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先走的可以不負責任的說。

本文內容已被 [ 九婷 ] 在 2012-05-30 06:49:1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所有跟帖: 

想不負小孩的責任,,,哪裏會這麽容易啊~~~法庭見. -舞女- 給 舞女 發送悄悄話 舞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7/2012 postreply 14:01:1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