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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美國律師PK法律英語

(2010-08-11 11:26:54) 下一個
人一生中有很多經曆最後會從記憶中消失,但有些事卻會終生不忘。我忘不了知識產權訴訟陪審團宣布我獲勝的一刻。但更忘不了兩年多前去被告律師樓接受質詢錄取證詞的一天。

在美國打官司,雙方取證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錄取宣誓證詞。那天是被告律師錄取我的證詞的日子。一大早,我拖著沉重的步子走入被告律師的大樓,進入一個擁擠的會議室,裏麵書記員已經就緒,一台大型攝像機正在調試,將錄下我的一言一行。被告律師全部到場,我將麵對一整天的質詢。他們臉上寫著得意的、無法抑製的勝利的笑,說話的腔調也格外的牛氣。整個律師樓都充滿了慶祝節日的氣氛。

因為恰好就在前一天的下午,美聯邦法院的一名法官做出了對我極為不利的判決。這個判決,推翻了我的幾乎所有指控,使我的案子幾乎陷入絕境。不但如此,這是一個扭曲事實的、歪曲法律的、偏見的、不公的判決(注一)。接到電話,知道這個結果,麵對這樣的非正義,我幾乎一夜沒有合眼。

現在麵對對手,“我哭豺狼笑”這句話已經不足以描述當時的情況和我的心情。幾乎一夜沒睡,而接下來,我需要麵對對方一整天的“拷問”。我告訴自己,已經無路可退了,更不能倒下。也許我將失去很多東西,但是我決不能失去尊嚴和鬥誌。信念已經是唯一的支柱。我慢慢地坐下來,向大桌子對麵的一群人說:“開始吧”。

對方的提問方式與平時一樣的粗魯無禮,現在更是加上一種嘲諷與得意的口吻。我壓低聲音,極力控製自己。對方律師叫我把一個EMAIL讀入記錄(這樣記錄員才能把內容記入),我說:“你自己讀吧,英語是你的母語(you are a native speaker),而且你還在大學專修過英語,你讀得更好。”對方無奈,隻好自己讀那些文件。然後問我。

被告律師:你跟這位被告雇員有過EMAIL聯絡嗎?
答:有。
問:你跟這位被告雇員有過電話聯絡嗎?
答:好像沒有。
問:你跟他當麵交談過嗎?
答:沒有。
問:你跟他有過VERBAL COMMUNICATIONS嗎?
答:YES.

一般的理解,VERBAL通訊指口頭通訊。聽到這個回答,對方律師(美國白人)立刻象吃了興奮劑似的,說你剛才不是說沒有跟他交談過嗎,怎麽又說有過 VERBAL COMMUNICATION。他以為我做出了前後不一的證詞。我很耐心地告訴他,VERBAL包括書麵也包括口頭的,EMAIL屬於VERBAL COMMUNICATION,你去查字典。對方律師好像是第一次聽到這個說法,露出驚訝的表情。經過一陣騷動,他們才終於想清楚:Verbal一詞的意思是“用詞語的”(Verbal: of, relating to, or consisting of words),既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麵。對方一名加大伯克萊分校法學院的年輕律師還若有所思地說:有趣,他以前從來沒這麽想過。

我心想,如果不是法官偏袒你們,你們可能贏得了我嗎?

在其後的作證中,我抓住被告律師的一個不當...

注一:不久我向美國第九上訴法院、美國國會、美國司法部指控該法官司法不當。後者在數月之後辭去聯邦法官職務,離開了我的案子的審理,去加州上訴法院。而我則去加州最高法院在其就職典禮上曆陳該法官的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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