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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現象與因果規律

(2018-11-24 23:44:03) 下一個

對於因果的認識,存在兄的《換一個角度看因果》說的比較清楚完整。俺也基本同意:比如因果之所以可能成為一個話題,這件事情本身就說明人在意識裏,而意識對因果的本質沒有清楚的認識。

俺認為可以展開細說的地方在於對因果之空的描述。隻用一個空字過於簡單了,說得好象肥皂泡一樣-----捅破了就不存在了。俺認為這是典型的誤解。

因果之空,不是不存在,隻是非必然經曆。因果之有,不是必然經曆,單獨存在於個體之外,隻是規律不空不滅。

俺說因果之非不存在,不是指“有超越人我”的因果規律,好象這個因果作為一個現象獨立存在一樣。不是的。

存在兄如此以為,其實是把因果現象與規律混同起來了。而實際上兩者並非一回事。比如風吹草低,以風吹為因,草低為果。這是因果現象。如果沒有草隻有風呢?那就沒有風吹草低的因果現象了。但沒有這個現象,是不是就沒有這個規律了呢?如果你種一片草,風一吹,依然會低。這就是規律。規律沒有對象你就看不到,你沒有執著,也不受製於這個規律。在此意義上,你可以說因果現象對這個沒有執著的個體來說“不存在”了。你甚至也可以說因果規律對這個個體沒有作用。

但這不是因果規律不存在了。

對徹悟者本身來說,他其實也隻是不受規律作用,而不是“規律不存在”。從存在兄推崇的ADAMS的臨終前的話來看,就可以明白。他說的雖然是nothing, 但不是一無所有。雖然有,但卻不是任何意識所能捕捉的東西。在這個意義上,因果現象背後的規律,應該是以某種“有”的形式存在,但不是人的意識能以語言的形式確定下來的東西。規律本身不是現象,甚至沒有顯現與不顯現的問題(隻有現象才會有這個問題),也沒有在EGO 內外的問題。在此處,說有說無,都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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