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冬日的周末,窗外飄著白雪,白亮的屋子無有些許深睿,人不記秋。天許閉門作閑人。紅塵滾滾的世界裏,慵懶已成一種機遇消費,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成。
然而做閑人卻也非輕鬆,因為這天許的東西,也沉重的很,是負不得太多的。雖說時間流逝無痕,其實有來處必有去處,它流向空虛的身體軀殼,充填以焦慮、恐懼。我試驗過多次把這種不良填充轉輸於沙發對麵的電視娛樂(盡管我不喜吵鬧),也企求借此從中學習和得以提升智力,但似乎幫助不大。
太太注意到我近來頭發似乎有些稀鬆起來,她即猜測是受電視或者電腦的輻射過度影響。但我自認為這也可能是因為步入天命之年,閱曆高積,眼界自然提升,於是原本長頭發的腦門要為眼睛騰挪出額外地方來的緣故,而且證據也顯顯然:看什麽都似乎扁矮些(是否閱曆春風人眼恕還是狗眼看人低,倒暫不能確定);再況且,那臉上已有橫秋之氣的始脫發者,不外乎為閱曆始深或者急求閱曆深邃的半老熟男,自然法規是矣。
然而,閱曆(或者智慧)的提高,也會帶來一些意想之外的尷尬,例如不容易找到好書看了——這使得享受慵懶變得不易。由自己來寫一本高質量的書,自然是個智慧的主意,不過在我閱曆不夠時,未能累積到這樣的智慧明理;而一待明白時,卻似乎又有些晚了,空不趕趟或者頗是急促。縱有文思萬千條,每一條卻都已如頭上華發,細而幹枯,它事實上正是被太過充盈的豐富閱曆從大腦中擠壓出來的。讀書、寫字、作文本是我雖做不好卻非要做的“風雅事”,然而靈感遭淤塞,行文變成一種苦吟,筆履字字艱難,練句行行難定。比較詞不達意、“內涵”到不了位的焦楚,文意難搜且暫攬無病呻吟,這無奈和苦辛則痛之伐命了——這看上去未免稍有點像“頭發長見識短”的另一番說辭(我一書友就看出來了),其實那諺語真理我是不敢碰的,男人理發理出真理,就如烏龜洗澡領悟到鱉不夠美麗,道理聳立起來猶如堆沙,一觸即潰);至於寫毛筆字,自然早已錯過了天真爛漫是吾師的時機,且我少不習勤而又陋習累累,手中之筆不尋宗旨,董(仲舒)老師教導的作書之法“放縱”既不得,“攢捉”也不能,(1) 落筆處無不見信筆和牽強之病,涕泣不能得雅。
但如果說得道無著處,雅處探無妨,我上麵的這些問題或者顧慮就不能成為放棄做風雅事的理由了。阿Q口袋裏沒多少銅錢,賭技也並不高明,卻從未妨礙他將賭博雅興(及附帶意識的賺錢正業)揮灑進行下去的。有喜好(我一直認為生命之最大意義在於天賦個性之發揮),事情就可繼續下去,而且還必帶著一種順應天理的便利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聖賢的指示再明白不過了。對於我來說,還有一個無法達觀的現實是,這種壯夫不為的事,其實算是百無好一事的餘下那一事。大儒(我朋友梁先生認為應稱頂級文藝青年)錢鍾書先生寫過一個好古吳生:“吳生好古親風雅,翰墨淋漓乞滿家。見役吾非能事者,賞音子別會心耶。聲如蚓出詩纖弱,跡比鴉塗字側斜。也自千金珍敝帚,不求彩筆寫簪花。”(2) —— 這是錢先生歉抑自牧的一時雅語,但我看了,仿佛也大概可作為三教九流之末一流(如鄙愚)的一個實在的寫生照。
(二)
