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接受中央巡視 這四省被指腐敗問題仍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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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在深圳開辦的大檢察官研討班上透露,今年上半年,檢察機關依法起訴孫政才等15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

本周,有“兩棵樹”出現在法庭之上:7月26日,福建省委原副書記、福建省政府原省長蘇樹林因受賄、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獲刑16年,並處罰金300萬元;7月27日,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在廈門受審,受賄金額達2.758億餘元,從股市非法獲利超過1億元,還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9.16275億元。

7月26日,隨著對8家中央單位和8家央企巡視反饋情況的集中公布,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反饋情況全部“出爐”。找問題更深入,講問題更鮮明,政治巡視的“利劍”作用得以凸顯,巡視整改更是“四個意識”的試金石,也是檢驗“兩個責任”的重要標尺。

共性問題、頑固問題仍然存在

2018年2月21日,大年初六,當大多數人還沉浸在春節闔家團圓的歡樂氣氛裏,中央第一巡視組就已趕赴福建省開展工作。從2月22至24日,短短三天時間裏,15個中央巡視組全部完成對30個地方和單位黨組織的進駐,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全麵展開。

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是本屆中央的首輪巡視,為期3個月。巡視範圍包括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蘇、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寧夏14個省區,住建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國家體育總局、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新華社等8個中央單位,以及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旅遊集團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等8個中央企業。此輪巡視,首次將巡視省區涉及的10個副省級城市的四大班子黨組主要負責人一並納入巡視範圍。

7月22日,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部分反饋情況公布,14個省區和10個副省級城市的“體檢報告”出爐。其中,河南、遼寧、山東、湖南四省曾是十八屆中央巡視“回頭看”地區,這也意味著黨的十八大以來,這四個省均接受過3次中央巡視。

在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中,這四個省存在一些共性問題:首先被指出的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還有差距,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等問題。這充分體現了十九屆中央巡視認真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杆,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不斷深化政治巡視。

在全麵從嚴治黨方麵,河南“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重點領域腐敗問題仍然多發”;遼寧“腐敗問題在有些地區、有些領域依然突出,反腐敗減存量、遏增量任務艱巨”;山東“‘兩個責任’落實不夠有力,‘軟’問責多、‘硬’問責少,不收手、不收斂問題和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仍然比較嚴重”;湖南“一些基層單位腐敗問題比較突出”。

作風建設不到位也是四省的共同問題:河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明目張膽與隱形變異並存,有的幹部作風虛假飄浮”;遼寧“不擔當、不作為問題比較突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積弊猶存,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山東“‘四風’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多發,有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湖南“領導幹部公款聚餐、收送紅包禮金等問題仍然突出”。

在選人用人方麵,中央巡視組反饋指出:河南“選人用人問題比較突出,幹部選任規矩、程序和標準意識不強”;遼寧“選人用人問題比較突出,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仍有市場”;山東“選人用人上存在跑官要官、裙帶關係問題”;湖南則存在“帶病提拔”、檔案造假等問題。

8家被巡視央企有五大“通病”

7月26日,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對8家央企的反饋情況集中公布。8家央企努力推進黨的建設和全麵從嚴治黨,黨內政治生態逐步改善,但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黨建工作、選人用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輪巡視整改等五個方麵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問題,成為8家央企的“通病”。

“通病”之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紮實。中央巡視組對8家央企均指出存在這一問題。

比如,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下功夫不夠”;中國旅遊集團有限公司“不夠主動,入腦入心見行動不夠”;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不夠深入紮實,示範傳導不到位”等。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是新時代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中央巡視組指出8家央企存在的問題,也給其他未被巡視的央企敲響了警鍾。

“通病”之二是黨建工作抓而不實,8家央企普遍存在黨建方麵的問題。

比如,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境外單位黨建工作針對性不強,有的黨組織設置不合理、作用發揮不充分”;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建弱化問題仍然存在,黨建基礎不夠紮實,不遵循黨章黨規辦事現象時有發生”;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建工作抓而不實,存在黨建與業務‘兩張皮’現象”。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任何時候都不能放鬆。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央企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等問題,必須下大力氣解決。

