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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輸家

(2023-09-16 11:54:57) 下一個

人們總愛說:“世上沒有永遠的冠軍,也沒有永遠的輸家”,其實就是一碗餿雞湯。上句“世上沒有永遠的冠軍”是對的,下句“沒有永遠的輸家”是錯的;世上有的是“永遠的輸家”,我和我的朋友身邊就有這樣一些“永遠的輸家”;茲舉例,以見一斑。特別聲明,三位故事主人公絕非虛撰,全是朋友所親見;為尊重當事人,隱去真實姓名。但其事卻為實錄,蓋承《史記》之遺風也。

 

名人章

章某居東北某村莊,朋友之近鄰也。朋友與我供職於同一學校,意氣相投,摯友也。章某的故事,為其親見,多次向我等說起的。

章某之父之祖父,村民見到過的某之三代均是村莊的“名人”。

之所以謂之名人,就是因為章某之祖孫三代有三絕,一懶二饞三臉厚,懶是本性,饞是本能,臉皮厚則是真本事。

從文學角度來說,描寫人物必須寫典型事件,章某祖孫三代就說一件事。

東北冬天必須燒坑,過去的山村全是用劈柴燒坑。每到秋末,家家戶戶會拉個大車去山裏拉劈柴。山村有山,山裏有的是燃料,所以,對於冬天的燒坑,不過是舉手之勞;那時候,每家院子裏,都有一個冬天燒不完的劈柴。

但是,全村就懶漢章某一家(朋友記事時,章某家隻有他一個人了)從不準備過冬燃料。別人拉劈柴熱火朝天,他則天天靠在草垛上,蹲在牆旮旯,眯縫著眼,懶洋洋地曬著太陽。一到冬日,無論晴雨風雪,章某每天都會去鄰居家“蹭”熱,一個破棉襖,露著棉花,一根草繩往腰上一捆,蹲在屋的一角。等到主人家開飯了,他會主動添上一碗粥湯,哧溜哧溜喝了,有的主人實在看他可憐,會順手給一個窩窩頭。章某這一點還好,給個窩頭就吃,不給就不吃了。一直等到夜晚,人家要睡覺了,催他回,才會戀戀不舍離開,回到自己那冰冷的小屋。

對於這樣的懶漢,全村人都嫌棄,小孩子一見到他,便拍手唱:“洗腳的水呀,蒸地瓜,蒸的又麵又起沙,被窩裏吃,被窩裏拉”;章某就沒有聽見一樣;村民責備甚至嗬斥,他根本不在乎。在過去鄉下,每家總有善良的老奶奶們,盡管討厭,但也隻有長歎一聲,由他“蹭”去。

村裏的老人說,章家並不是窮人,爺爺輩在這裏算是富戶,幾十畝地,還有一片好山林。可章某的爺爺是典型的紈絝子弟,吃喝嫖賭,啥壞事都幹;他父親去世早,這家產不到十年,被他敗個精光,把母親恁是活活氣死。沒有了家產,咋過日子?當時正是滿州國的年代,於是,章某的爺爺經常幫日寇幹些罪惡的事,為鄉民所不齒。四十歲時,收留一個逃難的女人做了老婆,生下了章某的父親。章父懶散,更勝乃父一籌,幸虧搭幫共產黨,土改分了兩間房,二畝地,還當過貧協組長,可因為太不長進,未及一年便“削職為民”。有了兩間房,熱心的奶奶們又為他張羅了一門親事,女方模樣端正,但有精神病;過門第二年,生下了章某。章某十二歲那年,其母病逝;越三年,其父又故,章某成了真正的自由人。

章某人長得牛高馬大,可就是懶得出奇,出集體工從來沒拿過全勞力的工分,一個人勞動一個人吃,到年底都是欠款戶。一件爛棉衣,外麵已成硬梆子;每次上麵有救濟,少不了他的份。救濟的新棉襖,發到手便換酒喝了,公社也拿他沒辦法。

章某一直未娶,恢複高考後,朋友考上大學離開了故鄉,偶爾回老家,還能見到章某“蹭熱”依舊,隻是人已衰老不堪。朋友說,章家懶漢家傳三代,這已是最後一代了。

 

梅二十

朱先生是江西贛州人,典型理工男,但於文學有較高造詣,是我認識的理科朋友最為文化的教授。他常與我說起鄉間趣事,並囑我如有可能,用文字記錄下來。某日閑聊,說起他村裏梅某逸事,殊覺有些意思,特記之。

