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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川普總統七國穆斯林禁令的是非曲直

(2017-02-05 11:10:34) 下一個

川普總統新官上任三把火,基本上一天出一條總統令,把全國的媒體輿論掀了個底朝天,連我這個老百姓也居然寫了兩篇博文討論這個話題。他最有爭議的是政令是暫停來自七個中東國家的公民入境和無限期停止接受敘利亞難民。這個命令發出來,真真正正地掀起了軒然大波,發展過程可謂是一波三折。

吃瓜群眾都看傻了

首先是讓美國各大國際機場陷入了混亂,由於海關缺乏準備,溝通和培訓,不僅把七國的外國公民擋在境外,連綠卡擁有者也不能幸免;然後波士頓和紐約的聯邦法官首先發難,指示海關放人;在行政和司法兩級政府發生衝突的情況下,總統麾下的司法部本應代表政府去挑戰法院的判決,而司法部代理女部長Sally Yates公然抗命,指示手下律師拒絕服從命令;川普出手廢掉代理部長,換上一個誓言旦旦維護總統命令的貼心人;一波不平,一波又起,東部的官司還沒完,西雅圖的另一位聯邦法官作出了更加廣泛的判決,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停掉這個行政令;川普的國土安全部現在還沒膽違抗聯邦法院的判決,隻好宣布暫緩執行總統令;同時司法部的新掌門也沒閑著,把狀子遞到聯邦上訴法院,剛剛遭到拒絕,下一步就是告到最高法院;目前高院左右對比是4:4,如果川普提名的新法官順利入職,川普就贏定了;所以參院的民主黨員們如果想以少勝多把新法官硬攔下來,將麵臨一場艱苦的戰鬥…

這是一場環環相扣,牽一發而動全身的較量。裏麵的很多環節,讓很多人莫衷一是。比如代理司法部長Sally Yates公然抗命,有人說她是玩忽職守,司法部長是行政分支,聽命於總統好像很合情合理嘛,如果在公司幹活不聽領導的,那還不是被炒魷魚一條路嗎?白宮發言人也罵她“背叛”了自己的職責。我好奇地查了查美國政府官員的入職誓言,原來是這麽寫的:

I, AB,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and that I will well and faithfull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n which I am about to enter. So help me God.’”

整個誓詞沒有一處提到政府雇員必須服從上級,相反,他們效忠的是憲法,“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如果接到的命令是非法的,那麽違抗這樣的命令反而成了司法部長的職責所在了。憲法和良心,是任何一個有操守的官員乃至公民的唯一行為準則。司法獨立,不僅僅存在於行政和司法權的相互製約,也依賴於行政權內部司法部門的仗義直行。如果說這位Sally Yates是基於自己的良知和對憲法的信念而作出了抗命的決定,那麽她就是值得敬佩的。

川普的命令和法官的判決,到底哪個是對的。這也是眾說紛紜。一方麵,人家這幾個中東國家的訪客,辛辛苦苦申請到了美國簽證,千裏迢迢從地球一邊飛到了美國這一邊,叫總統一句話就給作廢了,不得入境,甚至在機場遭到扣留,人身自由受到限製,好像真的是非常不近人情。而另一方麵,總統所代表的行政部門對管理移民事務上享有有獨一無二的權威。比如,任何一個外國人在手持入美簽證排隊入關的時候,很可能心裏惴惴不安,因為在很小的幾率下,邊檢官依然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拒絕你的入境,哪怕你有合法簽證。比如,去年韓國八位著名的少女偶像組合來美國,因為穿著暴露言談輕佻被海關懷疑是來從事色情行業的,扣留15小時後被遣返韓國,這基本是在海關人員的職權之內,後來也沒聽說過什麽訴訟,誰讓你是外國人呢!

