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侃“人民日報”的出詞率。
從1950年至今,“人民日報”上有些詞屬“曇花一現”,比如“吃飯不要錢”:
在1958-1959年太祖用全體同胞的資源請全體同胞中胃口好的同胞們一通大塊朵碩之後,“吃飯不要錢”就從“人民日報”的詞源裏消失。至於對“三年饑荒”中死去的同胞們,“人民日報”大肆報道“吃飯不要錢”該不該負責任,這裏不討論了。(其中在1958年10月4日的報道“毛主席在安徽”中曾如此說---毛主席說:“吃飯不要錢,既然一個社能辦到,其他有條件的社也能辦到。既然吃飯可以不要錢,將來穿衣服也就可以不要錢了。”)
與“吃飯不要錢”這種快閃式明星詞語不同,有些詞語在“人民日報”幾十年的曆史中可以說是“穩定發揮”,以不變應萬變。比如,“貪官汙吏”:
是,1966年有個小峰1989年有另一個小峰。可這“峰“的峰值與平常水平相差甚微,絕對值才20,平均每兩周半出現一次。六十多年如一日,超穩定。
穩定的有意思。
“貪官汙吏”是咱國的老“發明創做”,用外交部發言人的話說,屬“自古以來”的款式。
後來,在太祖1927年的“成名作”,“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裏提起過。太祖成為太祖之後,有了對各種“版權”的隨意掠奪,不管前麵誰發明創做的,太祖用過就是太祖的了(此處太祖其實是“貪詞汙吏”)。於是“貪官汙吏”就是太祖“革命”對象“壞蛋”們的一款專用帽子。太祖說的那類“貪官汙吏”是貪官汙吏,其他的貪官汙吏不再是“貪官汙吏”。
比如,咱國“解放後”被掛牌槍斃的兩大官員劉青山與張子善,是不是官?是。貪沒貪汙?貪了。是不是“貪官汙吏”?不是。當年“人民日報”稱劉、張二位為“大貪汙犯”,“可恥的叛徒”。在太祖駕崩前,“貪官汙吏”隻限於描述已經被太祖拿下的前朝官員。也有些現行犯,但都在太祖治外,比如台灣的,韓國的,柬埔寨的(西哈努克與紅色高棉沒掌權的地界),蘇修的,甚至有美國的。但是太祖係統裏一定不能有“貪官汙吏”。
這個“毛規”,太祖後的銷路一直不錯,如上麵曲線所示。
偶爾,“人民日報”上會有一言半語的“這與舊社會的貪官汙吏有什麽兩樣?”之類議論,但都埋在報紙的犄角旮旯裏,不可太博眼球。
唯一的例外,朱鎔基當總理時,在一次記者招待會上被問到他幹嘛那麽厲害?朱回說他隻是在嚇唬“貪官汙吏”。係統裏的貪官汙吏公開亮了一次像。僅有。
直到此刻習王的所謂“打虎”,抓出許多富可敵國的有錢官員,依然不是“貪官汙吏”。山西的金道銘是貪官汙吏嗎?沒說是。廣東的萬慶良?沒說是。鐵道部的劉誌軍?沒說是。咱軍裏論公斤送黃金的穀俊山穀中將?沒說是。
大老虎而已。
“貪官汙吏”出詞率水平穩定,道理很簡單。
咱黨理論,太祖得天下,因為“曆史選擇”了太祖。為什麽?“貪官汙吏”當道,隻有太祖這個“大救星”能拿下“貪官汙吏”。如果像後來旅遊鞋都是 Made in China 一樣,“貪官汙吏”由咱黨負責量產,豈不成了“曆史選擇了量產‘貪官汙吏’”?曆史也太孫子了不是?
於是隻有“大老虎”,有很有錢被雙規了的“官員”,沒有啥“貪官汙吏”。
附:1950年至2015年,“貪官汙吏”在“人民日報”上出現的次數。
1950 9
1951 7
1952 2
1953 3
1954 3
1955 2
1956 4
1957 6
1958 5
1959 9
1960 5
1961 5
1962 10
1963 3
1964 14
1965 6
1966 20
1967 8
1968 0
1969 2
1970 3
1971 1
1972 2
1973 3
1974 10
1975 7
1976 1
1977 5
1978 5
1979 5
1980 8
1981 4
1982 11
1983 6
1984 3
1985 3
1986 3
1987 4
1988 5
1989 20
1990 2
1991 8
1992 3
1993 7
1994 3
1995 12
1996 6
1997 9
1998 8
1999 8
2000 8
2001 7
2002 11
2003 4
2004 5
2005 5
2006 4
2007 8
2008 2
2009 6
2010 10
2011 14
2012 5
2013 3
2014 10
201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