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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命題的記憶(下)

(2023-09-21 20:13:11) 下一個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文言斷句,選擇題遠不如讓學生直接標點更為科學公正。曆年的文言斷句,都是從閱讀材料中選三五句話,用選擇題型式來考核考生,這是最為憋屈的命題。幾句文言,其中可斷上亦可斷下的“模糊”知識點最多隻有一個,而要把它做出三句錯誤的選項,本身都是非常困難的。

如果說,任何一組選擇題,四個選項有一、二個選項缺少似是而非的“疑惑性”,也就沒有“考”的意義了,這道題隻是給每個考生送上3分而已。如硬要如此文言斷句題,則應堅決堅持以四個不同句子作為選擇內容。甚至可以說,拚音、錯別字或病句題,現在采用的選擇題型絕對不如三十年前給幾個字注音,改正錯別字,改正病句,那樣絕對能考出考生的真水平,增強考試的區分度,然而,就今天的整個語文試卷來看,有關拚音、錯別字或病句題采用的選擇題型,較之其它一些選擇題,應該還是較好的題型形式。

任何時候,改革是好的,但改革不等於全盤否定曆史,一定是要在繼承的基礎上談發展,這才是科學的態度。而在適當的改革階段,再又回頭來檢視過去,就會發現,某些被棄之的“舊”也許比流行的“新”要好一些。總之,高考試卷決不能因為閱卷的便捷而設置題型,科學選拔人才是考試的唯一目的,而語文這一特殊的學科更需要有“不合時俗”的科學舉措。

  教材是教學之本,是實施教育的文本依據。可以說,自人類產生教育以來,教育者無不極為重視教材的編撰。中國教育史上,出現過無數優秀的教材,以至於到了今天仍然有著借鑒的意義。無庸諱言,我對教材的編寫是極不成功的存在著相當部分的不合理性。既然確定了今天的教材,那麽,教師的教,學生的學,考試的考,三者必須無條件的以教材為本。高考是中學語文教學的指揮棒,所以,緊扣教材是高考命題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怎樣緊扣教材,說來容易,做起來卻很困難。首先,我們務必明確一個概念,緊扣教材並不是試卷上所有題型和所有內容必須源自於教材文本,而是應符合教材的內在知識的精神實質,即內容的深淺度,閱讀的理解度,語言的認識度等。關於這一點,很有可能在命題老師的命題思考過程中有所忽視。比如說,在命題中,無論是哪一類材料的選擇,首先要考慮的是其知識度是否與教材具有相似性。舉個例子,關於魯迅的文章退出語文教材的討論一直在持續,實際上,主張退出者並非是說魯迅的文章不好,而是其內容深度不適合中學生的生活認。所以,在命題選材中,最好不選魯迅的作品亦如古代文學作品中,莊子的作品就不太適宜中學生的思想認知,而清代王闓運、王船山的作品不太適宜中學生的知識認知。命題中所選用的文言文,其中字、詞、句式乃至用典使事,一定不要超出中學語文教材的知識範疇。有時一個生詞、一個僻典便會影響到考生對整段文字的閱讀和理解。舉例說,“武”字作“武力”、“用武”、“勇武”諸義均可入題,但“腳印”一義則不可入題;再比如“坐”,其“座位”、“犯罪”、“因為”等義均可入題,但“(訴訟時在法官前)對質”這一義項則不可入題。《詩經》中“其雨”之典可以入題,但“曰歸”之典不可入題;明人王象春《題項王廟》一詩中,“垓下美人泣楚歌”之典可以入題,“定陶美人泣楚舞”之典不可入題;諸如此類,不勝枚舉。而科技類不宜選用較為冷門、或門類太細的文章。比如說,介紹航天高科技、介紹物理中粒子的文章,恐怕不太適宜中學生閱讀。再就是題目的設計也必須考慮中學生實際,比如說讓考生判斷一個“遺失啟事”的用語規範與否是緊扣教材的命題,但讓考生判斷一份“合同”的用語規範與否則不太合適。再比如古典詩詞的閱讀欣賞,其考試目的應該主要是考察考生明其體製、字義、故典,知其外在之景、內在之情的認知能力,或識其煉字之妙,或見其寫意之巧,重點考察是詩歌“寫的是什麽景、抒的什麽情”,似不可從“意境營造”的角度去賞析。以“意境營造”而論之一首詩,一位專家,恐怕也將憚心盡思,以千餘言而方可出之。盡管中學語文教材中出現了“意境”的概念,但僅僅是點破而已;這樣設題,可能會對中學語文詩詞教學帶來不利的影響。反複數如此設題,在老師點撥與傳授下,學生答題,完全可以套用“公式化”、“程序化”的範式語言,最終將導致考試分值的近似,從而失去科學的區分度。任何題目,如果失去了科學的區分度,則失去了設題的意義和價值。

在這裏亂說命題種種,決不是反對考試,果不考試,怎樣定

劣,隻要人類社會存在,這考試是斷然少不了的。我們要改革的絕不是考試,而是考試的方式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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