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傳奇

來源: 人在天涯 2010-12-01 08:11:1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11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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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看江西衛視的《傳奇故事》,看到了一個讓人細想起來頭皮有點發麻的事。類似的事大約一年多前在這個節目裏也看到過,情節十分近似,隻不過發生不同的地點不同的人身上,本人當時就有想寫點什麽的衝動,冷靜下來還是放棄了。心想也許自己出國時間久了,國內的情況已經沒法做到充分體驗, 也許這樣的事情在國內已經算不上什麽新鮮事,寫出來反而讓國內的朋友們笑話我少見多怪。沒想到昨天再次看到了這樣的事,立刻覺得,不寫下來對不起自己。

 

事情就發生在今年(2010),主角是一對母女,母親74,女兒40多歲。女兒(張女士)持有日本綠卡,常年居住在日本,幾年前和日本丈夫一起搬來中國居住並做生意。後來與丈夫離婚,丈夫返回日本,她暫時留在了國內。張女士生意有成,自己擁有三處房產,到今年,這三處房產總價約600萬。不知怎麽的,張女士的母親(張母)打起了女兒房產的主意,而且手段匪夷所思。張母先是通過在當地派出所工作的自己的另一個女婿開具了一張蓋有派出所印章的文件,文件“證明”張女患有精神分裂症。後來此事敗露,張母的女婿被開除公職,從此基本不再與張母聯係。張母一計不成再生一計,不知用了什麽手段叫來了幾個親戚,連逼帶綁把張女士送進了當地的一家精神病院,而且竟然弄到了一份醫院出具的認為張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書。至此,張女士被合理合法地關進了精神病院。

 

張女士不至一次逃出來過,但每次都被張母發覺,然後又是與其他親戚一起連綁帶架地送回醫院。有次張女士逃出來,躲在了一位朋友家,被張母知道後,率領眾人堵在那位朋友家門口,不許任何人進出,而且24小時輪班,直到張女士最終放棄抵抗,出門投降。事情過後,張母把張女士的身份證,護照,銀行存折全部收走,藏了起來。

 

當地媒體得知了這件事,采訪當事人,張母麵對鏡頭毫不掩飾地說(大意),隻要張女士不簽轉讓(房產)協議,就說明她病還沒好,就不能出院。

 

在媒體的協調下,張母同意暫時接女兒出院。出院當天,出現在鏡頭裏的張女士神情疲憊,對如同影子一般寸步不離自己身邊的張母顯得表情淡然,一言不發。但是一旦張母離開片刻,張女士立刻麵對攝像機發出哀求,懇求大家救救她,幫她逃出去。不料話剛說兩句,張母中途返回,發覺不對,又是攪鬧一番。

 

因為沒能與張母達成協議,張女士再次被送進精神病院。後來,張女士又一次設法逃出,並在朋友的幫助下藏了起來。在此期間,朋友替她出麵幫忙補辦了各種證件。有些證件需要申請人親自到場,朋友於是先讓張女士等在外麵的車裏,自己先進去和工作人員協調好,然後出來把張女士接出車,兩人再返回辦事處。整個過程記者全程跟蹤拍攝,兩人跑步完成全部動作,場麵極象地下黨在秘密接頭。

 

張女士終於補辦齊了全部證件,然後她把三處房產全部捐給了慈善機構, 自己返回了日本。臨行前她麵對鏡頭說,她再也不回來了。

 

這件事情到此結束,不妨再看看另一起《傳奇故事》報道的類似事件。

 

事情發生在一年多前。也是一位女士,生活工作在南方某城市,也是生意有成。該女士一心向佛,打算把自己的財產捐獻給幾家寺院和佛教機構,招來親屬們的一致反對,被親屬們強行送進了精神病院。這家精神病院不僅生活條件極差(比如洗澡間裏到處是糞便),而且給每個病人進行強製治療,有電療和服藥等方式。幸運的是,該女士最後在媒體的幫助下逃出生天,獨自去了另一座城市。

 

