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隱史

朱樓舊夢隱敘家亡血史, 兒女悲情婉書明亡華殤。逃亡帝子大展春秋筆法,賈事真史揭開驚天隱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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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梁換柱的崇禎皇後本應是誰?----明末黨爭“五”大案之撥亂返正(十五)

(2017-11-27 20:02:59) 下一個

要想知道崇禎的皇後本應是誰,隻要找出信王選妃決賽中的另外兩人是誰就可以了,來看史料:

《燼宮遺錄》:“周後選入宮,名在第三。懿安見其豐容端麗,特拔之為信王妃,故正位後深德之。袁田二妃同選於朱陽館,後親下聘禮迎入宮,袁居翊坤宮在西,田居承乾宮在東。”

《明史》:“莊烈帝湣皇後周氏,其先蘇州人,徙居大興。天啟中,選入信邸。”

《明宮詞》:“天啟中選妃,(田)入信王邸。信王入嗣,(田)冊禮妃。”

可見天啟年間與周奎女兒一起參選信王妃的最後兩人是田秀英和袁妃,那麽究竟誰是第一呢?

 

選後妃首先看長相,要“容貌端潔,德性純美”;其次就是看才華,要“試以書算詩畫諸藝”,而田秀英不但“秉絕代姿容,具希世俊美”,而且才藝超凡,琴、棋、書、畫、刺繡樣樣精通,還善騎術、蹴鞠,其才貌即使是惜墨如金的《明史》也破例為她寫道“生而纖妍、多才藝”,就連拚命詆毀汙蔑田秀英的東林黨吳梅村也不得不承認她的“豐容盛鬋固無雙,蹴踘彈碁復第一。上林花鳥寫生綃,禁本鍾王點素毫。”很明顯,這才貌第一的隻能是田秀英,而周奎女兒就連袁妃都比不過,劉昭妃再作弊也隻敢在半決賽中將其排在第三,可見周氏比田秀英差得有多遠。

 

原來半決賽選出的第一名是田秀英!如果不按皇太子選妃的 “選一陪二”的 三人進入決賽,而是依照藩王選妃的“選一陪零”的隻能是半決賽第一名單獨一人進入決賽的規矩,那麽排名第三的周奎的女兒根本就沒有資格進入為信王選妃的決賽,唯一能夠進入決賽的隻能是第一名田秀英!

真正的信王妃本該是田秀英!

 

可是有人卻說:田秀英和袁妃根本沒有參選信王選妃,她倆是信王成婚以後,由周後另外選出的小妾。因為《天啟實錄》記載:“六月二十一日壬辰,以信王婚禮,命諸王館選擇女子。選中大與縣民周奎女”,而《燼宮遺錄》的記載是:“袁田二妃同選於朱陽館,後親下聘禮迎入宮,袁居翊坤宮在西,田居承乾宮在東。”周後選於諸王館,田袁選於朱陽館,三人完全不可相提並論。

那麽,這種說法是正確的麽?

當然是錯!很遺憾,她們被《燼宮遺錄》誤導了,這裏有兩處錯誤:首先,“朱陽館”是根本不存在的,是《燼宮遺錄》捏造出來迷惑人的。

 

明代處理王族和入宮事務,無論是為皇子選婚選淑女、為公主選駙馬,還是拘禁皇室叛王、培訓命婦入宮朝賀的禮儀,都是用諸王館,其記載隨處可見,摘選如下:

《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五》:“凡駕詣郊壇、及親王出府之國成婚、開設舉場、修設齋醮、發送宮人。率領火甲供事。凡選妃。禮部儀製司行各司選報該管地方良家女子、送諸王館備選。”

《明史 誌第三十一 禮九》:“凡選駙馬,禮部榜諭在京官員軍民子弟年十四至十六,容貌齊整、行止端莊、有家教者報名,司禮內臣於諸王館會選。”

《建文皇帝遺跡》:“僉舉以實聞,章皇帝詔厚養於諸王館中。未幾,一夕暴卒,眾皆疑其遇毒也,後命以公禮葬於郊外。”

《明武宗實錄卷之六十六》:“五年八月○甲午○太監張永遠自寧夏獻俘……上戎服禦東安門,文武諸大臣候於橋東。寘鐇及親屬十八人有旨:送諸王館領係。”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十九》:“嘉靖九年十一月○辛卯禮部奉旨采選淑女於京城內外得一千二百五十八人請行欽天監擇日送赴諸王館。”

《明神宗實錄卷之五百八十三》“萬曆四十七年六月○辛未 上諭 桂王妃搬移諸王館。”

《萬曆野獲編》:“【命婦朝賀】明製三品以上命婦,遇太後中宮大慶元會令節,例得朝賀。先三日赴諸王館習儀亦然,此聞之故老者。”

《宛署雜記二》記載,為萬曆皇帝大婚選出的各地淑女都會送至京師的諸王館,“奉敕至諸王館選婚,宛、大兩縣帶領女子穩婆候選,各省淑女七位,各母隨住諸王館供奉外,其各女父並從人俱會同南館安住。”

《酌中誌》載:“凡諸王館,選中淑女,候欽差某封,某位娘娘親到元暉殿。選不中者,送出。凡選中者,或後或妃或王妃,皆先居於此,以便次第奏,舉行吉禮也。”

 

