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粥的厚古薄今

流水前溪去不留,餘香駘蕩碧池頭。燕銜魚唼能相厚,泥汙苔遮各有由。委蛻大難求淨土,傷心最是近高樓。庇根枝葉從來重,長夏陰成且少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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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萬歲

(2007-04-07 23:53:59) 下一個

我的DVD機壞了。 

壞的非常詭異,它拒絕讀正版碟。從Blockbaster租來的或者朋友處借來的正版碟放進去,都讀不出來。換一張從家帶回來的盜版碟,一點兒問題沒有,清晰穩定。然後再換上正版碟,就好了。來來回回好幾次,最開始隻要放一下換過來就可以了,現在得放完一整張盜版碟才能放得出正版的,熱身時間越來越長了。 

我非常驚訝於這個機器所產生的記憶,我的意思是,我非常懷疑是因為我太經常放盜版碟,所以它默認了盜版碟的播放狀態,一下子放個正版的進去,它適應不了。 

多麽理解主人的機器。 

可是轉念一想,這樣子讓我很不方便啊,難不成我偶爾看個電影就因為是個正版碟我還得先看一個別的什麽電影?這不成了買一送一,強買強賣了嗎?難道說這廝不是在幫我,而是在諷刺我?哼,小樣兒,還學會幽默了你! 

這是閑話,其實和正題無關,我絕對沒打算講遵紀守法打擊盜版的重要性。 

這個例子不知道算不算是我中華文化對洋鬼子的同化,不過說起盜版我倒是想起一些事兒。 

一個國內的朋友在外事機構工作,有一次接待美國駐北京領館的訪問團,好象是個和文化有關的東東。那個不知道是領事還是參讚的哥們兒上了車就大談中國盜版之猖獗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加大力度雲雲,我那個朋友心裏不爽,就問他,那尊敬的先生,說實話,您在北京買過盜版碟沒有呢?要說美國人還真的是誠實,擱我肯定打死也說沒有,可是人家老老實實地承認,買了,而且經常買;不光是自己買過,使館的其它工作人員也經常買。 

然後話題就轉到今天天氣真好吃了嗎等等上麵去了。 

按照小平同誌的預測,改革開放的政策要堅持一百年。我覺得,中國人對於歐美“先進”文化產品的盜版事業,至少也要堅持上他一百年不動搖。 

問什麽這樣說呢? 

一個人寫了一本書,署上自己的名字,這個行為,並非是從來就有的,譬如《易》經這樣的“名著”的作者,就僅有傳說而已;《詩》經裏麵的東東,好象作者也都無從可考。即便如此,人們卻並不因其作者不詳而毫不客氣地據為己有,從對原著和原著者的尊敬來看,的確人心不古。網絡時代雖有最先進的技術,道德水準卻是最原始的。 

雖非與生俱來,然而署名的行為,畢竟也有數千年的曆史了。版權一說,才真正是“最近”的事情。而且這個近代資本主義的產物,發展到今天,已經不全然是著作者擁有自己的勞動成果那麽簡單了。多數的時候,真正的所有者,是唱片的label company,電影的producer,和書籍的出版社。所謂的盜版,盜得可不見得都是作者的版,這個必須分清。 

李敖曾經寫過一篇叫做《海盜萬歲》的小文。年輕時候的李敖,尖銳犀利,言之有物,很是過癮,和老了的李敖完全不同  

在這篇小文和隨後的一篇裏麵,有很多非常有趣,珍貴,發人深省的資料。 

當年英國在相對落後的時期,一直盜版在大陸上的鄰居法國的東東,後來英國發跡了,就不盜版了,轉而開始指責美國盜版了。 

說起出身,海盜大家都做過,美國也是有過蠻荒時期的。Emerson在給Carlyle的信裏麵,曾經很誠懇地向英國人道歉,說了些我們還處在資本主義的初級階段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麵都很不完善,盜版是非不得已而為之,希望有一天俺們也能象老大哥一樣發跡了就不用在做盜版這樣的事業了雲雲。Emerson竟然還勸美國的盜版商推遲盜版以便有時間引入正版,美國曆史上,唯有這一知識分子和盜版商人的合作令我心儀。這封被李敖挖出來的信,收錄於《愛默生文集》,而出版此文集的,居然就叫海盜出版社(The Viking PressInc.),多麽有趣的巧合,多麽有氣魄的強盜。順便說一句,美國政府對於英國關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唧唧歪歪,是不大理睬的。 