這裏不能不提一個思維誤區,很多人說,美國憲法保護的是美國公民的權利!實際上,美國憲法保護在美國境內每一個人的基本/自然人權,不可剝奪的人權(un-alienable rights),這就是獨立宣言強調的,life, liberty and pursuit of happiness。中東穆斯林依法獲得簽證,但是由於政府的作為,入境被拒,在美國的機場遭到羈押,他們的人身自由遭到了侵害,法院有權介入,主持公道。同時由於總統對移民事務的獨特權威,這樣的幹涉也具有極大的爭議性。

在這個案子裏,很多人把權限和合法性混淆了。他們問,既然行政部門有處理移民事務極大自主性,那麽法官有什麽權力幹擾總統的政令?同理,行政內閣聽命於總統,那麽總統是否有“任意”解雇閣員的自由呢?我們不妨看一看已故的共和黨參議員,前參院司法委員會主席Allen Specter對此說過的一段著名的話: 總統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雇部長,甚至不需要理由,但是不能以非法的理由(the president can fire his subordinate for any reason, or no reason at all. But he can not do it for a BAD reason)。正是由於這個廣泛的權限,洛杉磯海關有權依據具體情況把韓國美少女偶像組合遣返回國,川普總統有權把不聽話的代理女部長轟出司法部。但是,如果他們的理由是“我不喜歡亞洲人”“我不喜歡女人”,這就是Specter參議員所說的“bad reason”,是禁不起法庭的挑戰的。判斷川普禁令是否合法,他的真實意圖至關重要。

一般來說,如果海關人員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方式拒絕部分人的入境,你就很難在法律上挑戰它。但是川普禁令是不講情麵的七國通殺,這就產生了法律的漏洞。在禁令出台前後,川普集團多次強調“這不是針對穆斯林的禁令”。但是法律不能單憑紅口白牙而是要講證據的。川普自己在競選中多次提議無限期禁止穆斯林入境美國。他的智囊紐約前市長朱裏亞尼甚至在電視上說漏了嘴:本次禁令就是要針對穆斯林,但是要有一個合法的外殼。就在幾天前,川普還聲稱對七國的基督徒要政策傾斜網開一麵。所以他的意圖相當明確,套用一個法律術語“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在移民政策上對於伊斯蘭和基督教親疏有別,對憲法的侵犯可謂罄竹難書,我隨便就能找出三個:

首先,憲法14修正案的equal protection clause規定對特定群族宗教的集體歧視和區別對待是違法的。

其次,憲法第一修正案, 也叫establishment clause, 規定國會,也可以引申到整個政府,不得使用公權力頒布偏好或貶低特定宗教的法律。

最後,憲法正文第六款“no religious test shall ever be required as a qualification to any office or public trust under the United States”,連幹係重大的聯邦政府官員的任免都不得以宗教信仰為標準,那麽用宗教為標準篩選移民,就更是和美國憲法的精神背道而馳了。

或許讓廣大華人痛心的是,一百多年前的臭名昭著的《排華法案》現在居然被川普的支持者拿出來當成中東禁令合法性的先例。這個國會通過,總統簽字的法律,雖然在二戰末期由於中美的盟友關係而被廢除,但是在長達一百年的時間裏並沒有被法庭正式推翻,在這些人的眼裏,《排華法案》雖然不公義,但是並不違反憲法。對於這樣的論調,我隻能仰天長歎,天下大勢,浩浩湯湯,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排華法案之後的一個世紀,社會公義和民族平等的概念深入人心,最高法院有很多判例都強化了憲法十四修正案的equal protection clause。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國會今天通過《排華法案》,必然會被最高法院推翻。但是如果任川普胡作非為,踐踏憲政傳統,某些少數民族自以為高枕無憂可做壁上觀,四年或者八年之後如何,就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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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為寫而寫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簡寧寧' 的評論 : 謝謝寧寧科普。尤其是這種“hasty manner”,實在看不出有什麽好處。今早John Kerry 出來為整個事情背黑鍋。說都是他自己的錯沒有“delay”it。
簡寧寧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lanlandehu' 的評論 :

(1) US district judges usually do not work in panels (except on rare occasions), so it is procedurally OK for a district judge to issue an order by himself.

