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拾金不昧之為非德
(2012-04-01 2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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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皆以拾金不昧為有德。餘以為此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也!以他人之金,入於一己手,則他人之物,胡不可入於己囊?則他人之妻,胡不可入於己家?入己也,亦則歸己也!他人之物,可以入己、歸己,眾人之物,胡不可以入己、歸己?眾人之物可以入己、歸己,天下有何不可以入己、歸己?或雲:拾者不昧者,暫時入於己,旋即歸之於人,非占也。若夫暫時,相對而言也!一時之中,片刻為暫時;一日之中,一時為暫時;一年之中,一日為暫時;一世之中,一年為暫時;數代之中,一世為暫時;人類之曆史中,數代為暫時;宇宙之永恒間,人類之曆史為暫時!於此為暫時,於彼則可能為長久。暫時可以入己,長久之歸己豈有不可?若夫非占,以他人之物入己之手,不損即可謂非占。如是,則挪用公款已將無罪?如是,則以天下之柄入於己家,數世而易手,亦可謂非占!如是,則以人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則欺男霸女、偷盜搶劫,皆可謂非占也!如是,則以天地長存、物質之不滅,人人皆可曰非占!如是,則胡為占有耶?餘聞聖人治世,以路不拾遺為治,非以拾金而不昧為有德。拾金而不昧豈可稱德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