朱先生三同裏有梅生者,乃上世紀中葉浙江新安江水庫移民也。因是外省移民,江西省非常重視,凡有條件的都給每戶移民一個招工指標。梅某當時已屆二十,乃父隻有這一個獨子,故而招工當地一個小型鎢砂礦,雖是以農代工,卻徒然身價倍增,自視甚高。周末回家,常於鄰裏間,著藍色工作服誇飾之,鄉人與之言,傲慢而不可一世,是以鄉人不齒。

所謂男大當婚,其父四處張羅,為其求媒說親;可梅家一貧如洗,梅某頑劣成性,沒有女孩願意下嫁梅門。可梅某一躍工門,身價陡漲,翌年娶妻,越明年已有子矣。

一夕,梅某忽神色淒涼,如落水之犬,肩負一床破棉絮,淒然回家,仍作農夫矣。

眾問之故,不答。未及三日,鄰裏傳其開除之事,原是上周未回家,其一同招工的同鄉請帶二十元錢回家交給他老婆。梅生喜甚,及至其友家,戲友之妻,許以事成給二十元的報酬,女遂許之。事畢,梅生告之,此二十元是乃其夫之所托也。女大憤,訴於夫。夫訴於有司,礦裏遂處以開出之處分。自此,鄰人戲稱其為“梅二十”,真名則漸為淡忘。後十餘載,梅二十以貧病死,其年不足五十。梅有子,不成器,頑劣懶惰,平日裏常做些偷雞摸狗事,家中一貧如洗,長年鶉衣百結,鄉人恥之,誠又一“梅二十”也。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再也不會有乃父“二十”塊錢的“豔遇”了。

 

孽種

同邑劉先生,君子也;年少於吾,吾呼之為弟。曾多次起他村裏有孽種,有些意思,特記之。

孽種稱呼之由來,一開始責任不在孽種,而在孽種生物學上的父母雌雄雜交;但孽種後來胡作亂為,孽種盡幹孽種事,這就應由孽種自己負責了

村有文姓惡棍,少為慣盜,屢教不改,曾抓入縣衙,縣長欲判重刑。其家一貧如洗,6個兒子嗷嗷待哺,其妻悲,求助於同邑長者;先是,文某屢受長者救濟,不唯不知恩圖報,反而恩將仇報,竟然盜賣長者家一窩小豬。最終為鄰人發現,痛責其卑鄙惡劣,並責其將賣小豬所得如數歸還長者。文某劣種,豈能將到手銀子送出,視若罔聞。故是,長者堅辭不應其請長者妻賢,憐文某之妻與子,且年關將近,遂力勸夫君親至縣衙,為之通融。縣長念長者曾有救命之恩,遂網開一麵,假釋回家。長者妻念其家貧如洗,年何以過?乃送白米60斤,茶油6斤,豬肉10斤,令其全家過年,以免凍餒。

越明年,世事風雲巨變,文某搖身一變,成為村裏首領,身份雖變,但惡性難除,為非作歹,民鄙其卑。文某有子6人,俱承父誌,“冰,水為之而寒於冰”也。長子次子,兄妹亂倫,致女懷姙,家知曉之時,則已近臨盆,訊之,則其堂兄所造之孽也。待其生下之後,文某夫商量,萬勿不可讓外人知之,急送至革命戰友年家。“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裏”,此等醜聞,鄉人周知,故稱之為孽種。

是時,文家子與年某分別為大隊文革主任副主任,抄家搶掠之急先鋒,造反批鬥的幹將也。年生有二女一子,然其子於三歲許溺死,農村謂無子即絕後,人多薄之,加之年某橫行鄉間,更是令村民鄙視。文妻於是將孽孫送至年家,以示共同造反情誼永係也。孰知近親之子,焉有祥瑞,是故成就孽種之惡名,責任全在孽種也。孽種自小冥頑不化,小學未上完即休學,在校打架鬥毆,惹事生非,直令烏煙瘴氣,師生駭目。斯時年某已實村支部書記之高位,孽種再作惡,怎奈其為“高幹子弟”,人不敢言。休學回家,無端滋事,尤喜偷雞,去後山燒烤,大快朵頤。左右鄰居,不堪其苦。待至成年,年某為其娶婦,又不安分,要去廣東惠州做工,未及二月,強暴一女,是女亦為打工者,時年僅十六歲。事發之後,孽子被拘,其父聞之,急赴惠州,耗資數萬元,了結而返。然該女即鄰村女,其家族勢眾,言一定上訴法院,以強奸幼女罪處;年百計調停,終以十萬元私了。而年已傾家破產矣。

村人聞之,皆曰“孽種孽報”,不足,亦不足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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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 回複 悄悄話 曆史故事,經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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