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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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故事(七)—— 學英語(中)

(2018-06-07 16:37:44) 下一個

兒子轉到西城區的布蘭代斯小學那天,我請了一天假陪他去那裏。布蘭代斯小學座落在一片開闊地的中央,周圍既沒有居民房屋形成的街道,也沒有樹木花草,隻有一條路直通校門。我們進去後,他被直接領到了“ESL 課堂”。教室裏有二十來位小朋友和兩位老師,他們熱烈歡迎他的加入。教室裏小椅子放了一圈,到處都是圖畫、積木、拚圖等兒童玩耍的玩具,不像教室,倒有點像活動室。學生的年齡參差不齊,從六七歲到十一二歲,來自世界各地,像兒子一樣,隻會說自己國家的語言。兩位老師都是典型的金發藍眼美國白人,一位叫辛迪 (Cindy) ,年齡在四十歲左右,身材高挑,是主講老師,每天都在這裏與學生在一起。另一位叫克裏斯汀(Christine), 年齡大約二十多歲,長得很好看,她解釋道:“這周輪到我來幫助辛迪老師” 。每周都有不同的老師來這裏協助工作。

在“ESL 課堂”隻能說英語,既使說其它語言,也沒有人能聽懂。剛去的時候可把兒子急壞了:既聽不懂又不會說,兩眼直瞪瞪地看著老師,小臉憋得通紅也蹦不出一句英語來。他每天都到這裏來,與小朋友一起跟辛迪老師學英語。隻有上數學課時才回到二年級班裏去。數學就是加減乘除。兒子在北京讀完了一、二、三冊的小學課程,好像比這裏的同班同學懂得更多。老師講的內容他一句也聽不懂,可是每次課堂作業他不但會做,而且又快又正確,這使班裏的老師和同學百思不得其解,對他刮目相看。其實不然,不懂英語並不影響他做數學題。

我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兒子在去布蘭代斯小學第二周的一個下午,在西城區校車轉東城區校車時,找不到回家的校車了,因為他記住東城區校車的司機換人了。所有學生都上了車,隻有他站在水塔空曠地的中央不知所措,急得哭了起來。有一位司機下車來問他家住哪裏,他既聽不懂也不會說,司機隻好牽著他的手,帶他上每一輛東城區校車查看是否有同學認識他。在查看到第三輛校車時,有兩位同學記得他,早晨與他坐同一校車,他可算是安全到家了。我和母親聽他講述著,心都提到喉嚨口上了。我馬上告訴他:記住一起坐校車的同學,跟著他們換校車;我又做了一個我家地址的標簽,掛在他的書包上,不會說地址就把標簽給司機看。兒子很乖,牢記了我對他說的話,後來再也沒有找不到校車了。

為了讓兒子盡快地熟悉英語,跟上同班同學的英文水平,我們每天晚飯後學習英語半小時,我從二十六個英語字母開始,教他單詞、短語、句子、語法等。

可能是我急功近利,每晚教得太多,一天晚上他突然對我說:“媽媽,英語怎麽這麽難啊!”說完就皺起了眉頭。

我用手把他皺起的眉頭舒展開,對他說:“不會則難,會則易。以後你會了就不難了。”

母親看著我們母子倆猴急猴急的,就對我說:“首先要培養他學英語的興趣,一點一點地學,循序漸進,不能著急,一口吃不成胖子。”

母親說得對,我想了想對兒子說:“你來告訴媽媽你想學什麽,媽媽就教你什麽。”

他馬上就來精神了,問道:“如果女同學衝我笑,說一串唧哩哇啦英語,我該說什麽?”

“你就說:對不起,請原諒!我還聽不懂你說的話。”

就這樣,跟鸚鵡學舌一樣,一句話反複說,直到他能隨口說出為止。他對英語興趣大增,放學回家後就纏著我教他說這說那。

“隻要有興趣,有什麽學不會的,”母親笑著對我說。

薑還是老的辣,我就說:“您說得對,以後我得多請教您這位有四十年教齡的老教師。”

在我們家的附近有一所教堂,每周有兩個晚上開設免費的成人英語課。經朋友介紹,我帶著兒子去了,我們母子倆一起學。我也帶他參加一些教堂的活動,比如每周日上午去聽牧師講解《聖經》,下午送他去參加教堂為小孩組織的遊戲等。此外,我也經常帶他去參加美國人的聚會,特別是節假日和長周末(周一或周五不上班的周末)很忙,有時一天要參加兩個聚會。一有空,我也帶他去遊山玩水,欣賞自然風光;或帶他去參觀博物館,了解美國短暫的曆史等。總之,盡量讓他打開眼界,接觸更多的美國人,了解更多的美國文化,熟悉更多的美國地理等。這樣有助於他對英語的認識,學起來就容易融會貫通了。

那段時間,兒子腦子裏全是英語單詞和說英語的美國人。有一天我突然發現我的頭發沒有以前那樣黑亮了,發尖分叉還發黃。

就自言自語道:“我的黑發怎麽變黃了?”

兒子馬上告訴我:“因為你現在說英語啦!讓我看看你的眼睛變藍了沒有?”

我看著他那天真而幼稚的樣子,忍不住笑了。

“媽媽,你笑什麽啊?”他問道。

“你媽媽的頭發變黃跟頭發營養不良有關係,跟說英語沒關係啊!”母親笑著對他說。

他“哦”了一聲,兩眼迷惑地看著我們。

這也難怪,他見到的美國人多數是黃頭發藍眼睛的樣子。所以,他誤認為說英語的人就應該是黃頭發藍眼睛。

兒子在布蘭代斯小學的那學期很快就結束了,我們的家搬到了我來美國的第二座城市:佐治亞 (Georgia) 州的亞特蘭大 (Atlanta)。亞特蘭大位於美國東部,是佐治亞州的州府所在地。地理位置屬美國高地城市之一,是副熱帶潮濕的東南部氣候,四季分明,夏季悶熱,冬季溫和。也是一座曆史名城,是南北戰爭 (1861-1865年) 時南方軍的戰略要地。它是美國民權運動的中心,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就出生在這裏,他曾發表過著名的《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說,要求給黑人以平等的權利。這座城市人口中黑人超過半數,這裏的黑人受教育程度遠遠高於其它城市的黑人,而且黑人的犯罪率也不像人們想象的那麽高。我們一來到這裏,就聞到了人人平等的氣息,馬上就喜歡上這座城市了。亞特蘭大在二十世紀初開始經濟大發展,人口迅速增加,城區擴大,還舉辦了199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著名的埃默裏(Emory)大學就座落在城市的西北部。

(圖片來源於網絡: 亞特蘭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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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春之麗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無法弄' 的評論 : 謝謝鼓勵!兒子談不上很聰明,不過從小滿機靈的,長大一些後很刻苦、努力。這也是激發我寫他的故事的原因之一。
無法弄 回複 悄悄話 小孩挺聰明的,一次就找到校車了。英語也會很快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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