如果不是那台曆的一頁頁飄落進桌子下的垃圾桶,拂動一月中那一刻的時間記憶,生命於我似乎也就是那樣的日複一日、旦去旦歸。但畢竟,那每一頁小小的台曆紙如涓涓流水,捎走一月、一季、一年、一輪、一甲子、一世的金燦燦、沉甸甸、實實在在、有氣有息的鮮活生命。
生命旅程是一條既單向又有盡頭的不歸路。人無論何等作為,壯夫英武或者侏懦膽怯,在時間川流麵前,都遠遠沒有一張小紙片的韌性耐耗經久。當白發蒼頭崔生命老去,就如塵埃積起要把小紙片在時光中封存。但區別是白發將抽幹生命的精血,而塵埃會嗬護小紙片的完璧不損。時光對於生命是苛刻的,任何生命塗染過的東西(生命外物),時光都會讓它或變金貴或成珍寶(例如甲骨文的龜板,例如懷素和尚那 “苦筍及茗異常佳,乃可徑來” 的紙條),但對那個曾經創造或者玩弄“東西”的生命實體,時光卻將其早早淘汰,無影無蹤,空留雲間一聲歎息:“嗟人生世須臾裏,未必能如電久長” 。(3) 生命,忽然而已。
然而,人的個體生命的另一部分意義大概就孕藏在這種局促中——延續生命,並寄希望於生命外物(例如名聲或者承載名聲的體物)盡可能長的延伸自己的生命氣息。“生命本沒有意義,你要能給它什麽意義,它就有什麽意義”,胡適這種過分自信的實用主義,如果不能算一種矯作的風雅,對我等百姓說來則似乎附庸不易。雁過要留聲,人過欲留名,就如19世紀烏托邦家羅斯金的小詩《痕跡》中說的“讓短暫的生命留下一點可愛的事跡,致心靈得到實質痕跡。”寄有限生命本體於可能無限(盡管渺然)的生命印痕,此為天性使然,文明社會一路走來也已約定成俗(就像發明小刀便致一種在長城上刻名字的衝動)。即便無望於羅斯金所望的事跡可愛,也絲毫無妨生命印痕續延之欲望的。直言不諱的(東晉)桓溫對此了無遮蔽:“既不能流芳百世,不足複遺臭萬載耶?”哦彌陀佛,這雖是聊勝於無啊,但卻實實在在是他生命的極端使命呼喚。。。。。你不能被桓溫極端的殘暴和功利一麵所迷惑和誤導,他之退而屈求“遺臭萬年”,正是一種深刻在生命密碼中渴求永生的悲壯和絕望呐喊。
(至於隨性即言的李敖耿耿許願身後要埋在錢塘名妓蘇小小的墳旁(4),雖然算不上一種極度自我心靈呼喚,也幾可確定不會是因為難以決斷百年後與哪一位前妻葬在一起而生發的黃泉路上的孤寂擔憂,但一定斷不開的,這是一件可名存千古的風流雅事:孤山腳下泠月橋,西子湖畔香柳瀟,李敖有意伴芳塚,慕才亭前問小小。)
莊子“物我兩忘”的境界被人向往追捧,在於它一時擺脫使命絆羈的快樂迷魂,也因為生命對它的無可企及。
所以,回過頭來看,我的舞文弄墨也好,信筆塗鴉也罷,還時提氣發興,評字說畫,述己拙眼屢見,既是自身的“雅好”,理論上說去(毋庸諱言),挖至內心的最本源,大概也是有一絲絲的寄望生命後滅灶有殘痕之企圖的——盡管清醒的說,如果以我拙劣之技真的去企圖近墨成碳,難免不會在客觀上貽笑大方,被很分明地陪襯出我的愚昧和淺薄來。所以盡管我努力保持一種蟻穴自封的獨立自我思考,但在這一塊,太太說我是附庸風雅,我自覺頗是酌度得當,而且形容的鞭辟入裏。
(三)
附庸風雅,漢語詞典上說是“指為了裝點門麵而結交名士,從事有關文化的活動” 。 一個很合用的例子是上世紀民國早年,胡適(時26歲)以《文學改良芻議》一文旋瞬成為新文化運動旗手,一時間大紫大紅,文化圈內群體附庸風雅,人人爭說“我的朋友胡適之” ,(5, 5a) 幾成一朝世說新語 。