盜版三百多年後,美國真的發跡了,也真的不盜版了,開始積極地促進知識產權的保護。 

在世界範圍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有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於1886年簽訂的《保護文學與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52年簽署1971年修訂的《世界版權公約》。此外就是各個國家之間的雙邊或多邊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按照官方白皮書的說法,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基本國策,是“麵向世界,麵向國際保護水平”的,胡錦濤說保護知識產權是“互利共贏”,薄熙來說“中國是盜版侵權的受害國”,聽著有點兒不著四六,反正我是不懂他們說什麽。作為外交戰略,還不如像吳儀那樣,就說此戰略意義重大之事,必經過長期的努力才能實現,雲雲。 

倘若隻是騙騙老外也就罷了,自己人要是也信以為真,玩笑就開大了。 

中國於1992年加入了《世界版權公約》,這一件事,即使是陽奉陰違的戰術,也還是讓我相當地不爽。因為加入版權同盟這種不上道的事情,連被斥為腐敗無能的滿清和北洋政府都是不做的。

根據李敖的考證,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的《中美續議通商行船條約》第十一款,隻“允許凡專備為中國人民所用之書籍地圖印件稿件者,或譯成華文之書籍,係經美國人民所著作,或為美國人民之物業者,由中國政府援照所允許保護商標之辦法及章程,極力保護十年,以注冊之日為始。。。。其餘均不得享此版權之利益。” 

看見了吧,這是我們所痛批的晚清政府,連他們保護美國人的知識產權都是有條件的:你們的東西,專門給我們中國人用的,我們才保護,不是專門做給我們的,你們自己藏好了才是上策。 

再有,1913年,已經“改邪歸正”的美國要求中國加入版權同盟的時候,上海書業商會致函,分呈教育,外交,工商三部: 

“國際間所訂條約,比一交換權利為原則,今我國既少主作物銷流外國,未必得外國保護版權之益,倘加入同盟,是但有義務,毫無權利,外既違反國際間平均之原理,內又阻礙教育及工商業製生機。從此各國援利益均沾之例,將至凡為外國人之著作,概不得翻印翻譯,損權利,阻教育,莫此為甚。” 

"倘加入同盟,是但有義務,毫無權利," 說得太好了。知識產權這個東西,隻有信息的平等交換的前提下才有意義,單向的保護不過是單向的壓榨。學術與科技乃天下之公器,開放的體係才有進步。既然海盜祖師們不願意開放,我們隻好效法古人,將海盜事業進行到底。 

我看到這封請願書,深感所謂的時代在“進步”的觀念是何等的一廂情願和想當然地樂觀。看看百年前的思考深度和膽識,再看看反盜版最來勁兒的張藝謀和餘秋雨之流,正應了陳寅恪的“退化論”。借用梁由之的一句話,中國公共知識分子,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一蟹不如一蟹。 

正版,我當然也是買的,譬如蒙古長調牧歌,人民幣五十塊錢,是盜版的十倍,雖然肉痛,倒也認了。況且人家賣碟的人說了,壓根兒就沒有盜版的。千萬別小瞧了賣盜版的,在我們家附近賣盜版碟的小店,名字叫“普邏音像”,我相信是取Proletarian的音,盜版也罷,正版也罷,反正都是人民群眾需要的,張餘之流的正版哪裏有如許普渡眾生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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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nightrose 回複 悄悄話 寫的很不錯,挺自圓其說的。
beauty-hua 回複 悄悄話
阿小米粥,現在向您反映另外一個現象。
鋼琴王子李雲迪出他的首張大碟時,我可是到大書店買的。
CD封麵上有正版封條,是由環球公司正式授權在中國發行的,很貴。回家打開一看,嘿!兩個CD上都印的是“經典民歌”,發行者和盒子上不同。奇怪,納悶,再試聽聽,音色極品! 除了李雲迪外,又會是誰呢?回去問書店原因,回曰:不知,但隻此一版,別無其他。CD裏麵音樂實在是精品,愛不釋手,珍藏之。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lanyi的評論:

有道理,不過我覺得Q幣之所以能夠成為“準貨幣”,還是在於它有機會轉化為真正的貨幣,實際並沒有脫離傳統商品交換的規律。

這個Q幣的故事有點兒意思,不是它的內容,而是因為是我曾經看過的,原文應當是出自華爾街日報的中文網絡版,那個“利益均沾”居然也是一個轉貼不給出處的,倒是名副其實。嗬嗬。。。
lanyi 回複 悄悄話 鉀肥帽,你的問題我想過,你覺得我們怎麽重新創立標準呢,怎麽突破他們的知識產權的框架來建立我們自己的標準,然後還能鼓勵原創性?