諸王館的位置記述見《日下舊聞考》卷三十四引《愨書》:“皇極門外兩廡四十八間,除曠八間,實四十間。東二十間為實錄、玉牒、起居諸館,及東閣會坐,公揖在焉。西二十間,上十間為諸王館,下十間則會典諸館也。定王書堂在西第六間,為讀書處,第五間懸先師孔子畫像,四配侍側,蓋摹吳道子筆也。及永王出閣,因移定王第四間,而永王在第六間。”其方位就是今天的北京東城區帥府園東口的已拆除的豫親王府處。

 

而且,藩王在大婚後隻有在嫡妻生不出兒子而且年過25歲的情況下才能打報告請求納妾,根本不可能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就又另行征選側妃。明初對宗室的媵庶的征選和名額的限製難以查到,很可能是沒有。但是從孝宗開始,則可看到明確的規定,《禮部誌稿》 :“郡王除正妃外,妾媵不過四人,鎮國、輔國將軍除夫人、奉國將軍除淑人外,妾媵不過三人”,並且不允許強買民間子女,根據《宗藩條例》的規定,隻有在嫡妻無子的情況下,才允許選娶妾媵“為嗣續之計”。而嘉靖皇帝則在嘉靖二十三年製訂了更加具體嚴格的藩王選妾的審核:藩王們上奏請求選妾媵時,“必明開年紀若幹,有無嫡子,及曾否娶有幾妾, 係禮部查明,果係乏嗣及例應娶者,方與行文,覆勘是實,方許選娶。例外濫收者,聽禮部題奏,革退。”嘉靖三十一年又規定“世子郡王選婚之後,年二十五歲嫡配無出,具啟親王轉奏長史司仍申呈巡按禦史核實具奏於良家女內選娶二人。以後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則止於二妾。至三十歲複無出,方許仍前具奏選足四妾。長子及將軍中尉選婚之後年三十歲嫡配無出照例具奏選娶一人,以後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則止於一妾。至三十五歲複無出方許仍前具奏。長子將軍娶足三妾,中尉娶足二妾,至於庶人必年四十以上無子方許奏選一妾。” 而且還要求“各王府每年備將妾媵姓氏來曆,並入府年月,攢造文冊送部,其子女生年月日,並名行次,即注本妾項下,以備名 封查考。但有不遵明例,或年未及而預陳,或巳生子而複娶,將本宗參奏,罰治所生子女。中尉以上照濫妾例行。庶人不給名糧。” 萬曆十年,經議準遂成定製。

 

再看《酌中誌》記載:“萬曆二十九年九月十八日二更,傳諭內閣:皇長子及諸皇子冊立冠婚,敬奉聖母命蒙嘉許,卿等傳禮部擇日具儀行禮。至十月十五日冊立光廟為東宮,封皇三子為福王,皇五子為瑞王,皇六子為惠王,皇七子為桂王,實允首輔沈相公一貫之揭請,始施行也。光廟大婚禮成之後,自孝元郭皇後外,未有舉生者。至三十一年十一月,偶有“國本攸關”之事,神廟震怒,親降特諭,以釋中外之疑。繼將生光正法,以杜讒惑之口,仍特命光廟多選淑媛以侍左右,實從先監陳矩之密請也。”就是身為皇太子的朱常洛也隻能在大婚兩年後,因為年已21歲卻還沒有兒子才被允許再選淑女,而16歲的信王剛剛大婚沒兩天就又申請再另行征選側妃,這在明朝的製度上是完全不被允許的,而且從上奏申請à核實審議à批準à選妃à迎娶的執行程序上看在短時間內也是根本無法實現的。“丁卯天啟七年二月三日庚子,信王出府成婚”,僅僅六個月後天啟皇帝駕崩,信王朱由檢離開信王府入宮登基為帝。所以“天啟中選妃,入信王邸”的田秀英和袁妃參加的隻可能是天啟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在諸王館中舉行的信王選妃,田秀英和袁妃就是與“天啟中,選入信邸”的周奎女兒同時進入選妃決賽的前兩名!

 

再看作者不明的《燼宮遺錄》的記載:“袁田二妃同選於朱陽館,後親下聘禮迎入宮,袁居翊坤宮在西,田居承乾宮在東。”其他作者明確的史書清清楚楚寫明田秀英是天啟年間通過選妃進入信王府的,而不是在崇禎登基後才被周後迎入皇宮的,是“選入信王邸”而不是“迎入宮”,雖然隻是幾字之差,含義卻是天地之別!《燼宮遺錄》居然先是通過偽造了“朱陽館”將袁田二妃與選妃的諸王館割裂開,又通過寫“周後親下聘禮迎入宮,袁居翊坤宮,田居承乾宮”將袁田二妃又同信王府割裂開,從而成功地製造出周後是獨一無二的天命人選的假象。就如同黃宗羲主筆的滿清官修《明史》故意將“田貴妃”和“袁妃” 的品階顛倒地寫作“田妃”“袁貴妃”以製造出田秀英階位低於袁妃的錯覺,以掩蓋周後肆意欺淩羞辱田秀英的事實真相,詳見前文《紅樓夢中“造釁開端實在寧”隱藏的曆史真相》。為了掩蓋信王選妃中周奎女兒作弊上位的真相,這個不敢公開自己姓名的作者短短一句話連撒兩謊,夠拚夠無恥。

 

真正的信王妃、真正的崇禎皇後本是容貌無雙、才華絕世的天香美人田秀英,卻被操縱選妃的東林黨偷梁換柱。為了掩蓋真相,東林黨處心積慮地歪曲事實、顛倒黑白,而這“假作真時真亦假”的錯誤終將讓明朝付出難以挽回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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