(2) There are sever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2015 Travel Prevention Act and Trump's Travel Ban. If my memory serves me right, (1) the 2015 Act was in reaction to a failed terror attack in the US territory involving two Iraqi refugees; but no such triggering event existed before Trump's Travel Ban; (2) the 2015 Travel Prevention Act targeted on people who had been to those countries where ISIS were the most active, regardless of their country of origin or religion; whereas Trump's Travel Ban prohibited everyone who are citizens of those countries, and by Trump's comments gives certain religion priority to re-enter after the ban expires (the court may, or may not,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of the "comment" in interpreting the intention of the ban); (3) the 2015 Act was travel restriction but not a complete ban like the Trump Ban. All these differences are significant when it comes to determining whether a piece of law is constitutional.

I hope the above clarifies the confusion. It is possible that the Supreme Court may declare Trump's ban constitutional, but it indeed is a very close case, and the hasty manner it was implemented justifiably raised alarm.
lanlandehu 回複 悄悄話 看了美國law professor解釋的美國司法係統。美國的court 有三級:

Local court 由一個judge 決定case.

District court 有三judge, 由3比2來決定case.

Supreme court 有9個judge, 由5比4 決定case.

Judge James Robart 隻是District court 的法官。Judge Robart 沒有通過另外兩個judge 以
District court名義來發 block "Trump's temporarily Travel Ban". 而是以他個人的名義來Block川普的行政命令。他的行為本身就是違反美國法律程序的。
lanlandehu 回複 悄悄話 首先是左派們故意歪曲川普的行政命令。川普的行政命令隻是temporarily Travel Ban". 是延續奧八的政策。

“知道為什麽川普選這7個國家來暫停入境嗎?
This was actually started in 2015 under the last administration. He's just continuing it. It was originally called “The Terrorist Travel Prevention Act of 2015”and included those same 7 countries. These 7 Countries were identified by the Obama White House, House and Senate as sponsoring terrorism and threatening U.S. interests. In December 2015, President Obama signed into law a measure placing limited restrictions on certain travelers who had visited Iran, Iraq, Sudan, or Syria on or after March 1, 2011. Two months later,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added Libya, Somalia, and Yemen to the list, in what it called an effort to address "the growing threat from foreign terrorist fighters." 雖然奧巴馬沒有全麵禁止,但是是他把這7個國家單列出來區別對待。因為他已經 signed into law, 川普就不需要國會批準就可以總統令來加大restrictions. 我個人而言,不覺得伊朗是個嚴重的恐怖分子輸出國,奧巴馬加上伊朗有意識形態原因。其他國家的穆斯林,包括歐洲,加拿大的穆斯林,還是可以自由出入美國。我覺得相對而言他們比伊朗更危險。”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簡寧寧' 的評論 : 謝謝寧寧的評論。不僅僅是”空談誤國“,更是“大嘴”誤國。trump競選中的歧視語言,損害了他這個禁令的合法基礎。這顯示了選出一個胡說八道之人的危險之處。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零不是數' 的評論 : "某些人被禁止入境,不論暫時的或永久的,因為還沒有在美國境內,更和樓主所說的"權利"無關“

法官的決定,我認為更多的是基於這個命令宗教歧視的可能,這些外國人被扣押,是次要的原因。但是並不代表不重要,因為法律糾紛必須要有“damage", 這些人和他們的美國公司顯然是受害者。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大號螞蟻' 的評論 : “東郭先生們怎麽不問問,多數其他穆斯林國家並不在列,又怎麽算穆斯林禁令?”

