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家應該在2011年內出來。理由是
1)坦白從寬,
2)配合政府積極改造,
3)因獄中高蛋白高脂肪的飲食條件下未能造成明顯心血管類致病征兆,參加肖傳國教授的獄中攻關小組的研究工作,爭取在2013年內為第二名大陸罪犯獲得諾貝爾獎做貢獻。
5)改編Chapter08為Chapter10,副標題“諾貝,是極大的犯罪”,成功衝擊2014年諾貝爾文學獎,打破尚無一人獲得三項諾獎的吉尼斯記錄。
6)參加張藝謀導演的10劇組,擔當編劇和主演工作,以其諾獎的主身份為影片爭取2015年奧斯卡最佳外語片提名並最終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