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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人(我不喜歡指名道姓,沒必要! 隻是表示本人的觀點)提出了標題的說法。即使遊行不一定是愛國賊們精心設計的陰謀詭計,就是有了愛國主義又怎麽樣?危害有那麽大嗎?也許我與某些朋友們在這個問題上的根本區別就是,愛國主義好還是不好的問題。當然仁者樂山智者樂水,為尚不可。
220華人大遊行,在華裔圈裏掀開狂風怒號。盡管述評多得賽過牛毛,看法五花八門,但是以肯定220大遊行的看法為主,也就是認為這是正能量活動的居多。
愚已經寫過兩篇了,現在不厭其煩的嘮叨。仍然有必要性。因為這220活動是華裔在美國(好多人認為最自由的國度裏)的一個裏程碑。自從盤穀開天地,華人開了自己世界的先河,為一個小小警官的過失殺人罪呼籲,即所謂的伸張正義,鬧得不可開交,煞有介事。
當然,這個行為也被一些求全責備的華人責備。甚至也有一些才高八鬥的理論界的高人指手劃腳,認為不妥。認為他們是不是有些小題大做。團結是好事,爭取族裔利益也是好事;但他們以為:可惜選擇不對,案例不恰當。
最重要的是,這個活動被指責為出發點不對,是愛國主義的魯莽行為。據高論,“美國的種族主義者大多都集中在農業州,並且大多都是受教育程度較低的保守共和黨。他們大多數也都是愛國主義者。愛國主義同種族主義之間的這一強相關關係,對於華人來說也是很適用的。唯一不同的,是由於華人的少數族裔地位,使得種族歧視,成為發泄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情緒的一個完美借口。之所以一部分華人對種族歧視現象如此地超敏感,並非是出於無意。它其實是一種愛國主義情結的自然轉移。所以,我不會指望中國的愛國賊們,會主動積極地為消除美國的種族歧視現象而努力。正相反,他們隻會想方設法地加劇族裔之間的矛盾。我真誠的期望,那些真正熱愛民主自由的華人,不要上了愛國賊們的當。”
按照此言論,此遊行實在是不咋的。認為我們華人的水平太低,不僅比最高水平的白人差老了,比黑人都不如,是與下作的人比爛。理論高手們,您們是不是幹預得有些過分了。首先,愛國主義其實並沒有什麽不好。不過,我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提愛國了,連一點皮毛都談不上。如果我說中國好,網友經常說,既然你愛國為什麽奈在國外不回去?當然從深度考究,要深入西方文化或者完全融入美國主流社會,愛國主義有一點兒副作用,仍然是個香蕉人嘛!
況且,220遊行活動中,沒有一點與愛國沾邊的東西,連腥紅旗也沒有看見,也沒有呼叫祖國萬歲的口號,哪裏來的愛國主義?至於那些遊行的人是怎麽想的,為什麽要去遊行,那是人家的自由。難道你是人家肚皮裏麵的蛔蟲?
還有人批評遊行後場地太幹淨不好,與別人比爛不好。遊行太遵守紀律,警察沒有什麽搞頭,連手銬都沒有用。難道要遍地狼藉才好,難道要烏七八糟才好?要違法亂紀才好嗎?
我等華人中有一部分人,實在有些吹毛求疵,而且想當然的推論參加活動人的思想。思維廣闊,高屋建瓴,從負麵的推測220活動的曆史意義,和將來可能造成的華人的災難,把好不容易正在建立起來的正麵形象(一點溫文爾雅的知識分子模樣)搞壞了。依這些人的意誌,恐怕華人沒有什麽可以做的,繼續任人宰割。唯一正確的是:不做不錯(no do no wrong)。
但是,咱們華人中尚有另一些高人們,看見了梁彼得真的沒人管,可能又要發聲了。咱們華人真懦弱,太沒有血性了。這麽大的事,也不吱聲,也許又要開罵了。怎麽沒有一點同情心呢?我們的骨肉同胞眼看將要受到不公正的審判了。
說了半天書歸正傳。220遊行是可以稱為經典的事件,是華裔覺醒的開始。重要的意義是劃時代的規模,用文明的語言和嚴明的組織來表示我們的思想。我們既要為華裔爭取利益,讓小梁輕判。同時我們不與白人為敵,更不與黑人作對。遊行口號的重要界限:Justice for all!翻譯得好玩一點,公正司法。(俺們紅朝廷叫作: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所以,民意幾乎一致認為,咱們華人遊行做得非常到位,恰到好處。當然唯一不足的時,年輕的留學生參與不多,也許信息不到位,他們也許太忙,也許對“獨在異鄉為異客”的感受沒有老華僑深。如果追求完美,也許確實不是一個最能顯示政治正確的華裔集會時機。殊不知什麽才是政治正確?萬一等20年沒有那個完美的機會,我們就不行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