小蜜舟,我挑個晚上討論討論那個虛擬的問題,

先轉貼一個帖子,看看那個人說得有沒有道理。

轉自《Q幣交易挑戰監管空白》利益均沾: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04&postID=1634
D版加菲貓 回複 悄悄話 我沒有觀點,唯一的長處是我記性比較好(尤其是別人對不住我的地方),我就再說兩個事實:
第一,中國的DVD廠商據說搞出過一個EVD,據說具有完全知識產權,一張光盤可以存四部DVD質量的電影,而且清晰度比DVD高一倍。然而據說某國際行業標準組織沒有批準這個東東,也就是說人家不帶你玩兒,所以也就出口不了,所以好象似乎也就沒有下文了。
第二,前麵有人說到芯片的問題,還是據說,據說中國研究芯片的問題,不是在於中國造不出這東東,而是在造這個東東的過程中,如何繞過Intel,AMD等先發者的成百數千項已經申請了專利的技術,也就是說,同樣實現一個很小的功能,你必須從頭開始完全用新的技術,否則就老老實實給人家交錢。而一個芯片包含的技術何止成百上千。
一個是你的新技術不被人家的標準組織承認(ISO 9002之類的標準組織沒有一個不是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上,所謂的和國際接軌就是和這些組織製定的標準接軌吧),一個是你的新技術必須完全是“新的”,那麽知識產權真的是在鼓勵創新嗎?還是他媽的玩兒我們的?
我覺得中國要有隨時敢叫板退出WTO和國家版權組織公約,核不擴散公約的勇氣,靠,誰怕誰啊。The World is Flat的作者說中國是一股削平世界(flattening)的力量,丫說的非常後現代,沒錯,我們就是這樣搞垮知識產權的,因為知識產權這東東,基本是就是資本主義的,和保護創造性八竿子打不著。我唱了首歌曲,放到Youtube,寫個軟件,放到download.com,大家隨便下,這是鼓勵創造性,我出唱片收錢,靠,這就是資本主義。
這個世界之所以沒有革命了,就是因為大家相信了應該在一個既有框架裏解決問題,卻忘記了規則是誰製定的,或者以為自己有機會他日翻盤坐莊製定規則。人家還讓你覺得非常guilty:靠,為啥我就這麽WS呢,就這麽沒有創造力,怎麽就這麽inferior呢?
小米粥有一點說得很好,學術這東西是社會公器,是必須要注明“轉貼”的,我這就回家去自查自糾去。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lanyi的評論:

嗬嗬,關於微軟,我和你的經曆是一樣的,但是我們從這個表象經曆下看到的東西似乎不盡相同。

網絡和實際的生存方式?聽上去很有趣的話題。我以前寫過一篇關於South Park和網絡現實的,歡迎參觀。

多謝你的討論和啟發。
lanyi 回複 悄悄話 臨睡前在放一通。

微軟這兩年的發展很緩慢,原因有幾個,人們對於操作係統的需求已經不像起兩年的這麽熱情了。其實個人電腦的80年代到二十世紀的這段發展可以看成為美國新型產業帶動其他產業的一個龍頭產業,而且bill乘著新產品,就玩得很多新銷售規則,比如每年增加操作係統版本促進銷售。而實事使用也隻能說明除了95,2000還算能夠有所維持,其他的都是過渡產品,但就這些過渡產品微軟還賣了不少。vista的設計還沒有完全研究,不知道性能如何。。。不過本身操作係統已經有些瓶口了。整個家用電腦業是類似,apply對於蘋果機也停止了生產。如今網絡是重頭。但網絡交易也很容易陷入網上交易和現實交易的金融糾風。
不行,困的頭打鍵盤了,我明天繼續考慮一下網絡和實際得生存方式。
lanyi 回複 悄悄話 小米粥,微軟的這件例子,我曾經有親身經曆過。