這種邏輯是不對的。照這種說法,奴隸製也不是種族歧視了,因為美國北方的黑人很多都不是奴隸。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文取心' 的評論 : “其心可泯”是什麽意思?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hagerty' 的評論 : “很多華人比難民還慘”? 我不了解你是什麽情況,但是絕大部分華人不是這麽慘吧。
民主黨做法本來也有很多問題。但是現在川普/共和黨在全部政府機構和中央地方一權獨大,所以現在也隻好為民主黨呐喊了。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簡寧寧 發表評論於 2017-02-06 06:10:54
......所以這一次的政策才會招致民主黨和共和黨兩邊的批評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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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從開始競選以來就一直受到兩黨的批評.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簡寧寧: 除伊朗外,這七個國家是ISIS活動最猖狂的地方. 需要更多證據嗎?
你覺得應該如何呢?把MSL全禁了,或跟本不許暫停任何國家和地區? 給個建議好不好?
簡寧寧 回複 悄悄話 要說“空談誤國”,我認為不顧一切地宣稱穆斯林是全世界人民的敵人,這才是空談誤國。這樣說不過是過過夠嘴癮,或是讓美國人看看我這個總統就是敢講真話,但是你做好和所有穆斯林國家開戰的準備了嗎?真的將美國帶入宗教戰爭,這個責任你準備好了承擔下去嗎?

對於Trump's immigration ban的謹慎態度,和左右派無關。One of the federal judges who stayed the ban is a very outspoken republican. 圍繞Trump這一次的政策所產生的爭論,並不是停留於理念層麵的爭執,而是切身關係到美國的國家利益。 這一次的政策與以前大不相同的是,它沒有任何的 triggering event, 不是說這幾個國家最近在美國實行恐怖活動被抓到,或是事實證明這七個國家是ISIS的參與者。就是這樣憑空地突然地宣布這七個國家的人不能入境。The very hasty manner this policy came out of course raises suspicion that it is arbitrary, religion-related and discriminatory. (當然反麵的Argument 也同樣存在)三權分立是美國政體得以穩定兩百多年的基礎。在任何一屆總統的任下,總統是否超越憲法所賦予的權限,都是最敏感的問題,也是最直接關係到美國的社會穩定的問題。所以這一次的政策才會招致民主黨和共和黨兩邊的批評和警惕。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cng 發表評論於 2017-02-05 22:00:08
回複 'bigsea' 的評論 : 憲法規定不得歧視宗教,現在是講law and order的時代,憲法難道不是最大的law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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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屆美國政府就是以此為借口扶持輪子功的.
武勝 回複 悄悄話 憲法第14修正案不僅禁止針對宗教,也禁止針對國家。7國禁令違憲無疑。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這裏不能不提一個思維誤區,很多人說,美國憲法保護的是美國公民的權利!實際上,美國憲法保護在美國境內每一個人的基本/自然人權,不可剝奪的人權(un-alienable rights),這就是獨立宣言強調的,life, liberty and pursuit of happ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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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有很多模棱兩可的地方,所以才要有九人的最高法院來解釋憲法. 說美國憲法保護每個境內的人的基本/自然人權,不代表公民和非公民享受同等的權利.某些人被禁止入境,不論暫時的或永久的,因為還沒有在美國境內,更和樓主所說的"權利"無關.
hagerty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hagerty' 的評論 : 因為擔心假設中的華人被禁沒人同情,就要笑看別人倒黴,拍手叫好嗎?這是一種奇怪的思維
仔細看看,我可沒有拍手叫好。我隻是感歎,奧巴做了八年,合法華人的地位連難民都不如。可照樣還有華人為民主黨搖旗呐喊。這是這樣的忘我的情懷。
大號螞蟻 回複 悄悄話 這些國家都是有大量恐怖分子活動的地方。同時也是穆斯林國家。東郭先生們怎麽不問問,多數其他穆斯林國家並不在列,又怎麽算穆斯林禁令?如果因為都是穆斯林國家,又怎麽不問問,為什麽隻有穆斯林國家恐怖分子猖獗?左派自己不切實際,空談誤國,還不讓別人幹點實事。
一唯 回複 悄悄話 簡單粗暴能把好事也辦砸了,更何況出自一個精明的商人。是不是有自閉症?
ahhhh 回複 悄悄話 life, liberty and pursuit of happiness,恰恰是伊斯蘭最反對,最不讓人自己控製的東西。左派總是要包容最不包容的人,卻對自己的同胞惡言,惡行相向。
llarry 回複 悄悄話 法官推翻總統,你讓天朝的土工情何以堪
文取心 回複 悄悄話 樓主其心可泯,不過白宮說鼓動搶劫中國人的嘻哈音樂是言論自由,沒見您寫出大段文章來為民請願嘛。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igsea' 的評論 : 憲法規定不得歧視宗教,現在是講law and order的時代,憲法難道不是最大的law嗎?
cng 回複 悄悄話 to 古龍和tern: 感謝兩位支持!
金韋 回複 悄悄話 拒絕宣誓一定不能成為公民。但還是綠卡持有者不會被趕走。
沈成涵 回複 悄悄話 伊斯蘭宗教是一個有問題的宗教,它的許多教義與現代文明的基本價值相背離,它反人權反人性反自由。至今左派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指出伊斯蘭教的問題。如果一個宗教違反憲法是該遵守憲法還是遵守教規,毫無疑問應該遵守憲法。可穆斯林在美國入籍宣誓上竟然拒絕宣誓,聲稱隻對阿拉宣誓,這樣的人是不是該踢出美國,我認為川普是對的。不顧現實一味以人權至上這種烏托邦夢想自己騙自己,遲早被穆斯林吃掉。

