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聖經》的很多地方,似乎讚成食肉一事,這些應當提一提。我們不該食用挪亞在特殊情
況下(洪水泛亂,所有的蔬菜都被衝走)使用的權宜食譜,而應當食用一種更為有價值,最初就
有的食物,也就是主在創世紀1:29中所指出的:“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
一切樹上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在緊接著的詩節中,神進一步指出,這種食物是
好的,而有肉的飲食,僅是滿足他們的貪欲。
這解釋得已相當清楚,但是我們還要全方位地研究一下《聖經》的內容。
以色列的子民們吃夠了神所賜的食物,於是,神特意為他們擺下了鵪鶉宴的例子,是從
《聖經》中節選下來的最典型的一個。而且,在民數記的11:31、32詩節中,對鵪鶉和接下來的
鵪鶉宴作了描述。在11;33詩節中,則突出說明了該章的中心內容:“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
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難擊殺了他們。”他不喜歡他們吃肉。
如果研究一下早期宗教曆史,將會發現最初的神父讚成吃素這一原則。那麽這也就變得很
清楚了。你可以研究一下Turbullian、Pling、Origen、St·John、Chrysostom等人的生活。順便
提一句,這些發誓持素的早期神父們作了大量聲明,因此在各種全基督教教會會議采納它之前,
我們也可在《聖經》中讀到這些內容。
到了公元四世紀的Lonstantine帝王時代,持素的基督徒不得不偷偷地修習。這是由於
Lonstantine不僅是個食肉者,還是個瘋子。基督教曆史書中總能找到他如何將熔化的鐵水倒入持
素的基督徒嘴裏之類的故事,而且他還把自己的妻子投進了裝著沸水的桶裏燙死。
經典用最簡潔的語言解釋最普通的道理,但對扭曲事實的人而言則難於理解。《聖經》中
清楚地指出:“你們不可以殺。”(出埃及記20:13)它應當說得再清楚一些。
猶太文原文是“lo tirtzach”,它實際上被譯成“你們不可以殺”。
二十世紀最著名的猶英語言學者之一,Reuben
Alcalay博士在他寫的《猶英詞典大全》一書中指出,“tirtzach”指的是“任意種類的殺
害,無論殺的是什麽”。而“lo”一詞所指的,如你所想的一樣,意指“你們不可以”。不要殺
生!讓我們正視它,《聖經》在這一點上非常清楚。
韋達文獻在這一點上也十分清楚。事實上,韋達文獻所要求的不僅是持素,因為砍掉植物
還是有業報在裏麵。因此,韋達經介紹了一種lacto素食餐。這種飲食對生物一丁點兒害處都沒
有,而且是一種使人擺脫由殺害植物帶來的些微業報的特殊方法。這一方法在《博伽梵歌》中作
了簡單介紹,而在《博伽瓦譚》中則作了詳盡的說明。這種方法主要是以奉獻和愛心念頌主的聖
名,供奉後的食物稱為“祭餘”,它的意思是“主的仁慈”。
一些《聖經》學者堅持認為耶穌吃動物的肉,但這很明顯是摻雜了個人喜好的論調。繼承
偏見,讚同現有傳統的思想是人類很多世紀的人性特征。但當一個人將個人意誌施放到生活的眾
多領域之時,真理現在看來是更加重要了。
受人敬仰的《聖經》學者Rev·V·A Holmes—Gore研究了在《新約》四福音書中使用頻率
較多的“肉”一詞。他把肉一詞的意思追溯到希臘文原文。
他的這一發現首次發表在1947年出版的《秋天的世界方場》一書中。他指出,在四福音書
中19個譯成“肉”的詞應當更準確地譯為這樣:
希臘文--------談到次數----意思
Broma--------4----------食物
Brosis-------4----------吃食物的行為
Phago--------3----------吃
Brosimos-----1----------可吃的東西
Trophe-------6----------營養
Prosphagon---1----------任何可吃的東西
因此,約翰福音21:5的權威譯文:“你們有肉嗎?”是不對的。它應當譯成:“你們有吃
的嗎?”