“通病”之三是選人用人存在問題。選人用人問題,是十八屆中央巡視發現央企普遍存在的問題,此輪巡視反饋,8家央企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這方麵問題。

比如,本輪巡視指出中國通用技術集團公司“選人用人問題比較突出,存在‘帶病提拔’問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選人用人問題比較突出,任前把關不夠嚴格,圈子文化依然存在”;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違規選人用人問題反映比較集中,突擊提拔幹部、‘近親繁殖’問題較為突出”等。

“通病”之四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四風”問題禁而不絕。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頻發,有的領導人員特權思想比較嚴重”;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隱形變異,有的下屬單位存在公款吃喝等現象”;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查屢犯,一些幹部存在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

當前,“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的隱患不容忽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必須久久為功、馳而不息。

“通病”之五是巡視整改不力。中國通用技術集團公司“上次中央巡視整改不嚴不實,存在掛空擋、走過場現象”;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巡視整改一度存在‘過關’思想,上輪巡視指出的突出問題尚未有效解決”;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上輪巡視整改不到位,重點領域違規違紀問題整治不力,執紀問責沒有形成足夠震懾”等。

做好巡視整改的“後半篇文章”

巡視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不解決,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正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出席巡視反饋會議時指出,巡視整改是“四個意識”的試金石,也是檢驗“兩個責任”的重要標尺。

從30個地方和單位黨組織的巡視情況看,巡視整改不力的問題較為集中,老問題“濤聲依舊”,“過關”思想仍有市場。

以河南的違規選人用人問題為例,十八屆中央第三輪巡視反饋指出,“買官賣官問題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賄選問題一度也比較嚴重;幹部帶病提拔問題時有發生”;十八屆中央第十輪巡視“回頭看”反饋問題依舊:“選人用人問題反映集中,存在‘帶病提拔’、說情打招呼的問題”;從此次巡視反饋看,這一問題仍然突出。

河南、遼寧、山東、湖南四省均存在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不到位的問題:河南“對上次巡視整改不夠重視,部分問題搞選擇性整改”;遼寧“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不到位”;山東“巡視整改存在做表麵文章現象”;湖南“對十八屆中央巡視發現的‘三超兩亂’等問題整改落實不夠到位”。

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巡視不僅要揪出腐敗分子,更要查找出被巡視地區和單位政治生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切實擔負起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趙樂際同誌在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動員部署會上強調,推動解決問題是巡視工作的落腳點,要強化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

十八大以來的巡視工作,圍繞強化被巡視黨組織的“四個意識”和責任擔當,在強化責任追究上采取了不少有力舉措。十八屆中央巡視把麵上的問題掃了一遍以後,被巡視地區和單位既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形成“長久立”的機製,但不同地區和單位在整改力度和效果上不平衡。

翻閱整改公開情況可以發現,有的被巡視黨組織直接針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報出數字、列出清單,點人點事,給出整改具體結果;有的卻對巡視組提出的問題語焉不詳、含糊帶過。在十八屆中央對16個省(區、市)開展“回頭看”時,“對上一輪巡視發現問題整改不力”問題不同程度存在。

本輪巡視啟動之初,各中央巡視組就提出把十八屆巡視整改情況作為巡視監督重點,將對照巡視報告、反饋意見以及被巡視黨組織整改報告,看有沒有報假賬、做表麵文章的問題,同時將用好問責武器,對敷衍應付、整改不力的,推動嚴肅問責。所謂“新官”不能不理“舊賬”,前不久各省區市剛剛完成換屆,要緊緊咬住“責任”二字,不管是“老問題”還是“新問題”都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

此次巡視反饋中把“老問題”再次一一指出,恰恰是在兌現巡視啟動之時的目標:此輪被巡視的其他地方和部門,必須杜絕,建立整改落實常態化、長效化機製,對上次整改落實不到位和這次巡視新發現的問題一體整改,確保整改真正到位、見效。巡視整改不到位,休想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