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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結婚離婚都是對自己負責,不是要對婚和家庭負責

(2014-12-28 09:22:13) 下一個

這兩天有人來發帖說離婚的事。有結婚幾年以後離婚的,也有十幾年以後離婚的,也有二十幾年以後離婚的,也有三十幾年以後離婚的,還有四十年後離婚的。離婚這事真是可能會攤到任何人頭上的,這世上沒有一個公式可以保證白頭偕老的。不管你是,青梅竹馬也好,同學同事也好,熟人介紹也好,一見鍾情也好,酒吧裏認識的也好,婚前同居也好,總之沒有人能guarantee不離的。婚姻真好比瓷器,維護起來小心費力,就算維護了幾十年,還是可能一摔就碎了。當然這是在生活容易的前提下,如果象以前生活不容易,兩人在一起才能增加生存機會,那當然離婚的就少了。

而且就算你懂得所有婚姻的道理也不能保證,否則那些婚姻專家就不該離婚對不對?那些做婚姻谘詢的就不該離婚對不對?蓋因婚姻這事時間跨度太長,事情太細碎,涉及太多方麵,而且涉及的都是人的根本利益,所以不好整。跟你最親的人,才能最方便地捅你一刀,捅得最深。

在婚姻裏的兩個人,時間長了,感覺也不總是on the same page. 可能一個人覺得他們的婚姻完全沒有任何問題,而另一個人則覺得有問題;一個人覺得他們有normal marital issue, 另一個則覺得他已經在 reaching the tipping point. 據說有40%的人在收到divorce paper 時,cought them off guard. 舉個例子,比如婚姻裏有一個強勢的,另一方在抗爭無果後,可能就灰心了,直到最後放棄,隻等有機會get out. 當然可能孩子還小,日子還得過,那就過唄。在另一方看來,則可能以為配偶被馴服了,家裏處處順了自己的意,當然對婚姻滿意啦,愛人對自己又愛又怕,恩愛夫妻嘛。我覺得能量守恒這個原則用來形容不錯,如果平時不能守恒,則在一方突然提出離婚,將另一方拋入深淵時,一次結清總帳。結婚呢,好比兩人合夥做生意,要互惠互利,生意才能長久地做下去。

但是呢,有些人好像天生就是來被欺負的,比如說有的人天生 doormat 性格,還有人是 codependent。 They can put up with a lot of shit just to be with someone. 這些人容易被一些不正常的人利用。要說不正常,還真不好分辯。那些有病態人格的,還特能偽裝,特別能迅速將人拉入情網,創造出一個他是soul mate 的假象。碰上他們的人要離開他們是需要很大勇氣的,因為他們有兩付麵孔,完美的一麵非常完美,所以讓人不忍離去。還有更多人自己也不完全了解自己,年輕時大家都漂漂亮亮活蹦亂跳的,要到結婚生娃,人到中年以後,生活中的壓力全上來的時候,一些心理隱疾才開始發作。

年輕姑娘希望自己以後永遠不離婚,這個沒法保證的。防離婚好比防癌,你可以做這些這些來增加健康的機會,減少得癌的機會 - 但是沒絕對保證的。你可以做這些這些來增加婚姻健康機會,減少離婚機會,但是也沒100%保證的。還不如保證說自己會永遠愛自己,照顧自己,永遠追求快樂,任何情況下都決不放棄。

我在想這個問題,那些結婚幾十年,一直以為恩愛的,為什麽最後離婚時,都痛不欲生,覺得自己過去幾十年全白活了呢?為什麽不覺得自己過了幾十年恩愛生活,雖然結束了,但是I had a good run, 值了!當然我也理解這痛苦,結婚是一個人一生中最大的投資了。還有記憶有近期效應,總是最近的記憶影響最大。

還有人對自己婚姻的評價和感受,那些感覺婚姻幸福的就完全是運氣好,遇對人了?那麽她們自己對婚姻的付出呢?她們對對方的包容呢?她們是half cup full 還是 half cup empty 的人?還有處在婚姻的哪一個階段?婚姻有上下起伏,若是正處在低點,是不是覺得自己的婚姻不值?若是正處在高點,是不是就覺得以前即使有低點,我們都成長過來了,感情更升華了,太幸福太值了!若是最後離婚了,則以前高低起伏全都等於零了?

婚前千挑萬選,千挑萬選,再怎麽挑選,也總要挑一個有缺點的老公的,兩人也總有disagreement的時候。幸福就是你怎麽哄自己自己挑的花是最美的,最適合自己的。把對方缺點都吞下去,認了,就幸福了。否則老糾結於對方缺點,不能接受現實,就難體會幸福。婚後倆人再怎麽好,也是兩個獨立的個體。You are responsible for your own happiness. 雖是老調重彈,但事實上,說到底的說到底,還就是這麽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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