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僅僅是種商業買賣行為,商業本身也存在strategy,放人一步,當你收回來時,就不是小利,而是大頭。這個可以拿太極拳來看,力道的短暫收回,有利於再猛力的打出去。

bill.gates在中國的戰略眼光很遠,其本人也是很有遠見性的人,否則他當初也不會有“讓人人家庭有台電腦”這種在80年代初讓人匪夷所思的論點了。當然,我毫不質疑的相信,bill.gates這種人在中國的文化中將被很難接受。

我們來設想一下一些大前提,如果我沒記錯,bill.gates放任讓中國盜版估計是97,98年左右。那個時候,全球網絡開始興起,電腦硬件價格開始下降,各種個人電腦應用軟件在windows上被開發,比如,各種遊戲,辦公處理軟件,網絡通信軟件等等,unix已經開始被專業向服務器操作係統方向發展,linux被炒作的很凶猛,但實際商業使用遙遙無期。因此windows作為當時僅有的操作係統,他的市場占據性簡直就是無敵的。誰跟他競爭?他唯一缺的是使用者。

因此,隻要中國有人用電腦,隻要有人用,他就可以賺取未來的錢。
1995-2000年之間,windows一共升級了不下五次,95,98,winme,winnt,win2000,每一次的升級,軟件都不是免費的。而每一次,bill在中國的銷售軟件都有開始收緊袋口的趨勢,什麽叫袋口,就是你得用錢去買,你得學會使用正版軟件。這種學會使用正版的趨勢是全球化貿易中,中國所不可能避免的。這個也是bill的戰略眼光,就是對未來的估算。(這種知識產權保護的呼聲隨著中國需要加入wto,需要被世界容納中一點點被中國的新生代所接受,而成為了一種條件反射似的文明意識,可惜這種意識遠沒有被中國政府法律規範化。)

在微軟銷售win2000的時候,此軟件價格在中國的銷售開始高於國外銷售價格,當時中國人罵聲一片,但毫無用處,什麽linux紅帽子之類,根本就不能在個人機上被普遍使用,操作係統除了windows,舍我棄誰?這個是個很悲哀的現實。這些錢給bill賺得多爽???你相信他是個菩薩?罷了吧。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明亮的評論:

嗬嗬,多謝明亮,我就當是誇我了。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lanyi的評論:

正常的討論,不必道歉。就中國而言,知識和技術上的創新是絕對必要的,我們的出發點是相同的。你的思維快了一拍,先到了保護階段,而我還在盜版階段。

你對於英美之間的關係的理解和我很不一樣,你似乎覺得美國是靠保護知識產權而擺脫廉價打工者身份的,而我覺得美國是擺脫了這個身份之後才有了保護知識產權的必要,這之前他們是很主動地不保護的。

更基本的分歧是,保護知識產權,是保護商業利潤的必需,但是否也是創新必需?舉微軟的例子,操作係統的進步似乎和對微軟產品的保護成反比。



明亮 回複 悄悄話 哈哈,太可樂了,你家DVD隨主人,一個脾氣,幽默有才華,還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強讚。
lanyi 回複 悄悄話 好吧,我承認我心情一沮喪就喜歡亂下定論,這個是我不好,賠禮道歉一下。

創新並非每個人都可以達到,這個您同意吧。保護創新,並讓創新用於生產,並且銷售,產生利潤,然後再把錢投入創新,進行更多創新。這個您也讚同吧。

我們回到一個問題的最頂端。就是這個創新的價格。當初中國為啥要搞自己的DVD,因為中國那些廠家每生產一台dvd,他們如果想要讓自己的產品能夠在世界銷售,他們就要付給發明dvd的公司錢。而這些發明dvd公司在其中就不用投入任何資金,就能坐享其成的有大筆收入。但中國生產DVD得廠家得到了什麽?喪失了什麽?毫無疑問,有利潤,但這個利潤比起創新所產生的貿易哪個更大?無疑是創新者。中國這幾年資源為啥消耗大,就因為中國一直在為西方國家買賬,買著這些創新的單。

從這裏再反過來看美國和英國的關係,就明白為啥最後美國也要搞知識產權保護了吧。不搞,他就是英國人的廉價打工者。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lanyi的評論:

