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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與非

(2010-10-12 10:59:41) 下一個



一個人對事情的“是”與“非”的看法,稱為“是非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是非觀,於是就有了“一個人的垃圾也許是另一個人的寶貝”的說法。

那麽,是與非,好與壞,有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呢?

通常說,憑目前的理解能力,是很難說有的。但是,有一個相對而言的定律確是不假:

夫子倡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乃未言“己所欲,亦莫施與人”。

這樣就好理解一些了:究竟是怎麽回事呢?是甲方在幹正事,乙方來搗亂呢,還是甲方在隨地大小X,乙方來仗義執言。

如果是甲方在隨地大小X的情況,其本人應該是不歡喜別人來管的。不願意別人管,可又有路見不平拔刀的人,怎麽辦呢?最好的辦法當然是不要隨地大小X。然而對於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人,就難說了,他們能夠將對隨地大小X的仗義執言與對幹正事的行為調皮搗亂混為一團,或者故意混淆其界限,以達到繼續隨地大小X的目的。

然而,這樣是很難的。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多麽偉大的論斷,需要多少智慧才能說出這樣的至理名言?!

對於是非觀的理解,曾經走過很多路。《舊約·創世紀》裏說“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這就是個是非觀的問題。這裏耶和華的是非觀就是光好,暗壞。

宗教信仰提供了一種成本很低的統一是非觀的方法。

而如果選擇相信科學,就不那麽簡單了。所以從這個角度看,科學是最壞的神。

要解釋“電閃雷鳴”, 認為那是“雷公電母吵架”或者“宙斯發怒”是最簡單;而弄清楚大氣放電的全部物理細節,則是吃力不討好的。

自然界並沒有客觀的”對子“或者”錯子“,對和錯是人類意識的產物。

我認為在牆角噴滅蟑劑是對的,蟑螂恐怕不會這麽想——如果它能想的話。

日本人參拜靖國神社其實和我們給袁崇煥掃墓,蒙古人給成吉思汗陵獻哈達一樣,都是對的——站在各自的立場上。

人類的是非觀其實是一個個同心圓。以“我”為圓心,以各種各樣的半徑劃圈:我、我家、我們廠、我們山東省、我們中國、我們農民、我們基督徒、我們乙肝患者、我們同性戀者、我們素食者、我們地球人、我們人類……等等。

螞蟻用氣味作為劃圈的半徑。帶有同一蟻巢氣味的就是自己人(或者說“自己蟻”),應該相濡以沫;氣味不同的就是競爭對手,應該你死我活。

黨同伐異是這意思吧?

如果賦予一隻黑猩猩人類的智力,讓它接受基督教思想,讓它受洗,讓它在所有的方麵表現得都像一個基督徒——對於基督徒們來說,這隻黑猩猩和一個終其一生咒罵耶和華的異教徒人類之間,誰更親近?

是不是這樣的:智慧生命的物種劃分不應以基因依據。智慧和思想的差異才是更高優先級的標準,才應作為“是非觀”的根本刻度,才是劃分“我們貓科動物”和“你們齧齒類”的準繩。

兩千三百年前,有個叫孟郊的人,提出了判斷”是我族類“和”非我族類“應以思想文化為標準而不是以血統和民族為標準:“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餘裏,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誌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這個被稱作”華夷之辨“的思想,是否還有現實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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