追溯附庸風雅用詞的最早文獻出處,大概為明末清初時期。但似乎,這尚還是一筆糊塗賬。因為根究附庸風雅四字之原始本義,不難看出應是指詩經時代唱風者或歌雅人的伴舞或陪唱的人,有點像今日宋祖英在維也納金色大廳唱歌時,一聲“小妹子要過河,哪個來背我喲?” 然後會有一群老外跟進:“哥哥來背你喲” ,那老外哥哥即是歌風雅者——宋祖英——之附庸群體。
由此推測,附庸風雅原本是一件正經差事,而且頗是一件榮耀的事(誰不想跟宋祖英一起唱歌呢?) 當然不能排除的,附庸風雅也可能指舞台下隨歌起舞的聽眾歌迷,但當時(詩經時代)能招風納雅的必都是王門侯家,附庸風雅應也是件有麵子的事,而且很顯然還必須是有麵子才能做的麵子事。或許還不妨這麽來看,風雅者最先是由附庸風雅者托起和造就的,其目的,就是給人附庸的(有說不是的嗎?) 關於這事的重要性,黃庭堅(宋)是這麽說的:“平鬥量珠玉,以救風雅渴” ,切切呼何其情迫哉矣。(張藝謀在故宮導演圖蘭朵,風雅也顯;百姓在故宮門外看個熱鬧,算附庸風雅,但其心也誠,其雅也真,赤子也。)
那麽,是什麽神鬼差使,讓本是頗亦風雅的附庸風雅後來陰錯陽差演繹成讓人委屈的詬誶之意呢?據典記,明代有文人陳繼儒稱隱居,卻又與名士顯貴勾串,遭後輩文人錢謙益譏為“裝點山林,附庸風雅” 。 大概自此,附庸風雅一詞有了貶抑之意,且被演繹到天下人皆知,專用於鞭笞那並不妨礙他人多少的內涵嫌不足而補以形式塗飾的生命衝動,信不信,有清容居士蔣苕生(清)《臨川夢·隱奸》為證:“妝點山林大架子,附庸風雅小名家。終南捷徑無心走,處士虛聲盡力誇。獺祭詩書充著作,蠅營鍾鼎潤煙霞。翩然一隻雲間鶴,飛去飛來宰相衙。”
(然而無論如何,精詩通畫、絕意科舉的繼儒先生是有雅氣的,這一點董其昌、黃道周都粉他,董築樓求迎陳。黃說周“誌向高雅,博學多通,” 自己“不如繼儒”。)
如果說錢牧齋諷陳附庸風雅,尚有因老陳風雅附身的原因,那麽到了後來,人們已是不顧對方風雅與否,直接的以“附庸風雅”罵將過去了,如清·吳趼人《情變》第八回:“那班鹽商,明明是鹹醃貨色,卻偏要附庸風雅” ;而錢鍾書先生更把它推到極致:“再沒有比附庸風雅更俗氣的了,”他洋文中文並用解道:“一切妝腔都起於自卑心理(inferiority complex),知道自己比不上人,有意做出勝如人的樣子,知道自己卑下,拚命妝著高出自己的樣子,一舉一動,都過於費力(over-emphasis)。” (7)
至此,原本皆為雅事的“風雅”和“附庸風雅”,被人掰離分道,不僅漸行漸遠,而且分化成雲泥之別、紅白異間。(史敦《慟餘雜記》記,清剃頭令下後,錢牧齋“頭皮癢得厲害”,頗失氣節,應該還夠不上附庸風雅之範圍)。
然而,如此間隔風雅和附庸風雅,會使風雅有萬一跌倒而遭斯文掃地的風險。那人緣何冒險(如錢先生)還要力圖將二者剝離,定級高低,冊別優劣?!在分析蔣苕生之詩諷陳繼儒,魯迅認為這可能是一種求之太高的誤解,原因在於“ 一方麵是自視太高,於是別方麵也就求之太高,彼此忘其所以,不能心照,而又不能不宣,從此口舌也多起來了” 。(6) 但,如果盤根究底,我看這實際上是一種習慣於依次排位跪拜有序社會的奴化思維(更帶一種非我族類必異其類的陋習——至於自己是否屬“族”或被別人異類,卻無需過多較真的)。(錢先生的“再沒有比附庸風雅更俗氣的了”一文就雅循Huxley的社會階層按上、中、下分等)。“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8) 是儒學法寶,更是宗旨。中國書法史上稱為最接近 “人心本田”、 “書為心跡”(8b)的顏真卿《論座帖》巨卷,不幸也正是這種奴化思維的最純正產物。“鄉裏上齒,宗廟上爵,朝廷上位,皆有等”,—— 顏真卿以耿耿赤膽忠心,爭那李家王朝座次有序。問人間泣血崩心何事?莫此為甚,莫此為甚啊!。。。
