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周來,網絡最熱門的事情之一便是聲討國泰航空,最開始時我並不太關注,後來發現輿論實在熱烈,以至於香港特首也出來表態,它作為一種現象的可考度甚至超過了事情本身。
前兩天補了下課,大概知道涉事空乘人員講了什麽。我完全讚同這是一種歧視,網友對他的聲討沒有任何問題。
不過,我對加入聲討仍然興趣不大,一方麵是批評已經夠強烈,不差我再踩上一腳。更重要的是,我也確實認為沒必要過於生氣,盡管它錯了。
說到“歧視”這種事,每個中國人可能都有心得,都不缺乏經驗。我們幾乎從小就在各種各樣的歧視中長大,有時候因為它太過平常,以至於很容易忽略它。
農民常常被歧視,窮人也被歧視,貧窮的農民最被歧視。小時候,母親就經常跟我講某個村幹部刁難我們家的事,大體是一些去加工穀子時被嗬斥、夏天灌溉用水不公平、電線壞了不及時來修之類的小事;等了大一點,又嘮叨村裏各家門前都修了水泥路,但就是不給我們家修之類。
我說這些是小事,隻是現在的看法,對於當年生存拮據的父母輩,這樣的小事每次都給他們造成了傷害。
在我的認識中,村民本身說不上什麽絕對的好和壞,可以說大部分人都還有最樸素的道德感,但也確實有一些人會欺軟怕硬,仗勢欺人。而不幸的是,如果這種人當上了村幹部,就會用那一丁點權力來顯示自己的優越感。敢於歧視,還是因為有權力加持。
改革開放後,落後地區的年輕人很多到沿海地區去打工,也或多或少會遭受當地人的歧視。很多時候來自普通個人,比如房東或者隻是一麵之緣的普通人,這種歧視跟個人素質有關,有時候也來源於一些刻板印象或者誤解。而隨著各地經濟交往和互動越來越多,歧視就會化解掉。
還有求職過程中的歧視。早些年,沿海的很多工廠公然寫著“不招河南人”“不招安徽人”之類。這種“歧視”有內在原因,比如具體“不招哪裏人”很大程度取決於方圓一二十裏內發生過什麽事,哪個地方的人會抱團鬧事,甚至跟老板的個人經曆有關。
這種 “歧視”並不可怕。因為不是所有工廠都會有這種要求,而在提出這種“歧視”條款同時,工廠老板也麵臨風險和損失——可能失去招到某個合適員工的機會。所以,當環境稍微改變,社會秩序越來越好,不用任何聲討,這種“歧視”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發達地區的人歧視落後地區的人,大概是潛意識裏認為落後地區的人素養更差,跟他們交往風險更大。不僅是大城市的人歧視外地人,實際上,早些年香港人還歧視內地人。
比如在2008年後,很多內地人熱衷去香港買奶粉,而當時有香港媒體竟稱內地人是“蝗蟲”,這是實打實的歧視,而且這種歧視也很短視,內地人去香港大量買奶粉,難道不是好事嗎?賣奶粉難道不賺錢嗎?要說搶購,也隻會一時空缺,隻要商家補上貨,那麽搶購潮自然會被遏製。
顯然,這種歧視並不來自商家,而是來自部分市民,他們在內地人湧入的時候,沒有看到顯見的好處,卻感覺到了風險。
對於這種“歧視”,聲討、譴責的用處都不大。很多人即使被港人歧視,該去買奶粉也照樣去。當然,隨著時間推遲,內地對奶粉行業勵精圖治,奶粉行業大為改觀之後,去香港買奶粉已經不再是時髦,與此同時,隨著內地經濟整體崛起,“蝗蟲”的罵聲也就少見了。
落後地區要擺脫整脫整體形象上的歧視,靠得都是自我革新,有實力證明自己配得上平等對待。
