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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誌強:不好好當律師的公知不是好網紅

(2015-12-16 19:11:40) 下一個

  
    不知從何時開始,明星不好好演戲了,偏要去微博做段子手,律師不好好打官司了,偏要去網上裝逼做公知。某種意義上,我們將此類人統稱為網紅,即網絡紅人。大千網絡世界,網紅眾多,魚龍混雜,有每天傳播積極信息的正能量微博,也有諸如“羅玉鳳”、“浦誌強”等專為博人眼球、炒作無下線的低俗網紅。OH,我竟然將已改過自新、自力更生的“鳳姐”與拿著境外金援執迷不悟的“浦大狀”放在了一起類比,在這裏跟鳳姐說聲對不起,這簡直是在侮辱你。
    說起浦誌強,很多人都以為他是維權律師群體的代表,是鋒銳律痞的擁躉,是萬事鹹通的大V。打住!以上迷魂湯來自於不明真相的一小撮群眾。這些被公知包裝過後的玄幻小說式語言,在正常人看來,不過是浦誌強在網絡靠炒作博取眼球的明證。為了以正視聽,下麵就讓我來扒掉這個披著律師外皮卻做著欺世盜名惡事的莽夫之皮。
    據曾與浦一起共事的斯偉江律師稱,“浦大狀”為了炒作自己的名氣,經常爆料給媒體和外國記者,無視當事人的隱私。在法庭上也是經常詞不達意,離題太遠。毫無專業精神和修養,隻會在法庭上咋咋呼呼的表演。據律師圈內爆料,浦在“正規”律師界的風評並不好,受圈內人冷落排擠,浦的人品由此可見一斑。   
浦誌強是學曆史出身,沒有經過法律基礎知識的係統學習和法律思維的專業訓練。直到三十多歲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獲得了一個律師證,不過法盲。而這種半路出家的門外漢一旦接案子上法庭,因其根本不懂法律訴訟精髓而無法進行正常的法律邏輯思考,所以隻能靠個頭大、塊頭壯這種外在身體因素來製造所謂的“江湖氣場”,也因此製造了很多外人看來“俠氣非常”卻被內行人“嗤之以鼻”的庭審笑話。
     2013年,浦的業務收入是四百萬。早年,他也曾潦倒到讓家人不踏實。1991年,從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研究所碩士畢業後,浦誌強的第一份工作是去海澱區大鍾寺蔬菜水果批發市場擔任秘書。這個工作是時任法大校長江平先生介紹的。他在權貴的介紹下,得到了工作。浦誌強甚至曾大方地承認,自己就是為了出名:“有警官問我何以老打賠錢官司,我說就是為了出名;問為啥要跟媒體說,我說那是炒作。”
訟棍浦誌強,長期熱衷政治,是中國社會及輿論場上反體製的號召性人物之一。他這幾年有名的“七條微博”,裏麵一幅反黨反社會親美親日的漢奸狗腿子嘴臉讓人惡心,他的言行對社會治理明顯構成了某種破壞力,這種破壞力發生在中國進入互聯網時代後的新社會現實之中,形成挑戰法律權威的新形式。
昆明暴恐事件發生後,浦誌強不僅不去譴責恐怖主義和恐怖分子,反而去為犯罪分子令人發指的暴行尋找“合理依據”,公然作為美國的幕前發聲工具,妄圖洗白恐怖主義的惡行,挑撥民族關係,激化民族矛盾。醜惡行徑令人不齒。
     浦誌強被捕後,餘波仍未消停,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拉特克發表聲明稱,美方對浦誌強被關押一周年表示嚴重關切,呼籲中方將其釋放。並在聲明中公然稱浦為人權衛士。身為律師,知法犯法的事兒做多了,必然會接受製裁。美國有些人的心實在太大,手伸的簡直快比亞馬遜湖還要長,到處想充當世界警察或法官。自己國內的問題都應接不暇,卻總是無孔不入的妄圖幹涉我國司法主權和內政。
     誠然,浦誌強年少時或許有宏偉的夢想,後來不知是為金錢名利還是被狗咬了發病,就這樣在法製的道路上越走越偏,甚至不惜與正常社會背道而馳。身為一名律師,卻不好好打官司,偏要去網上裝逼做公知做網紅。殊不知現代網絡社會,弘揚正能量的聲音已占主流,網民早已具備了明辨是非的能力。隨著“v影響力峰會”、“烏鎮峰會”的接連召開,中國作為世界網絡大國,正在承擔起大國責任,與世界各國一道共同致力於互聯網的健康、穩定和繁榮這項偉大事業。任何破壞網絡健康、擾亂視聽、挑戰法律權威的網絡蛀蟲都應被清除,發配到特裏斯坦-達庫尼亞群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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