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在家壇也是這樣說。

我真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遺產/資產安排。
來源: 舞女 於 2013-06-13 11:02:10 [檔案] [博客] [舊帖


默的成年兒女們需要接班。而鄧需要自己的事業。

在默的生前安排離婚,從法律上分割開年輕後妻和成年子女們的利益衝突,這是非常理智的。

至於被人笑話什麽的。根本不在人家的考慮之內。


如果按照遺囑將會得到很大的挑戰和執行的困難。

不如離婚這個法律走的會得到實際保障。
 

所有跟帖: 

我的看法。在哪裏也是這樣說。 -ghost_in_shell- 給 ghost_in_shell 發送悄悄話 ghost_in_shell 的博客首頁 (219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07:24

他做生意不欲著會賠?。。 -舞女- 給 舞女 發送悄悄話 舞女 的博客首頁 (103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23:39

我說的你不信 -ghost_in_shell- 給 ghost_in_shell 發送悄悄話 ghost_in_shell 的博客首頁 (83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28:12

咋感覺你們都在惦記呢 -肥腸滿肚- 給 肥腸滿肚 發送悄悄話 肥腸滿肚 的博客首頁 (177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4:32:45

這麽說老默還是在保護她?比較匪夷所思。 -林卡- 給 林卡 發送悄悄話 林卡 的博客首頁 (114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33:25

還得看有多少錢。 -舞女- 給 舞女 發送悄悄話 舞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3/2013 postreply 13: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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