(漢文化可以說是將人類分級別類做得最為精致細膩的,等級不但被製度化,典籍化,禮教化,民俗化,甚至於一種天不敢為的民生化——恰到好處的是,百姓的淪落正是統治者所需時作練手的掛念和拯救。上世紀的文化大革命時期被不少學者認為是中華史上不多見的反人性反人類事件,然而詭異的是,文革卻正是這種等級製催發至頂峰的社會——遠勝等級嚴重的周王朝,而且所有殘忍的反人類事件,幾乎都出於對於這種雲梯般等級製的極致推崇和沸騰詮釋。)
這樣看來,古時俞伯牙摔琴絕弦,表麵上看是對知音鍾子期死的過於悲傷,察其始末緣由,也根在於他“以為世無足複為鼓琴者”了——這世上再沒有我老俞值得去為之彈琴的人了。物須以類聚,人必以群分的奴性,是俞伯牙之悲劇,也是錢謙益、蔣苕生以及所有不幸吾輩——“暫時做穩了奴隸”和“想做奴隸而不得”的人們(9)——之刻骨不能抹去的精神宿命。這一點上,洋文將附庸風雅翻譯為mingle with men of knowledge and pose as a lover of culture(命苦之人努力搏出,撒拉風闊氣),雖說是照例的形而上學的自以為是,局限於附庸風雅者外圍小動作的傳神妙肖表述,但卻沒有擔起將人分門別類的使命和道義,是更富人情調的。古人早有雲:“風雅含情苦不才”,它的言外之音很明白:不才的世人才會去附庸風雅,而且附庸起來非易事一件,是辛苦事!但不才的幸苦(或者辛苦的不才),就應該被異族?被嘲弄嗎?
(四)
風雅,就像一條前行的船,後麵跟著遊泳前行的人們。遊得快的人就上了船去,成了航標和風雅人,繼續跟著遊的便算是附庸風雅的人們。故此,風雅(者)和附庸風雅(者)的人性之表述方向本是一致的,或者可以說,二者對生命之終絕意義的尊重和個人價值的偏好是一致的。區別在於對這種人性表述的不同之熱忱度,完美度,著力度,和是否能最終登上船去。然而,奧妙也是正是在此。舉個例子,在婚姻的江河裏,佼佼者戲濤弄潮,手把紅旗旗不濕,引來鳳蝶圍看、情人傾眼。這時候他若能從情人身上讀出詩歌——-在妻子身上讀到的則是散文——-其風雅可如矛盾(沈雁冰)(10);而如果看那月下情人如是“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也風雅如胡適(11);再如果對那情人唱出“我從來沒有這樣愛過人,我的愛是無條件的,是可以犧牲一切的,是如猛火電光,非燒盡社會,燒盡己身不可的……”且終在這愛中被燒盡生命,一縷青煙散去,那是真的名士,真的壯士,真的猛士,天賦風雅無與倫比的鬱達夫(12,13)!。。。
然而,如果這個男人青眼拋去,見到的隻是老婆的堂下糟糠和情人的旅店風情——-例如去年倒下的雷書記政府先生 —— 那就至多隻能算濫情風流之人,多半的,他隻能屈就於附庸風雅之列了。而雷先生之附庸還不幸尚是一種蹩腳和失敗的附庸,沒有人會認為他那犧牲甚大的於無聲處電影真有何奇異之處,借一句胡適的說法:“這種東西都一覽無遺,不夠趣味”。(5a) 至於近日頗聳動京城視聽的某海歸教授之“捐精”說,實為風塵中的孤獨自戀而已。即便“比較有文化”,恐也徒執長轡遠馭,離風雅遙遙而附庸不及了。燕山嫵媚地,男兒不荊軻,惜他、怨他,其實攪不起帶他沉淪的漩渦的一絲逆浪。倒是那京城法官,以教授與人合貪120萬元(約20萬美元)的科研費,按西洋法律處他13年重刑,順勢就成一樁雖淺嚐輒止但清晰明麗的附庸風雅。(原四川李書記春城先生,判決書說他受賄近4000萬元,造成公共財產損失5億7千多萬,但按中國刑法判, 也13年)。(14, 14a,14b)
