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沒有謀殺,二級謀殺等說法,這本身就忽略動機。沒有精神科證明,即使有激情說法存在,也不能歸納為失常,換誰判都一樣的結果。
唯一讓我個人認為有歧義的是這案子應該可以爭取死緩(我隻提到可以爭取,不是指一定改判),但這次法律程序走得過快。不單說個案,法律本身最講究嚴謹,特別碰到判死刑這類案件,拖,不是錯,而是更嚴肅對待,最後在盡最大可能達到完美判案的境地判處死刑。以上是我不帶感情的小議論。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中國司法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此案審理過程中已經達到完美的可能性。就個人而言,我不信;我不信,不代表這判錯了。這是我感情因素在裏頭,我本身對死刑就排斥;去死刑是不是適合中國,大題目了,我回頭肯定在家會胡攪蠻纏和老牛討論,但不能在公眾論壇大放厥詞,至少現在沒有底氣沒有強有力沒有盡量嚴謹的論據前。。。
不帶私人感情地再說到媒體和民意,此次案件中肯定是有作用的,這無論中外都是有類似情況發生,並不奇怪。相對而言,因為有陪審團製度,西方可能在杜絕陪審員受外界影響上會做得好些。蜜瓜這點我是認同的,司法必須獨立,才能更接近公平和公正,這個獨立不僅僅指之於政治,也包括之於媒體。回到此案,如果沒有受外界影響的陪審團參與,仍判死刑立即執行,更能體現司法的公平和公正。
個人感情帶入此事會很痛苦,我不做此虧本選擇。
哦,最後認為拿殺本拉登和藥家鑫比較說"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合理性,是對討論法律事件的無理。可歸於感情帶入。所以我說這會痛苦!
k,要不是你也寫了,我哪用躺床上舉著手機打這老半天!累了,不說了。
是不是他殺的?是他。
所有跟帖:
• 頂玉珠! -九婷- ♀ (0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11:46:20
• 司法政策上其實本該更可能判死緩。 -玉珠- ♀ (105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13:58:04
• 還不好好休息? -快活刀- ♀ (47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13:49:17
• 嘿。我現在放你一馬哈。。。你好好休養,回頭接著煽! -玉珠- ♀ (0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13: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