戰和執行的困難。
不如離婚這個法律走的會得到實際保障。
我的看法。在家壇也是這樣說。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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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在哪裏也是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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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2013 postreply
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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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生意不欲著會賠?。。
-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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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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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你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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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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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感覺你們都在惦記呢
-肥腸滿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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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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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麽說老默還是在保護她?比較匪夷所思。
-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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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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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得看有多少錢。
-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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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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