公平的說,雷書記之倒下,並非在於他的附庸風雅之天性或者說喜好。孔子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食、色是人之為人的兩大必須有的事。孟子也說得很明白:食色性也。雷君作為儒製實際執行到百姓身上的監護者,如果不為身先士卒,為義聲昭彰,也需聽從聖賢的話(誰又不聽呢?) 然而周公和孔子在同性類的食、色之間安插進一個巨大的“禮”字,將二者隔如西月東日,則時會讓人迷愣謎繆。即,人之食性似乎可以隨意、隨時、隨處表露彰示,無需過慮,不受節製。尤以雷政府君之官位,然已臻吃什麽有什麽、有什麽吃什麽的風雅境地,讓普民百姓尤附庸而不能及—— 司馬有命搖銅鈴,蒼生無錢唱挽歌,爾奈我何?但人的色性之伸展和抒發,周公定了是“敦倫之禮” ,有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和規定的對象的界定,不可輕易的隨興發揮。政府頒發專門的紅本許可證,亦為正統此“三規”之紀律和嚴肅。雷書記的跌落,或者說在附庸風雅中意外沉淪,顯然由於輕視了百姓對於“三規”的較真讀解——盡管雷君才是“三規”擁有者和具解讀圈者之一份子。 “十年一覺 (山城) 夢,贏得青樓幸薄名”,這頗難算成是風雅,但可勉強算他糟糕結局中意外收獲的一抹亮色。(雷先生後被指控受賄316萬,與有損禮教無關,但怪異的是,也遭刑13年 )。(14c)
(五)
2007年元月的一個周五早上,人流高峰時間,美國華盛頓某地鐵站,有一中年男子在寒風中開始了他的小提琴演奏。清冷的指下,低沉的音符從琴弦上緩緩流出,傾心的親切繚繞,迎送著上車趕路和下車出站的人群。然而近一小時內,上千人過往,幾乎沒有人真正停下來認真聆聽他演奏。他沒有得到任何掌聲,最終得到關愛小費32美元又17美分。對於所有街頭藝人,這是平常不過的事。但這不是別人,他是約書亞•貝爾(Joshua Bell ),能像上帝一樣演奏(plays like a god)的小提琴王子。貝爾當時肩托的是意大利人斯特拉迪瓦裏(A Stradivari)1713年製的名琴,那古老琴弦上流出的是被稱為“小提琴照妖鏡”的巴赫(J. S. Bach)樂曲。三天前,約書亞•貝爾在波士頓歌劇院演出,門票洛陽紙貴,歌劇院賓客滿座,未留下一個空位。
《華盛頓郵報》請來貝爾,精心策動這場地鐵站陽春白雪試驗,(15) 本是想看看在褪去了光華豔麗的舞台修飾後,所謂的“藝術”本身能吸引住多少人的心靈。但這是一個設計上就失敗的實驗,因為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這並非藝術的失敗,而是時機點的選擇失敗(This is about having the wrong priorities)。(我曾有幸親曆過同樣優秀的小提琴家瑞秋·派恩 (Rachel Pine ),她在華盛頓藝術博物館為訪客義務演奏同樣的巴赫名曲,沒有舞台,沒有樂隊,沒有光豔,但樂池內外卻擠滿了各色聽眾,迷醉其中。我想象當時多數的就如我這樣的絲毫不懂巴赫的郢中人氏——但這種下裏巴身份完全不妨礙我聆聽的嚴肅、專注、和流露出知音的神情來)。
