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詩相當於浪漫主義, 格律詩就像古典主義

格律是對情感的束縛和規範。而在束縛之下能夠綻放的自由,才是充分的自由。

西方許多傳世的詩人們,都是把格律詩掌握得爐火純青之後,才改寫自由詩的。這就好比要寫狂草,首先要打好正楷的基本功。現在許多新詩人往往忘了這一點,完全跳過了格律的階段,而直接寫自由詩。

我覺得詩與其它文體不同,是要講究韻律的,否則還叫什麽詩?直接叫斷句散文好了。寫格律詩的過程,實際是一種情感的Cristallization,使情感升華為藝術,從而迸發出含蓄和內斂的美。

但是格律詩也容易走上另一個極端,就是追求過分的纖巧,從而抹殺了真實的情感,而充滿了匠氣。中國晚唐時期的詩、法國十八世紀的詩就有這個毛病。

所以正道應該處於兩者之間:遵循格律的形式,而充沛著自由的情感。但是這個當然是說來容易做來難。能成功調和二者的,那就成了傳世名作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