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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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統論和暴民統治

(2018-03-10 06:15:34) 下一個

血統論和暴民政治

再看了一遍笑傲江湖,在那個武林的世界,信任首先基於身份或出身。然而卻往往因為這種基於身份或出身的信任而受到傷害。

在現實生活總,以這種模式看人的人並不罕見。甚至在西方文化環境的民主國家受過教育並長期生活了的一些人也如此,可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如2017年底的“低端人口”或“弱勢群體”的“特殊關照”事件,有人鼓吹讓這些“低端人口”離開現在生活的城市回到出生地。這就是臭名昭著的血統論。

維基百科的詞條:

血統論是一種主張以祖先長輩的血統和身份決定個人的前途命運和發展方向的政治思想。這種思想在各個國家的封建社會和集權社會時期都存在過,從封建製度下的官員貴族世襲製即可看出。

有良心的略明白曆史的人都知道文革的始發點就是血統論。血統論是導致一個社會的動亂的源頭。在血統論的社會,不管有多麽高貴的血統的人總有匍匐在地的日子。前有英國女王/國王被絞死的案例,後有文革中多少高貴血統者過著平民不如的生活。希特勒就是用血統論迫害猶太人。

在“低端人口”事件中,還有人說:如果北京市民按民主方式投票會通過驅除“低端人口”。這是“暴民統治”式民主。還是先看看維基百科的詞條吧。

眾愚政治,或稱暴民政治(英語:ochlocracy或mobocracy;希臘語:?χλοκρατ?α;拉丁語:ochlocratia),是指由群眾主導(或透過統治者的威嚇形成)的政治體製。此詞具貶義,用以來批評多數主義,詞義類近拉丁語“mobile vulgus”(意解“善變的人群”);而光榮革命時出現的“暴民”(英語:mob)一詞,亦語源於該拉丁語詞匯。

需要留意的是“眾愚政治”與“多數人暴政”類似但並不相同,前者中的群眾並不一定要是“多數人”。

這個詞最早被波利比烏斯在他的著作《曆史》使用,用來描述一種病態的大眾統治,這是一種和他所提到的好的民主所對立的政體。

 “暴民統治”的威脅來自於以下觀點:民主政治應當立法保障少數群體或個人的利益,而暴民統治中,它們被短期煽動和道德恐慌所取代。

在大部分“暴民統治”中,往往是以“血統”為借口“暴政”迫害一部分人。

聊聊法國的大革命,它就是典型的“暴民統治”,有興趣的可以看看袁騰飛的講課吧。 “暴民統治”式民主的典型是希特勒上台。希特勒不是獨裁統治,他是民主選舉的總統,並且是高票當選的總統,驅趕並屠殺猶太人是希特勒一個人想法嗎?不是,而是當時整個日耳曼民族的選擇,這也是德國二戰後一直反和防納粹思潮的原因。再看看日本侵華事件,冠冕堂皇的說法是少量軍國主義者的作為,真是這樣嗎?絕大部分日本侵華士兵在中國都幹過明顯違背人道的行為,他們沒有罪嗎?有。當時的日本人有多少不支持侵華呀?少而又少。當經濟蕭條時,如果有人提出把不是北美出生的人都趕回出生國,這樣給北美當地出生的人工作機會,可能有不少當地出生的人支持,其實大家都知道經濟蕭條時種族問題往往惡化。再看看澳洲,如果讓原著居民決定是否讓所有的移民和其後裔離開,估計支持者會是多數,其實原著居民每年都遊行要求把土地返給他們。因此,我們應該警惕用民主模式侵犯別人權益,即“暴民統治”。用一個具有某特征群體(如上所說的北京市民)的多數人同意為準則而采取的行為不一定是合理的。從邏輯推理的角度看,這個推理缺一環,就是“一個具有某特征群體多數人同意就是合理或合法的”。如果是這樣,某個島國肯定滅了好幾回。這種以一個地區或國家多數人同意為由的行動往往帶有大規模種族/人群歧視、迫害、甚至滅絕性質。

真正的民主是用來決定投票人這個群體內部的事,而不是決定這個投票人群體對另一個群體的行為。這是因為另一個群體並沒有參與但被別人決定了命運或待遇。

除了“民主”方式產生決定,我們還有良心,還有思考能力,還有換位思考模式,還有保護今天的他人就是保護自己未來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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