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凸哥,一點個人看法:雙規其實是一種特權的表現。有它的不合法性,所以不能立法。

來源: 一江小魚 2012-05-15 09:07:5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7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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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半夜雞叫:政改,激情還是理性賈平凸2012-05-14 22:34:26

因為隻適合國家幹部,不適合普通百姓。沒有人會對普通百姓雙規。

所以雙規不符合法律所應有的普遍性。

(1)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律作為一般的行為規範在國家權力管轄範圍內具有普遍適用的效力和特性。

(2)法的普遍性包括法律效力對象的廣泛性;法律效力的重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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