美從來有擁躉者,藝術和風雅也永遠有附庸者。確切的說,因為後者,才有了前者,即有擁躉者和附庸者是一切人為美學存在的基礎。一個形體走偏的胖工嫂或者野村姑,或者任何一個不被認為好看的婦人,在商場裏精選她心愛的漂亮衣服,她之美的審度能力與任何人相較並無差歧,也無與專業設計師有多少出入(專業美術師或者設計師的破繭而出而成“師”,不在於其不同於眾的美學感受,而在於出類拔萃的美學表述),她之求美的虔誠心境更是毋庸置疑——“美”或者“藝術”於生靈中的共通性,是它伸展的真正基礎。一個時裝設計者要成為引領潮流的大眾之“師” , 必須的條件是能捕獲大眾對美的相同感知。
所以,藝術(如約書亞•貝爾小提琴)本身的存在,即是明示了其生存土壤和生存前提——-附庸大眾——-的存在。但前提是,這種風雅是有可讓人附庸的明白標號或者說旗幟鮮明的(例如在地鐵站提立一個貝爾的宣傳牌),在時機上可讓人從容附庸的(與掙飯票時間不相衝突的),並在身臨其境中享受附庸甚至有誤覺能貫通風雅的(換句話說,鄙人可成為其知音的,若上天賦於鄙人以機會,鄙人也可能會這一手的)。一句話,附庸者是需要一些或多或少的靈魂準備,才能與風雅對接和溝洽的——掙麵包時的靈魂無暇與風雅對接,是正常的。而麵包落胃後的靈魂,則都是可以與風雅對接的。 (公明儀對牛彈琴而牛不予應,也並非牛不懂儀君的“三弄琴聲彈大雅”,而在於牛當時的靈魂正傾注於草 ,就像華盛頓地鐵站的人們靈魂傾注於麵包一樣。作為有靈魂的牛,本是可識風雅的,若不然,何來犀牛之望月雅緒,衝天之牛氣豪情?——“喘月吳牛知夜至,嘶風胡馬識秋來”,彈琴的公明儀自己不識人家罷了,(16) 他怨不得牛的,罷了!) (水墨友人思如韻回應拙文,作出了對風雅更好的釋繹,附後(17) 。
風雅被人附庸,既是自然的,根本上也是必須的。“風雅不繼騷人死”,(張耒這麽說),意思還是風雅是需要被附庸的,因為歸根結底,風雅之樹起,即是為了被大眾所附庸的。套用一句魯迅的話,世上本無風雅,附庸的人多了,便有了風雅。(18)
詩雲:
漫郎入骨愛斯文,何奈風雅臥高亙;暮已殘更客無夢,熙攘尤見附庸人。
白首多少弄騷韻,吟行空留訪春恩;塵間一樣香燭事,天堂同處換帖禎。
世上的人們啊,為了風雅,都附庸起來吧!
2013年元月成稿,2016年再修。
注釋:
<>(7)《左傳》(隱公五年):臧僖伯諫觀魚。
8b: 崔學路:震魂懾魄的行草書巨卷交響——顏真卿《爭座位帖》評析。
14a, 搜狐新聞: http://news.sohu.com/20120213/n334582074.shtml
14b, 新華網: 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13/c_128311712
14c, 新華網,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6/28/c_1163292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