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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頭發我的理發師和《聖經》中的神

(2021-05-22 12:44:48) 下一個

我的理發師,我的頭發與《聖經》中的神

我的理發師是我與別人共有的。

我的頭發是隻屬於我的。

以上兩種關係應該很清晰,沒有問題。

好,現在假設神是絕對存在的代表(暫不考慮有無人格神格等屬性)。

那麽,“聖經中的神”有上麵兩種可能的解讀:一是聖經中的神是聖經與別的經,基督教與別的教共有的;二是聖經中的神隻屬於聖經。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聖經中的神是獨一真神”不排他。比如,我的理發師是本地唯一理發師,本地區別的人也可以這樣說,大家所指,是同一位理發師。所以,“聖經中的神是獨一真神”這種說法維護了神的普適性,但是不排他。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聖經中的神是獨一真神”排他。比如,我的頭發隻屬於我,不屬於任何別的人。所以“聖經中的神是獨一真神”這種說法排他,但是限製了神的普適價值,因為神隻屬於聖經。比如我爸爸是唯一牛人,那麽別人的爸爸都不牛了。

上麵的兩種情況,哪種情況更合理?

關鍵就在於《聖經》和神的關係。《聖經》對神有所有權還是神對《聖經》有所有權-----神屬於《聖經》還是《聖經》屬於神?

顯然,聖經沒有辦法擁有神。因為聖經是神的話。話不能反過來擁有說話者。正如“我”擁有頭發,頭發不能反過來擁有“我”。

如果想讓《聖經》擁有或者等同於神,必須證明的事情是:神以往隻說過聖經中的話,未來要說的話也必不超出聖經。

這可能嗎?

不可能。

人總是妄想替神說話,替神決定什麽時候說話,說什麽話,但這隻能是妄想。為啥?因為人不是神唄。

《聖經》不能擁有神,《聖經》可以神的話的記錄,但不是神自己。

所以呢?《聖經》中的神不從屬於聖經。神對萬民的救贖也不限於以色列。

如果我們看聖經,“神的恩典”其實是在向“外邦人”擴展。按照聖經的道理,神會揀選神不揀選或者未曾揀選的人嗎?不會。神揀選的隻能是神注定揀選的。

什麽意思呢?神其實是不但是以色列的神,同樣也是“外邦人”的神。

那麽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神是所有人的神,但是隻通過聖經啟示出來------就是有一個(用個不用位,不是不敬,而是現在還在假設的階段,還是在討論名的問題,不涉及具體屬性)普適的神,但TA不顯示給任何其他人,不顯示於任何其他經典,隻顯示於聖經中。

這個道理也可以成立,但無論如何,用“聖經中的神是唯一真神”這個命題是推不出來的。

比如逆命題:唯一真神是聖經中的神。合理。

但是加個“隻”字,“唯一真神隻存在於聖經中”,就不合理,不合邏輯了。

不好理解嗎?類比一下就可以理解了:

我的理發師是本地唯一理發師。合理。

本地唯一理發師是我的理發師。合理。

本地唯一理發師隻給我理頭發。不合理。當然,這句話可能正確,比如“我”買斷了這位理發師的服務的情況下。但無論如何,從“我的理發師是本地唯一理發師”無法推出這位理發師隻屬於我。

聖經是神的話,(假設為)合理。則,

----神的話在聖經裏。推論合理。

----神的話是聖經。推論合理。

----神的話都在聖經裏,隻在聖經裏。可能合理。但不能從“聖經是神的話”中推論出來。

用“聖經是神的話”推不出,推不出,推不出“神的話隻在聖經裏”。

雖然這個道理依然可能成立,但是需要另外找證據。

有的朋友可能會說,神的話不需要邏輯。那俺隻能嗬嗬:你在用邏輯證明神的話不需要邏輯。

事實上,無論聖經是不是神啟,人都在邏輯中理解,在思維中理解。

人不反思思維規律就不會明白,很多所謂解經,其實都落在思維的規律中。很多情況下,思維規律扭曲了神的話,解經者還不知道,還以為自己是在為神代言呢。

比如“神”這個名,本來是奧妙莫測的意思。世界的產生奧妙莫測,生命經曆奧妙莫測,所以就用“神”來指稱這樣的現象。但思維的規律就是要明晰化,定義清楚。不清楚不明白不理解就不舒服。於是,慢慢地,思維就給神定義了:神就有規律了,有意圖了,可以理解了,可以推理了,可以為之代言了。

神反對拜偶像,就是因為偶像是死的,死的東西中沒有神。嚴格地說,人的思維所依賴的明晰化,全都是死的,是割裂於整體的。所以,人依自己的私見來靈活解經,拜或者不拜具體偶像,都是在拜偶像。

什麽樣的人喜歡替神說話?教條經學家,法利賽人。他們曾宣稱神隻在舊約裏。但是結果呢?耶穌來了,神不隻在舊約裏了。

耶穌來了以後呢?又有人繼續宣稱神隻在聖經裏。這不過還是新版法利賽人的舊思路。

在這個意義上,法利賽人才是人得得救路上真正的障礙。法利賽人自己不會說自己被思維給控製了。但有一個中國人說了:名可名,非常名------名字,可以用來指稱實際;但名稱卻不是實際本身。這個人不自稱是神的代言者,但他顯然比自稱者更明白人(思維)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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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WangTian 回複 悄悄話 “神的話都在聖經裏”不成立,因為神還借著自然界說話,還借著人的良心說話,甚至異夢,異象,audible voice對人說話。聖經甚至記錄神叫驢子開口說人話。但聖經記錄了基本教義,其他說話方式如果違背了聖經的原則都是不對的。但這個教義也不完全是1+1=2的formula。如何解釋,如何運用在不同的人身上,需要聖靈的幫助。進一步解釋: 聖經中神的話,希臘原文有兩個詞來表達,logos (logic的詞根,許多科學也從此衍生而來,biology, geology...)and rhema. logos是白紙黑字神的話,是教義。Rhema是神對人心說的話。比如:聖經說,不要為明天憂慮。這是白紙黑字的話,但那天我讀經時,我正在憂慮,讀到這話時,我非常感動,受鼓勵,這時logos就變成了Rhema。當然 The Word(Logos) 就是耶穌,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的神。
希望不會讓你糊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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