那麽,什麽樣的“歧視”才是最可怕的?我認為還是來自權力,有時候它有具體的個人,比如像我小時候看到的村幹部,但它也可能以某種製度和規章的形式出現。
比如早年的暫住證製度,一個國家一片土地上,直接將人分成三六九等,沒有暫住證的人被隨意對待。我曾親眼目睹,所謂的巡邏隊直接將沒有“暫住證”的人拖走,塞進麵包車裏。說“歧視”完全不足以形容其惡劣性。
隨著社會進步,製度性的歧視已經被大量糾正,但並非完全消失,它或許更隱蔽了。比如某些一線城市,在關於兒童入學的政策中,本地人當然是優先的,但是港澳台同胞入學也被優待,最難的是“外省人”,需要辦理一大堆手續才能入學,繁雜的手續直接讓很多外地務地者棄權了。
外省人在各種權利上普遍性不如港澳台人,這算不算歧視?大家自有答案。
來自權利的歧視之所以可怕,在於你沒有反抗的機會,甚至你連抱怨都難。
當我們回想生活中的各種“歧視”時,就會發現如“國泰航空”這樣商業公司的歧視,屬於最簡單、最容易對付的一類。你可以不坐他的航班,讓他沒錢掙;你覺得他占據了太多好的航線,缺乏競爭,那可以向民航主管部門反映,要求增開航線。
無論如何,你對國泰航空的聲討會非常安全,而且隻要抗議的方式是對的,那麽就是有效的。所以大家不必那麽激動的樣子,也不用把這事營造得需要天下無人不知的樣子。
如果說商業公司有難對付的,那也隻有一種情況——被權利加持的公司。比如,在計劃經濟時代,供銷社可以高興把東西賣給誰就賣給誰,不賣就不賣,你完全無可奈何。而在今天的某些地方,某個生意被主管部門指定隻能用哪家的產品,那個商家就成了上帝,你隻能聽他的。比如,當消防部門指定餐廳必須由哪家公司裝修、用裝誰的消防產品,你毫無議價權,也逃避不了。
對於歧視,不是不應該聲討,但是區分歧視的源頭更重要。它是來自觀念,來自競爭優勢,還是來自權利?我相信,真正勇敢的人應該對每一種歧視都說不,不能隻聲討前者, 對於來自後者的歧視卻沉默,甚至做它的幫凶。
作者:洪廣玉
其實,不過是乘一個大公司的飛機時遇上了幾個缺乏敬業精神又看不起某個群體的女乘務員。
人家還沒有當麵歧視你,不過是背後嘲笑了你一番,被你偷偷的錄了音又傳了出去,若論醜陋的程度,幾乎也就是誰也別說誰的彼此彼此。
結果這風暴鬧的,口誅、筆伐、抗議、開除,還不打算收場。哎,真以為自己們是天使了呢。
其實細想一下,也不過是外國公司的幾個中國女性(香港人不是中國人?),在中國境內,“歧視”了一個中國女性而已(其實說歧視都勉強,也就是不敬業),本質就是一種“選擇性討伐”。
真想反歧視的話,先從我們自己身邊的互相歧視無選擇的開始吧。是歧視就聲討,別見了慫人壓不住火兒。
城市歧視農村、城裏歧視城外、富人歧視窮人、男人歧視女人、官人歧視屁民、國企歧視私企、健全歧視殘疾、東邊歧視西邊、南邊歧視北邊、有權歧視無權、大官歧視小官、有仔歧視無仔、、、。
在天朝,這單子幾乎可以拉上幾頁。
這麽鬧下去,我做個預測:對某群或某族或某國的歧視,斷不會越來越少,隻會相反。
竊以為,真厭惡歧視,先從自己開始吧。隻有自己幾乎從未歧視過他人的人,才真有資格討伐歧視。
以前坐過國泰航班,禮貌又周道的服務記憶尤新,現在變成要聲討的空服了?十三億人聲討幾個國泰空姐,值得嗎?
她們隻代表自己,不代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