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方斌新租房,半個月就遭驅趕將流落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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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斌說,他4月15日和房東簽下一年租約,並支付一年房租,三日後就被要求解除租賃合同。

武漢公民記者方斌出獄整整一年,本周三(5月1日)方斌告訴本台,他從礄口區搬到黃陂區一社區居住,並簽下一年租約,才半個月就被房東趕出租屋,要求解除合約。4月28日,他家的水、電和煤氣被切斷。

今年4月30日是武漢疫情期間的公民記者方斌出獄一周年。方斌5月1日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他被房東逼遷:“4月27日,他們把我住的位置(單元),水和電都停了。原來我住在礄口,後來我就搬家到黃陂。他們(警察)知道我從礄口區搬到黃陂區,黃陂這邊就不讓我住在黃陂。他(警察)就施壓房東,要房東出門趕我走。房東就說‘受不了,受不了,你趕快走吧’,我現在到處流浪。”

方斌說,4月15日他和任姓房東簽下一年租賃合約,並支付一年租金和物業費。三天後,當地街道辦得知方斌入住該區,就通知房東與他解約:“房東說,我把錢退還給你,求求你。但是房東不敢說誰向房東施壓。”

簽署一年合約 三天後房東要解約

方斌說,他入住一周後,被告知房東以50萬元把房子出售,並向方斌出示買賣合約。他說,不知這份合同真假,其後新買家出麵催促方斌搬離,並斷水停電:“我27日離開,28日把門打開了,29日又給我房內的水電都停了,29、30以及5月1日連著三天。今天早上又把我的門鎖搞壞了,我進不去了,門都搞壞了。”

本台去年5月1日曾獨家報道,方斌30日刑滿出獄後,立即被當局送往北京,而北京方麵不願收留方斌。次日早晨,方斌又被連夜送上高鐵,第二天上午回到武漢。其後,方斌住在武漢市礄口區,因時常受到來自警方的盤查,於是搬到郊區黃陂。

方斌說,黃陂區灄口街街道辦覺得他將造成“維穩”壓力:“他們覺得我住在這裏‘危險’,他們要‘維穩’,這個、那個的。又派人管著我,要產生這個費用,那個費用,反正他們覺得(我在這裏)麻煩,來一個人,他們多一個責任。他們現在趕我走,沒有道理啊,我合同都簽署了,為什麽要趕我走。他要我走就要賠償,按照消費法規定是3到10倍的賠償。因為房東不能把房子出租又出售。他說已經賣了(房子)。”

本台致電黃陂區政府灄口街道辦事處,但始終無人接聽。

2020年2月1日,武漢疫情爆發期間,方斌通過視頻揭露了武漢疫情死亡情況,其後遭到當地警察抓捕,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方斌3年有期徒刑。去年4月30日刑滿出獄。

另一公民記者張展13日刑滿

方斌的一位友人彭女士告訴本台,方斌自4月中旬搬入礄口新居後,常有訪民和維權人士光顧,使得當局如臨大敵。她說:“他現在被斷電斷水,晚上家裏是黑的,煤氣、水電都斷了。現在就是要趕他走。就是因為不久前,他們維權人士去看了他一下,去的人多了。”

另一位公民記者張展報道新冠肺炎疫情,被以“尋釁滋事”刑事拘留,其後被判刑4年,張展將於5月13日期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