----認同。
bigsea 回複 悄悄話 伊斯蘭宗教是一個有問題的宗教,它的許多教義與現代文明的基本價值相背離,它反人權反人性反自由。至今左派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指出伊斯蘭教的問題。如果一個宗教違反憲法是該遵守憲法還是遵守教規,毫無疑問應該遵守憲法。可穆斯林在美國入籍宣誓上竟然拒絕宣誓,聲稱隻對阿拉宣誓,這樣的人是不是該踢出美國,我認為川普是對的。不顧現實一味以人權至上這種烏托邦夢想自己騙自己,遲早被穆斯林吃掉。
古龍 回複 悄悄話 好文章。但是黃脖子們看不懂。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hagerty' 的評論 : 因為擔心假設中的華人被禁沒人同情,就要笑看別人倒黴,拍手叫好嗎?這是一種奇怪的思維。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playnice' 的評論 : 你還是沒明白我的意思。“隨意”拒掉恰恰是沒有問題的,而根據國家一刀切,就有集體歧視的嫌疑。
seawood 回複 悄悄話 川普發力的動機可以理解,但發力點不對。伊朗是中東地區比較文明的國家,沒有恐怖活動的先例。美伊關係緩和對美國在中東地區的影響本有好處。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蓮盆籽' 的評論 : 是這樣,這個案子會到高法。trump可能能夠任命三個大法官,到時候高法就是橡皮圖章了。
cng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為寫而寫' 的評論 : 權利製衡現在剩下的不多了。在一個有嚴重缺陷的憲政體係下,出現一個極有個人魅力有擅長煽動民粹的領導人,形式可能急轉直下。
Tern 回複 悄悄話 讚深入分析
hagerty 回複 悄悄話 禁穆令下老中真正應該想的是,如果這是禁中令,美國是否會出現同樣風起雲湧的各階層,各種族的聲援,示威抗議?反正我不相信。
奧巴執政八年,所有華人以外的人都直起了腰,唯獨沒有老中。合法老中的地位都不如難民。
就這樣還有華人念民主黨的好。
playnice 回複 悄悄話 對於非移民簽證,如果沒有入關,是可以被海關隨意據掉的。這部分肯定合法。不要忘了中國旅遊簽證入關時被拒絕的多了。 更何況,海關是國際領土。美國憲法不適用。
蓮盆籽 回複 悄悄話 禁令中針對七國持綠卡的部分肯定是違法的。但對非移民的簽證權總統是有很大的掌握空間,這部分要推翻不容易。
為寫而寫 回複 悄悄話 這一回合讓我認識到美國的權力製衡還真不是表麵文章。讓我又稍感樂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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