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小米山水記 by 煙開水遠

塗小米從一個女大學畢業生成為中美職場白骨精的人生經曆, 正如泰戈爾詩中感歎,
“人要在外麵四處漂流,最後才能走到最深的內殿,我的眼睛向空曠處四望,最後才合上眼說:你原來住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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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小米山水記 (第十八章)_你是否光彩依舊,興致盎然?(6)

(2017-02-15 09:39:24)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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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我們搭上了去尼斯湖小鎮的火車。
照理說,從愛丁堡到尼斯湖的一路上,逐漸進入蘇格蘭高地,開車是最能欣賞沿路風景的。我們之所以選擇坐火車,純屬對路況的心理障礙。
記得Henry剛到牛津的那兩天,一看公司給我配了個MINI,便迫不及待地要求體驗反向駕駛。開在路上沒多久,就開始意識到路麵狹窄且維護不力的問題了。
到了後來他一見路上“Caution:bump ahead” 牌子,就使勁捶著方向盤抱怨說,“這哪是 bump ahead 啊?這根本就是 bump everywhere! ”
我在一旁開懷大笑。我對這坑坑窪窪的路麵已經咬牙切齒好幾個月了,這會兒被他一罵隻覺著好解恨。
然後他不確定而又充滿希望地問道,“這不過是小路,一會兒開到大路上就好了對吧?
我真不想就這樣讓人家的希望破滅,不過還是直視前方,幽幽的來了句,“這個,牛津和倫敦之間倒是條比較寬的高速公路。
而你現在正在行進的路,已經是牛津附近最大的環路了。據我所知,整個英國境內,大概也找不出幾條符合你那美國標準一車半寬度的高速車道。”
他“噢”了一聲,緊抿著嘴,再也不出聲了。
有了之前的體驗,他自然不肯再在這種狹窄兩車道的所謂高速公路上,開車近兩百英裏去尼斯湖。所以火車就成了唯一的正解。

英國的火車誤點被稱為正常狀態,廣播裏管這個叫“Normal Delay”。
我真不知道自詡文學素養深厚的英國人是如何把這兩個意義幾近相反的字合成一個詞的,
不過到了後來這個詞幾乎被全美的媒體用來形容高峰時的交通,真是再合適不過了。
火車不緊不慢地一站站的停過去,廣播裏不斷地更新各種誤點的理由,似乎永遠沒有盡頭。好在我們不趕時間,也就心情愜意地瀏覽沿途風景。
工作日的火車上,人並不多,三三兩兩的。火車一路開去,窗外群山連綿,茂密的叢林在遠處上下起伏,時隱時現。
車內則完全是英國火車古老的裝飾,一時間,竟恍惚有時空交錯的感覺。

不知到了哪一站,上來一個身材魁梧的中年人,留著絡腮胡子。他上了車往裏走,經過我們位子的時候卻朝Henry瞟了一眼。
我正在心裏嘀咕怎麽這樣肆無忌憚的看人,他卻徑直朝我們走了過來。
在Henry跟前站定了,他突然伸手朝他一指,一字一句地說,“別以為你們有什麽了不起的,有本事的跟我幹一架?”
這人身上一股酒氣,看起來似乎是認錯了人,然而這話實在太過莫名其妙,我一時都不知如何回應。
Henry先是吃了一驚,然後徐徐地把這人的手撥開,拍拍他的肩膀說, “喂,夥計,去找個位子坐下來,不要影響到別人。要打架的,下了車我奉陪,OK?”
這家夥迷惘地看著他半晌,轉身坐到了離我們不遠隔著兩排的位子上。
我不安地拽著Henry的手臂,“他為什麽要找你打架?”
他拍拍我的手,“沒看出來麽?那老兄喝醉了,也許認錯人了。放心,真要打起來,他還未必是你老公的對手。”

火車快進入終點站的時候,Henry正從行李架上取箱子,那個絡腮胡子又走過來了。
這家夥是不是兌現先前約好的打一架的承諾來了?我條件反射般地一把抓住Henry,心情緊張得無以複加。
沒想到,這次他倒是一臉和氣,抓著頭用略帶不好意思的口吻說,“對不起啊,我上車前喝了點小酒, 然後又以為你是英國人,所以....."
Henry 倒也不在意,很大方地跟他握手,介紹自己。幾句寒暄過後,兩人居然勾肩搭背有說有笑起來。
我旁觀著這一切,心裏簡直驚訝到了極點。不是說要打一架的嗎?有這樣變臉比翻書還快的玩法的麽?
我的腦海裏頓時跳出外公以前常搖著頭用寧波口音濃重的申市方言說“外國人,看不懂”的畫麵來。

聽著聽著不對勁了,那人自我介紹說,他是個Drug Dealer,經常在愛丁堡和小鎮之間來回做生意的。
我更是驚悚地下巴都要掉下來了,這年頭,做毒品生意還帶這麽招搖過市的?
好容易等他走開了,我輕輕拉拉 Henry的袖子,跟他耳語道,“他賣毒品的你還跟他這麽近乎?"
Henry先是一愣,眼中浮上一絲疑惑,隨即很快就明白過來,說,“英語裏Drug 是什麽意思?”
我馬上醒悟過來了,可不是嗎?Drug 一重意思是毒品, 另一重意思是藥品。
這麽說,在美國通常被理解為毒品販子的Drug dealer,在英國竟是指藥品分銷商了?
哎呀,差點嚇出心髒病來,還以為自己遇上傳說中的大毒梟了呢! 我偷眼看看Henry,他臉上是一抹熟悉的戲謔的笑。
我的臉唰的就紅了,學習英語這麽多年,然後還在英美兩國都呆過, 到頭來卻鬧了這麽個笑話,真是丟臉丟到家了!

到了站那人居然還很熱情地過來幫著提行李,叫出租,仔細地跟司機交代了我們要去的酒店,
又給Henry留了電話告訴我們在城裏的這幾天有事要幫忙可以找他,然後揮揮手心滿意足地走了。
我坐在車裏望著他的背影遠去,狐疑地問,“這人什麽毛病?酒醒了?意識到自己認錯人了?”
“哦” Henry 輕鬆地說,“他一開始看我的長相,以為我是英國佬,又加上喝了點酒,所以....
不過他後來聽到我跟你說英語時都是美國口音,才意識到自己搞錯仇恨對象了。"

我有點領悟過來了,看來以前書上讀到過的蘇格蘭人跟英國人勢不兩立的說法,絕非空穴來風。
雖然被並入英聯邦已久,就連北愛爾蘭近年來獨立運動的呼聲也日漸衰弱,其實在心底的排斥還是曠日持久無法完全摒棄的。
“那麽,蘇格蘭人就喜歡美國人麽?為什麽?”
“嗨,你那些曆史書都白念啦?想想看,美國當時就是從英國人手下獨立出來建國的呀,蘇格蘭人當然對我們無比親切了!
所以你看,美國後來在全球堅決不搞殖民地,無他,人心難以征服啊!” 說這話的時候,他的神情無疑是自豪的。
我轉頭看著窗外,默默無語地沉思了半天。沒想到,旅程上一個小小的插曲,居然折射出這麽濃重的曆史人文背景。
以前在書本上讀到的歐洲文化種種,在英國的這幾個月間,從理性認知轉換到了感性體驗,才體現出它的真正價值來。
古人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裏路,真不是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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