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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民族團結,侵犯他人權益,當判!

(2015-12-17 19:14:52) 下一個

有的律師,不是把心思放在對法律條文的鑽研和在法庭的辯論上,而是做一些違法的勾當,不配做律師。來看看浦誌強這個狗漢奸在微博上都發了些什麽內容吧?看看這個走狗訟棍被指控“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兩項罪名受審是不是冤枉了他。請保護好我們的鈦合金眼,前方高能。
2011年至2014年,浦誌強在新浪微博上發布了七條帖文。雖然浦誌強是出了名的直言不諱,經常把中國古典文學和街頭俚語以創造性的語言結合起來。他在微博上發布的內容妙語連珠,不明就裏的外人可能很難理解。這些特點可以從以下摘錄自上述文件的幾條微博帖子中明顯看出:
一、人想如魚得水,要麽裝傻,要麽真傻。(2013年1月31日)在這條帖子中,浦誌強對申紀蘭的能力提出質疑,後者是中國擔任人大代表時間最長的人,誇耀自己在這60年間從未投過反對票。他還質疑了毛澤東的孫子毛新宇的政協委員資格。政協是人大的顧問機構。
二、“沒有共產黨,為什麽不行?”我[髒話]哪兒知道為什麽不行?!除了瞞騙推拖斧頭鐮刀,這個黨有[髒話]什麽執政奧秘?(2013年7月26日)這是對一本親政府的政治論著《中國大邏輯:沒有共產黨,為什麽不行?》所做評論的一部分,該著作發表於2012年。
三、有關一家公司發言人在致命火車追尾事故發生後逃避責任:換隻瘋狗就該問你:“你哪單位的?你老總跟我熟啊,錄音筆借我玩玩兒?”(2011年7月29日)這是浦誌強對政府下屬的全路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女發言人田振輝的描述。在2011年致40人死亡的火車追尾事故的新聞發布會上,她逃避回答有關信號為何失常的問題。
四、說新疆是中國的,就別把它當殖民地,別當征服者和掠奪者。(2014年5月7日)2014年5月被拘捕前不久,浦誌強發布了這條微博帖子批評中國政府在新疆的民族同化政策。這片中國西部的邊遠地區有大批少數民族人口,主要是維吾爾人。他們大部分是穆斯林,語言屬突厥語族。
五、天天說黨的政策亞克西,維吾爾人心向黨,就這麽血肉橫飛?(2014年3月2日)這是暴恐分子襲擊昆明火車站導致多人死亡之後,浦誌強發布的一條帖子的部分內容。他在其中質疑中國共產黨有關民族和諧的言論。
六、是漢人頭瘋了?還是漢人的頭兒瘋了?!(2012年1月25日)這是浦誌強針對民族宗教方麵的尖銳評論。
七、伊寧已禁止穆斯林戴麵紗,號稱淡化宗教意識,漢人全瘋了嗎?(2012年1月25日)浦誌強還對新疆伊寧官方提出批評。該市有大批穆斯林人口,據說當地官員禁止女性戴麵紗。
這幾條微博,哪一條都能夠坐實浦誌強在煽動民族仇恨。“煽動民族仇恨罪”通俗地說就是隻要實施了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等行為且情節嚴重,就觸犯了法律,應當受到相應的懲罰。浦誌強絕對可以說是鐵證如山。他互聯網上發布的內容是“有圖有真相”,容不得半點抵賴。
下麵,再說說“尋釁滋事”。一般人的理解,尋釁滋事應該都是些“隨意毆打他人、辱罵恐嚇、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一類的行為。但似乎浦誌強作為律師跟這些行為不怎麽沾邊。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3年就已經發布司法解釋,將“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認定為“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那麽浦誌強的行為就鐵定不是如其支持者所說:“不過就是罵了幾個人而已”。浦誌強所辱罵的,既有辛勤奉獻大半輩子、80多歲高齡的勞動模範,也有與其意見相左的作家,用語粗俗低劣、為人不齒,浦誌強一方麵口口聲聲高喊“言論自由”,但是對於意見不合之人則立即惡語相向、汙言詆毀,絲毫不給他人以“自由”。最具諷刺意味的則是浦誌強的那些“腦殘粉”,麵對浦誌強的不冷靜,他們非但沒有規勸,反而通過不理性地轉發和評論,將浦誌強對他人的辱罵炒成了網上的公共事件,親手打開了讓浦誌強步入監獄的大門。不知道他們在轉發時可曾想過受害者的感受?一個共和國公民的尊嚴就應當被另一群公民這麽糟蹋和汙蔑嗎?法律能不管嗎?這不是“言論自由的邊界”問題,因為這早已不是什麽自由,而是赤裸裸的暴力,是對公序良俗和司法的公然挑釁。從這個意義上講,定浦誌強一個“尋釁滋事”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那些在網上張口閉口“文字獄”的人,真的不明白嗎?司法機關對浦誌強判處刑罰,懲罰的正是他通過發微博等形式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從而給國家、社會和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由此可見,浦誌強案真心不是“文字獄”,所謂“文字獄”的爭論,不過是偷換概念罷了,至此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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