這個嘛,我就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你得具體一點兒我才能明白--我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使用及所形成的產業鏈肯定不是完全了解,但也不是一無所知,不知道你認為我不了解的是哪一方麵。

我不清楚你從哪裏看出來我不是一個民族主義者,在這一方麵,我覺得你或許有誤讀。我的意思不是想要聲明我是一個民族主義者,隻不過你從這個角度來判斷,說的是另一個問題,是同樣重要的問題,但不是我這一篇的重點。

至於“分別”及在此基礎之上產生的思考,可以參考我對德裏達的總結。

謝謝你的留言和討論,歡迎常來。
lanyi 回複 悄悄話 小米粥,你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及使用,並且所形成的產業鏈還不了解。


或許你不是民族主義者,我是。


我所持的觀念是,你在意識到和別人的分別時,你們就已經產生了分別,人隻有在分別中才可能產生思考。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lanyi的評論:

“全球化最終結果在創造力上將有一種致命性的打擊力,如果說戰爭是種摧毀可以導致規則的重新建立,像我們這種文明世界,我們隻能假設戰爭是不存在的條件下,怎麽玩遊戲規則了。”

這個我同意。

不過我打小兒接受的教育可不是保護知識產權,想當年外文書店的最頂層都是不讓老外上去的,全是盜版書。

我覺得你有一點兒悲觀,雖然我也說不上是樂觀主義者,但是盜版不能隻算是yy吧,我倒是覺得作用大得很。而且盜版美國的和自己不創造好象沒有必然的聯係。

我承認內外有別,不過我覺得僅僅歸為內外有別並不十分準確。我認為,學術科技乃天下公器,開放的體係才有進步,在海盜祖師不願開放的情況下,我們隻有效法古人,把海盜事業進行到底。至於國內,隻要看一看打擊盜版叫嚷地最凶的人都是些什麽人,也就明白了。象好熊那樣把自己的書放到公共郵箱裏麵讓人下載,才稱得上真正的公共知識分子。
lanyi 回複 悄悄話 其實知識產權就是一個打小教育之後的習慣性行為,你把這個稱作巴普若夫的條件反射也行。

全球化最終結果在創造力上將有一種致命性的打擊力,如果說戰爭是種摧毀可以導致規則的重新建立,像我們這種文明世界,我們隻能假設戰爭是不存在的條件下,怎麽玩遊戲規則了。

現在西方人大量的把創造性放在本土,製造性放在第三世界國家,他們所收的是大頭,因為我們在遵循他們的遊戲規則,玩得是知識產權這個定義。而他們則可以利用創造+管理來達到利益最大化。我們所作的隻是不停的copy copy copy,多可悲。集體國家藍領化!
lanyi 回複 悄悄話 哦,這裏分兩點來說:
我們得有對外政策和對內政策。
當然,這種事情得政府調停,我們這種一介小民的也就yy一下而已。
對外來說,我們得仿冒,得侵犯他們的產品,怎麽無賴怎麽用。
對內來說,還是得加強知識產權的民眾意識,否則對未來的長久發展利益不利。

美國人就是個無賴,學他們!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正版的,也分是什麽。張藝謀陳凱歌之流的“mega-monstrous”movie,就算是賣的比盜版還便宜,我也是決計不會買的。

建議所有痛批黃金甲的同學們,一定要看盜版碟再去罵,既解氣又能給丫造成實質性打擊。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艾麗思筆記的評論:

哈哈,終於把坑給填了,差點兒把自己埋進去。

你的那個機器也很有才,我想,日本人大概最能體會盜版的深意。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lanyi的評論:

第二點我同意一半,保護中國的古遺產古知識。但是如果用這個來作為保護西方知識產權的交換,還是虧大了。

但是我說的,和這種成本計算無關。恰恰是你所說的關於對創造性的保護和你主張的對(西方)知識產權的保護自相矛盾,微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再提英國和美國自己的盜版史也是這個意思。

唉,俺費了半天勁兒,合著您一句都沒聽進去。



艾麗思筆記 回複 悄悄話 你的油菜花開了!

我剛到德國的那年,買了一台機子,可以兼放卡帶,cd,收音機什麽的,不好意思,是夏普的,那時實在一窮二白,看見個價格合適的就買了.

