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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陳建生被殺保安公司記者會 --- 矛盾與疑點

(2017-02-06 18:07:25) 下一個

【快訊】陳家刑事律師已經選定,感謝大家的眾多推薦信息。

 

 

今天下午東部時間4點,槍殺陳建生老先生的保安所屬的Citywide Protection保安公司通過律師Sacks & Sacks召開記者會。

 

當地華人同胞今天早上確定記者會時間地點後迅速展開動員,短短幾個小時,到下午3:30左右,據現場同胞估計,陸續有近200名華人同胞從附近城市趕來示威,眾誌成城,令人動容。

 

雖然未被允許入內參加記者會,我們從網上獲得了保安公司律師的聲明,總結要點如下:

 

  1. 現在有三個調查在正在進行(by the Chesapeake Police Department,by the Chesapeake Commonwealth’s Attorney’s Office,by the Virginia Department of Criminal Justice Services),所以他們不能說太多。

 

  1. 在案發前一年半內,小區不同保安曾三次向陳家人簽發禁入通知(bar notice),禁止他們晚間進入小區特定區域。最近的一次是案發10天前1月16日。雖然也許小區確實有某種規定(待證實),但聲明並未指出陳家人出現在這些區域有任何其他違法或危害公共財產安全的實質。

 

  1. 案發當晚近11點鍾,涉案保安遇到陳家另一人(代號C)穿過別人家前院(草坪?)。保安停下巡邏車並將C解送回家,告知家屬通知C不能侵入他人財產。

 

  1. 涉案保安隨後步行巡邏時看到並認出陳建生所開的藍色麵包車,並發現陳進入十天前通知禁入的區域。保安上前詢問,但是陳“拒絕”停車接受質詢。保安稱陳調轉車頭並麵向保安開來。保安稱自己一邊躲避,一邊要求陳停車,但是陳一直開車尾隨保安躲避方向並拒絕停車。保安稱自己揮舞手槍要求陳停車,但是陳不予理會。保安稱感覺自己無法安全逃脫,出於保護自身生命安全的必要而開槍。

 

  1. 保安公司對涉案保安進行了毒品測試,結果呈陰性

 

  1. 聲明稱按照Virginia州刑事司法部標準,以及保安公司與小區的安保合同,保安完全有權配槍。聲明又稱保安當時著保安製服,佩戴徽章,並開一輛警燈大作的安保車。


 

聲明有多處疑點

 

  1. 之前多處媒體報道表示,小區稱與安保公司的合同是不配槍(unarmed)的。這一處矛盾,我們需要看到合同才能揭曉。不過根據事發後小區發給住戶的通知,小區的說法是不配槍

     

 

 


 

  1. 之前多處媒體報道陳的車輛是停泊(parked)的。聲明除了保安的口供,並未提及有監控錄像證據拍到所謂對峙局麵。我們沒有任何人在當天現場,就算當時陳的車確實有尾隨現象,聲明並無一字提到車速,也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保安的生命安全有受到任何實質威脅。就算沒有監控錄像,相信通過彈道實驗以及其他車況信息最終可以提取車的停止、行進、方向及速度等信息。

 

  1. 有報道稱目擊者看到現場有兩名保安,聲明隻提到一位。有目擊者稱其中一名保安事發後更換了服裝,與聲明第6點矛盾。

 

  1. 案發地點是小區俱樂部(Clubhouse),陳家是俱樂部會員,以上為俱樂部停車場標識,是事發後小區才開始插上此牌的,周圍也並未看到其他任何禁止牌。不知保安執法依據的是何種規定。

 

  1. 小區行止條例是否真的如此嚴苛?是否必要與合理?以筆者的經驗,大部分業主會自然假設小區常用區域均可自由往來,屬於小區正常福利。就算真有勸誡,以筆者的個人經曆,保安一般都非常尊重業主,為何此事會如此對抗乃至升級,小區也欠我們一個交代


 

筆者自己也玩口袋怪獸(Pokemon Go),知道道館(Gym)一定有許多玩家造訪。筆者很想知道,就算案發地點處於小區“禁區”,是否有別的玩家經常前往?保安是否向所有各種族玩家簽發禁入通知?

 

筆者不願意過多臆測,但是一個有種族歧視傾向的保安屢次騷擾少數族裔居民的模式呼之欲出。


 

附件:

保安公司律師申明全文: https://lintvwavy.files.wordpress.com/2017/02/ams-statement-for-press-conf.pdf

 

另:

自美國華人公眾號上周五發文、宣傳動員華人關注此案以來,已有數百人進入“關注陳案”微信群,並有很多同胞充當誌願者,提供包括法律、宣傳、外聯、現場聲援等幫助,再次感謝。目前3個微信群已滿,欲關注參與維權,請掃描二維碼入群。謝謝。

 

 

 

美國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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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按,識別二維碼,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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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UCC 回複 悄悄話 太可怕,連保安也可以隨便殺人了!受害者如果企圖撞人,車道軌跡是什麽,說是不帶槍的又改成配槍的保安,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tiger-22 回複 悄悄話 堅決要討個公道!
如果不能嚴懲凶手,別人會認為華人好欺負,即使被殺了也無奈。這無形中會給所有華人日常生活帶來潛在危險。
但願海外華人團結起來,為同胞申冤!
注冊很麻煩 回複 悄悄話 無論什麽膚色生命都不能踐踏
文以止戈 回複 悄悄話 一定要替老人討個公道
Green_sky 回複 悄悄話 沒有看到這篇文章之前就猜到保安的律師一定會用受害者企圖撞人作為開槍的借口。當天警察一定也詢問過保安的, 那時保安怎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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