這兩件事情最觸動我並促使我寫下這些文字的,並不是象張母這樣的極品母親和她的所做所為。這些年來,國內發生的隻認金錢不認親情的見怪不怪之事,本人也算是見識了不少,比如一個孩子, 被養父母趕出家門流浪街頭,之後卻因為拆遷款的利益被幾家親戚爭奪撫養權;比如一個父親,為了達到貧困線領救濟金,長期不讓孩子上學來刻意製造無力交學費的假象;比如一個被親生父母拋棄了的孩子,被好心人收養了(未辦理收養手續)十幾年,中了一筆抽獎後親生父母突然出現,與孩子的養父母打起了爭奪撫養權的官司;再比如一個有智力障礙的女子,被親生父母先後賣給三家人當老婆,最後卻落得無家可歸,在村裏撿破爛。

 

和這些事情相比,本文講述的這兩件事在這方麵,無非是五十步一百步的差別,讓本人無法大驚小怪。本來嘛,這個世界上有些人,視非金錢之物如糞土,個人追求而已,旁人犯不著囉嗦。更何況在現在的中國,笑貧不笑娼,誰又能如何?

 

讓我最困惑的是,這兩起事件中的受害人都不是精神病人,卻都被合理合法地送進了精神病院,為什麽會這樣?

 

張女士那個事件裏,院方的診斷書表明門診醫生是根據“旁述”(旁人敘述)作出張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診斷,也就是說,診斷的根據完全來自張母和其他親屬的敘述。但是這份診斷書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這也是為什麽雖然張女士曾經就此事訴諸法律但法院卻無能為力的原因。第二起事件更是離譜,依照院方規定,隻要有人願意承擔費用,院方就可以接收病人並對其進行精神病治療,換句話說,連診斷都可以省了。

 

本人不是學醫的,但是至少知道在對精神病的判定過程中,有一係列針對病人本人的診斷手段,這些手段上述兩家醫院不可能不知道,但是竟然如此草率地將一個健康人當作精神病人收治,而法律對此竟無能為力。不知道這是否可以僅僅被看作是一個法律上的空白或者漏洞,也希望它僅僅是一個漏洞,而不是在法律條款的字裏行間裏閃爍其辭,有意無意地為某種行為提供法律上的默許。

 

安元鼎公司的名字現在對老百姓來說應該不陌生,每次“兩會”期間被這家公司遣送回家的赴京上訪人員裏,有些人的遣返目的地並不是他們的家,而是精神病院。這些人被送進精神病院前是否經過了嚴格的醫學診斷,本人無法妄加猜測,但是前麵提到的法律漏洞,使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幾乎沒有障礙。

 

事關和諧,不再多說,還是回到傳奇故事,就事論事罷。

 

如果有這樣的漏洞存在,諾大的中國,以後還會有人掉進洞裏去。他們當中幸運的,比如故事裏的兩位女主角,也許會被媒體關注而得救;不那麽幸運的,不知道會在裏麵住多久,不知道會不會最後真的變成了病人。

 

希望這個漏洞將來會被補上,在那之前,隻能祈禱上帝自己的親人裏不要出現象張母這樣的極品,否則隻有遠離他們,或者遠離那片土地。

所有跟帖: 

-紅袖添香老板娘- 給 紅袖添香老板娘 發送悄悄話 紅袖添香老板娘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10 postreply 11:14:19

除了歎氣,還真不知道說啥好~隻能歎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NOFREE- 給 NOFREE 發送悄悄話 NOFREE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10 postreply 13:47:40

鑒定蓋章~LZ天涯論壇去的太少,我都麻木了 -自娛- 給 自娛 發送悄悄話 (113 bytes) () 12/02/2010 postreply 18:00:17

傳奇的是本應法律解決的問題,電視台不幫著走正當的程序,卻拍什麽電視片... -三十沒立- 給 三十沒立 發送悄悄話 三十沒立 的博客首頁 (200 bytes) () 12/02/2010 postreply 19:48:00

一種變態 -觀眾而已- 給 觀眾而已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3/2010 postreply 08:42:00

有些人是不是總覺得世上的資源不夠大家用的,才這麽孜孜奪取? -crapemyrtles- 給 crapemyrtle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3/2010 postreply 18:07:51

我咋覺得這叫作孽呢,另一個故事 -見習煮婦- 給 見習煮婦 發送悄悄話 (561 bytes) () 12/10/2010 postreply 22: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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