這家夥所有的正版CD都能放,巨柴的盜版也毫無問題,如果我的朋友們的那些盜版不能放,擱我這兒一點兒問題都沒有,就為這個,我不停地得到朋友們的饋贈,哈哈,隻能給我聽了:))

盜版我也支持,別的不說,正版太TMD的貴了.
小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D版加菲貓的評論:

哪兒啊,我的機器就是在美國買的,所以才叫“詭異”,才叫“幽默”啊。丫的確太有才了。

例子非常好,我寫東西的時候一搬比較迷糊,什麽都想不起來,而且被李敖的思路給製約了,要是想起這些例子還能寫的更好些。


lanyi 回複 悄悄話 堅持知識產權對於創造力的保護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沒有創造力,我們隻能一味的模仿和抹煞新興,這是最可悲的。而且創造力有品牌定位問題,新興的才能被重新定價。此為一。
二,知識產權的框架限定,中國古代有很多古遺產和古知識,如果不去有專門組織定位和劃定,隻能說我們在globlization的環境中,不斷被老外抄襲以及強盜般盜用,這不僅僅隻是一些已經被掠奪的古物,中醫藥學,還有一些工藝技術,民間文化等等。
D版加菲貓 回複 悄悄話 這篇太強了,讀完以後我全身通泰,氣也順了,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也有勁了,不得不大大地讚。

鑒定一下:你的DVD機器肯定是從國內帶來的。據說最開始的時候,老外們都不明白中國的DVD生產商為什麽把“超強糾錯”作為最大的賣點。無論如何,你的機器太有幽默感了。什麽機器能這麽有才啊?

補充一下,估計這些事實你都讀過:(1)傳說中國加入世貿談判時,美國貿易代表上來就說“我們是在和小偷談判,因為你們從來都不注重知識產權。”吳儀立刻回敬“我們是在和強盜談判,因為我們許多的文物都被你們劫掠一空。”這個真實性待考。

(2)最開始微軟的Office進入中國的時候,金山公司的WPS占據著中國市場份額的大部分。當微軟中國向Gates抱怨中國市場盜版猖獗時,Gates說不用擔心,讓他們盜好了,我們應該讓中國人上癮,通過盜版他們將學習如何使用我們的軟件,等他們每台機器上都是Office而不是WPS時,我們會讓他們付錢的。結果是大約在2002年底時,微軟把聯想給告了,理由是聯想總部的機器上裝的雖然是正版,但是軟件被重複拷貝。微軟開出的賠償要求是天價,我忘記北京第二中院最後的判決結果,應該是雙方在庭外解決,肯定聯想被狠狠敲了一筆。那時候中國市場已經是Office的天下了,計算機普及教材教授的都是Office,WPS已經被排擠出去了。微軟通過殺聯想在中國立威,從那以後幾乎沒有正兒八經的政府機構和大公司敢裝盜版了。這個我有出處。

(3)在2002年左右,北京市政府宣布正版工程,在政府采購計劃中,他們選中了WPS,但是據說大家用盜版Office上癮,都已經不大喜歡用正版WPS了,很多單位另外花錢買正版Office。時間到了2006年,中國政府宣布在所有新出廠的機器上預裝正版操作係統。所謂正版係統隻可能是微軟的,這基本上封殺了國內一些公司發展開放源代碼的Linux中文係統的可能性。而微軟的操作係統,據說是有許多後門的,也就是在戰時能夠被利用來使係統癱瘓。這個我也有出處。

最後,堅決支持盜版。讓我放棄支持的前提有以下幾個條件:(1)立刻歸還所有在歐美博物館裏的中國文物,無條件的;(2)放棄盜取中醫的研究成果,合法化中醫在美國的地位;(3)承認意向派詩人抄襲中國唐代詩歌,以龐德為甚;(4)使用GPS,發射火箭,造紙,印刷書籍,統統向中國交錢。美國不簽署《京都議定書》但指責中國汙染嚴重巴西不應該砍伐熱帶雨林,印度不簽署《核不擴散公約》但美國參眾兩院照樣批準小布向其出口核反應堆,昨天美國又違背它兩個月前親自在聯合國提出的對埃塞俄比亞進行武器禁運的決議允許已經向它服軟的北韓向埃塞俄比亞出售武器,可見國際法和聯合國決議都是人盡可夫的,《國際版權公約》算個屁。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