“魚”是《聖經》中另一個經常被誤譯的單詞。它的意思一般不是指“可以遊的生命形
態”,而是早期的基督徒用來互相證明身份的標誌。它僅僅用在受迫害的非常時期,也就是用在
官方承認基督教為國教之前的暗號。
魚一詞是一個神秘的標誌和交談中的暗號,它源於魚這個詞的希臘形式“ichthus”,因 此,它代表的是一個離合詩句,由“Iesous Christos
Theou Vios Soter”由這句希臘語的開頭幾個字母組成。而這句希臘語的意思是“耶穌·基督,神之
子,救世之主”。經常出現的魚一詞隻是代表耶穌的符號,跟吃魚一事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但
是,魚這一標誌並沒有得到羅馬人的認可。他們更願把它說成是十字架的標誌,認為把注意力集
中在耶穌的死,而非他輝煌的一生上更好。或許這就是他的生活經曆隻有10%的被記載在合乎教規
的經典中的原因之一。他的前三十年的生活經曆卻被漏掉了。
多少崇拜者從教堂回到家中,坐下品嚐從那個曾不可一視的動物身上切下來的肉,而無視
他們剛剛首肯的訓令?下列詩節將掃除讀者在這一章中的所有疑惑。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
食物。”(創世記1:29)指出人的正常飲食是素食。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的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
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兄弟也是一樣。”(創世記9:4、5)說明神不允許人吃肉,但
如果那樣做的話,他要用他自己的生命去補償。而且他會被他所殺的生命殺掉。這就叫做業報。
“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供綿羊的幡祭和肥膏的油脂,我已經夠了。公牛的
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沾滿了殺人
的血。”(以賽亞書1:11、15)說明食肉者即使禱告,神也不接受。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象殺人。”(以賽亞書66:3)說明宰牛和殺人,二者被視為無有差
別。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以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利
末記3:17)這一技巧要求:你可以吃肉,卻不要吃到血,這是對猶太教食物(泣幹血的肉)原初
的構想。它就好比拉屎卻要不撒一滴尿。不可能!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麽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
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利末記17:10)注意“無論吃什麽血”一句。所有的肉源於血。
新約中出現的“肉”一詞
這一部分所要指出的是:某些話是如何在金·詹姆斯所翻譯的《聖經》譯文中譯錯的。正
確的譯文選自Nestle寫的《新約》希臘—英文譯本。其中,也對照了King·James的譯文。
“這約翰身穿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馬太福音3:4)注意
“locust”一詞,它有兩個詞義,一是蝗蟲,另一個是刺槐,這裏指的是刺槐樹上的果兒,它是
聖約翰的麵包。
“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耶穌吩咐給她東西吃。”(路加福音8:55)
英文版《聖經》中將“Phago”一詞譯為“肉”,而應該為“吃的東西”。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到他曉得
棄惡揚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和蜂蜜。”(以賽亞書7:14、15)基督教徒喜歡引用這一詩節的前
一部分,以證明耶穌是救世主,卻很少引用後一部分,而它卻預言了耶穌將是個素食者。
“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裏有什麽吃的沒有?’他們便給他
一片燒魚和一塊蜜房,他接了它過來,在他們麵前吃了。”(路加福音24:41-43)注意單詞
“它”是單數。給耶穌的是燒魚和蜜房,他隻接受了其中的一樣。從以賽亞書7:15來看,我們可
想而知他接受的是哪個了。
“天漸亮的時候,保羅勸眾人都吃飯,說:‘你們懸望忍餓不吃什麽,已經十四天了。所
以我勸你們吃飯,這是關乎救命的事,因為你們各人連一根頭發也不至於損壞。’保羅說了這
話,就拿著餅,在眾人麵前祝謝了神,掰開吃。於是他們都放下心,也就吃了。”(使徒行傳
27:33-36)英文版《聖經》在這裏用的詞是“trophe”,盡管他們譯成肉,但很清楚耶穌(保
羅?)所指的是餅,他們吃的也是餅。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
物叫他敗壞。”(羅馬書14:15)這裏食物一詞指的是靈性食物。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隻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14:17)這裏
指出一個事實,神的國不是物質的。
“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林前8:8)這一詩節
不是說我們吃不吃沒關係,而是說吃這一行為不影響我們跟神的關係。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林前8:13)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林前10:3)這裏用的broma一詞,是食物的意思。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
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麽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羅馬書14:20、21)非常
好的詩節。這裏用的詞是broma,即食物。因此,很清楚,吃肉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