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遺產/資產安排。
來源: 舞女 於 2013-06-13 11:02:10 [檔案] [博客] [舊帖
默的成年兒女們需要接班。而鄧需要自己的事業。
在默的生前安排離婚,從法律上分割開年輕後妻和成年子女們的利益衝突,這是非常理智的。
至於被人笑話什麽的。根本不在人家的考慮之內。
如果按照遺囑將會得到很大的挑戰和執行的困難。
不如離婚這個法律走的會得到實際保障。
我的看法。在家壇也是這樣說。
所有跟帖:
• 我的看法。在哪裏也是這樣說。 -ghost_in_shell- ♂ (219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07:24
• 他做生意不欲著會賠?。。 -舞女- ♂ (103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23:39
• 我說的你不信 -ghost_in_shell- ♂ (83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28:12
• 咋感覺你們都在惦記呢 -肥腸滿肚- ♀ (177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4:32:45
• 這麽說老默還是在保護她?比較匪夷所思。 -林卡- ♀ (114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33:25
• 還得看有多少錢。 -舞女- ♂ (0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