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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洲夜雨(二)賤人

(2013-07-21 13:58:29) 下一個


  賤人不是姓賤名人,她有名有姓,但姓甚名誰不是那麽重要,至今已無可考。賤人也不太賤,既不好吃懶做,也不吸毒賣淫——她雖然永遠也不會正式嫁給誰,但卻永遠享受著世上的動物都有的性生活。雙方都覺得,婚姻的約束太大,利益太小,政府福利中的單身父親單身母親那份豐厚的補貼,不拿白不拿。
  賤人的“老公”叫弗雷德,是個身高八尺、瘦長的身材、留著一小撮山羊胡子、臉和脖子紅得像火雞一樣的裝修工。賤人告訴別人,說那個弗雷德是她的老公,而弗雷德卻告訴他那些裝修工朋友,賤人隻是他的一隻“屁眼”。從這隻屁眼裏,賤人生出了一個小男孩兒,長得和弗拉德一模一樣,這孩子完整繼承了弗雷德的瘦高而欣長的體型,美中不足的是,連一臉的雀斑都完整的繼承了下來,就像是把弗雷德的臉皮揭下來貼在了他的臉上。說是美中不足,可誰知道,這究竟是不是缺陷呢?
  歐美白人擇偶的標準非常多元而廣泛,別人碗裏的肉,可能就是你碗裏的毒,無法統一標準的,要不然,賤人也就不成其為賤人了。
  說起賤人這兩個字,還要從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的互動和傳播談起。當歐美和中國這兩個世界上最大的文化圈中的高層次形而上層麵的交流如火如荼、不知道羅素和米歇爾 • 福柯是誰的中國哲人會遭到無情的嘲笑之時,當中國古老的儒家倫理道德和道家周易陰陽八卦太極被西方學者廣泛研究、被奉為東方最神秘的古典哲學時,民間的相互影響也通過各種渠道登陸,盡管這常常是一種充滿了誤解和以訛傳訛的元素符號的互動而已,著實有點兒膚淺而可笑。
  中國大街上的絕大部分短衫上都是英文字母,這大概是沒有什麽爭議的了。好不容易短衫上出現了中國字,卻是西方飄來的“文化衫”潮流的中國版!前些年的文化衫著實在中國火了一陣子,憤青們穿著“別惹我”“我是你大爺”之類的短衫在大街上橫衝直闖,除了讓商人大賺一把之外,文化二字其實和文化一點邊兒都沒沾上。孔老夫子要是在那一刻醒來,望著那些胸前背後的紅紅綠綠的書法和警句,肯定胸口發堵一口血痰憋出來,再暈死過去。
  在歐美,中國元素在電影戲劇美術時裝廣告中越來越頻繁地出現,許多都有生吞活剝非驢非馬的嫌疑。
  其實太極陰陽的圖案在西方幾乎無人能懂,連中國人都還沒真正弄明白呢。洋人文化衫上那幾個龍飛鳳舞的囂張的中國書法,除了讓穿著它站在快速如飛的滑輪版上的那個大孩子覺得有點“酷”,什麽意義都沒有,因為他根本不懂那是什麽玩意兒,可能後天他就穿著另一件更酷的短衫飆行而去。

  一個豐滿的女人推著一輛童車在前麵走著,脖子上和手臂上青呼呼一片,有一些刺青之類的東西,一看就是個沒什麽水平的紋身師的作品,連基本的構圖都看不出來,卻瞪大了眼睛,清清楚楚地認出了那兩個正宗的中國正楷字“賤人”,正好寫在了她的後肩上。中鋒行筆,柔內見剛,顏真卿和柳公權的混合間架,但印在人皮膚上就有點兒歪斜拉扯,竟有了些鄭板橋金冬心的意境了。
  好奇之極,實在忍不住了,一聲哈羅,就這樣和賤人相遇相識了。
  這個紋身藝術家是個中國人嗎?
  但願是個在加拿大討生活的中國藝術家,憤世嫉俗,惡膽萌生,拿這個白人娘們兒開涮了。
  不是,他是個土生土長的加拿大人啊。
  你知道這兩個字的意思嗎?
  出人意料,她說知道,就是Bad Girl的意思。
  娘子啊,在中文裏,這倆字可沒這麽可愛呀。bad boy, bad girl在英文裏是非常熟悉非常親密的朋友之間的昵稱,可賤人在中文裏可是形容很濫賤的女人的……
  濫賤又是怎麽回事呢?
  嗨!……語言淤塞,言不達意啊。比如說別人罵你社會層次太低,沒上過學,比如說你同時和很多男人有性關係……
  沒錯啊,我就沒上過幾天學,我就是和很多男人睡過覺,所以我很喜歡這兩個字呀,我真的是個很好的賤人呢。
  ……很好的賤人?!中文裏還沒有把這幾個字這麽組合過呢。
  說不清楚,沒法了,隻好由她去當賤人去好了。她腳上那雙耐克球鞋很漂亮,沒話找話說,誇了她的鞋幾句,沒想到引出新的一輪中國元素:這雙美國球鞋是在中國製造的。賤人很喜歡中國的東西,因為很便宜,那輛童車就是個很好的例子,這麽一輛多功能、設計複雜的童車,四十塊錢就搞定了。一輛美國造的童車要一兩百加元呢。
  她挽起褲腿,想更詳細地展示她的鞋子,卻露出了小腿上另一片紋身。另一個更要命的中國字也隨著亮了出來:“雞”!
  上帝阿拉佛祖啊,這就是世界大同的前夜,獅子和綿羊共枕而眠的天堂勝景嗎?這就是東風西漸、文化先驅們為之奮鬥了一代又一代、終於成為事實的中華文化的巨大魅力嗎?再次懷疑這個紋身師有著某種陰險的中國式惡作劇的陰暗心理作祟,可賤人再次證實,那個紋身藝術家真是個百分百的加拿大人,一個陽光開朗的小夥子。
  不敢再誇獎她身上的其它零件兒了,大概都是中國造,生怕她再展示出她身上其他部位的中國元素。直到現在一直都在懷疑,是否在她身上的什麽隱秘部位,會出現類似“婊子”之類的字眼。
  自從生下了這孩子,賤人已經在弗雷德身邊呆了七年。她在家中瘋狂工作,睜開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弗雷德的早餐和帶走的午餐,然後送孩子上學,收拾屋子擦洗地板外出購物……光是弗雷德每天換下來的那一身沾滿灰漿水泥的衣服就夠她洗上一陣的。弗雷德像個國王一樣活著,像個將軍一樣發號施令,直到一個疾風暴雨的夜晚,喝醉了的弗雷德以一種非常罕見的疾風暴雨似的方式暴打了賤人一頓,又把她扔進門外的疾風暴雨之中。
  賤人報了警,弗雷德在監獄裏呆了三天。警察開出了禁止令:半年之內,不準他出現在距離賤人一百米之內的任何地方。
  賤人還真不愧是賤人,她飛快地認識了一個年輕的印第安人,拋下已經七歲了的那個長著雀斑的可愛的小男孩,帶上還坐在童車裏的二小子,趁著弗雷德外出做工的空當,上了那個印第安人開來的一輛比房子還大的巨型卡車,像個真正的“雞”一樣,呼嘯而去,追求她的幸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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