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月

如果您喜歡看小說,大概就來對了地方。因為我會在這個空間裏貼篇小說。 《奔月》是一篇有點穿越的小說,但穿越不是它的目的,甚至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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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月(四十二)

(2009-12-05 10:56:10) 下一個

四十二、

 

當晚九點,我準時到達張大在上東區的家。然而他並不在家,說實在的我也不太詫異。我決定再等等,給他一個小時的時間。

 

為了避免過於無聊,我就在張大公寓樓下附近的街上晃著。此處是密集的住宅區。街道橫平豎直,若是在白天,不遠處中央公園透出的森森綠意,清新的樹木芳草之香,更讓人悅意;比之曼哈頓下城的錯綜複雜地勢,亂衝亂撞的車輛行人,不啻天壤。寸土寸金的上東區其實並不是一個人們想像中的、燈紅酒綠、霓虹競閃的資本主義心髒。它是很靜謐很小資的。在這裏閑步,能讓人想起上海建國路、太原路那些兩側種滿梧桐的街道。

 

迎麵走來一對30歲左右的男女,男的懷裏用前置吊帶背著一個嬰兒(嬰兒臉朝裏趴在大人身上),女的身背一隻尿布包,手中拿著一隻毛絨玩具——再普通不過的老美小兩口逛街的光景;然而他們經過我身邊時,一陣風吹,將他們的談話也吹到我耳中。

 

男(氣狠狠地):“對布魯諾(Bruno)這種人,正該用絞刑架把他吊起來,燒死算完!”

 

女(鏗鏘地):“我簡直不能更同意你了。”

 

我鬱悶,心想,謔,好狠的一對兒,人布魯諾死了四百多年了,你兩口子還還想把人重燒一次不成,又不是回鍋肉。

 

這時我的手機響了,是張大打來的。“你丫在哪兒呢?”我氣得直叫。

 

“在家呢。上來吧。”

 

“我就在你樓下,咦,沒見你那揚風乍毛的紅寶石色寶馬開進來呀。你出去一趟是怎麽回來的?”

 

“我就沒出去。我剛在居委會開會呢。”

 

“居委會?”

 

“上來說吧。”

 

大老晚的我本以為他還守在老麥家附近給譚薇出演癡情羅密歐呢,什麽?原來他根本沒出門去,卻去了什麽“居委會”?我在雲山霧罩中重新乘電梯來到張大家,他開了門,放我進來。我也沒等他囉唆,先脫了鞋子,往他家的“懶男孩”沙發上一囤,將腳踏用手扳給扳了上來,舒舒服服躺著。張大遞我一杯摩卡咖啡,我翻個白眼:“不要!明天還上班呢。”於是他去冰箱另弄了瓶礦泉水給我喝。

 

“你說你剛才去了什麽‘居委會’?”

 

“確切應該叫‘房租租金控製委員會’。我們剛才集會來著。”張大咬牙切齒地說,“布魯諾啊布魯諾!等著,燒了你卸八塊都不解恨!”

 

我就徹底糊塗了。“怎麽又是一位想回鍋布魯諾的?布魯諾怎麽著你們上東區居民了?”

 

“你說誰呢?”

 

“被宗教裁判所燒死的科學家布魯諾。”

 

張大愕然,“我們說的是紐約州參議員約瑟夫·布魯諾,參院多數黨領袖。你不知道?”

 

我羞慚地笑笑,“俺們挨踢的猥瑣男,一天就知道追著‘肥錢包’找deals,攢個機啥的,找點樂子。哪能跟你們街上精英比呢?——天天追著福克斯看,一說起哪位哪位都熟的跟他三舅舅家表哥似的。”

 

“不是我說你,你也別光憨吃猛睡的,整天不是《聊齋》就是《紅樓夢》,過一百年也褪不出國人的思維和見識。不看主流電視、不讀主流雜誌,你在辦公室跟人侃啥聊啥?”

 

我倒挺想告訴他,在俺們那疙瘩,頭兒本人是一中華文明的大扇子,這些主流功夫一概用不上。想當年那會兒老周整個《絕櫻三笑》的段子,就能把頭兒逗得花枝亂顫。要不然他怎麽橫一個豎一個地找華裔姑娘,最終黏糊上你家譚薇呢?

 

不過當然,這些話不能說出口。

 

“這位布魯諾又怎麽惹著你了?”

 

“他想要修改法案,廢除我們的租金控製。”

 

“你這房子租金裏還有貓膩?”真是驚訝一出連著一出。

 

張大不好意思地說,“實價隻有1900。說2500那是我吹的。——噯,也不算吹,不控製、實收的話,2500可能都打不住。”

 

1900的話那可真是地上撿來的大便宜了。——租金控製又是怎麽一回事?”

 

“說來話長。差不多是二戰結束時候留下來老政策了,後來經濟和物價抬起來,租金也跟著漲點兒,可是隻要有這個法律在,不允許它瘋長。老住戶不搬,租金不變。我搬進來時是接一位同事的租約,這個是便宜,但還有比我這個更便宜的。我樓下的寡婦老太太艾琳·金,月租隻有770,市價三倍也打不住;前兒她大病了一場,她那30年沒吱聲的侄兒天天去醫院問候她哩!——現在布魯諾這廝要把我們的優惠都拿走,趕我們去布魯克林住著,誰咽得下這口氣?”

 

我笑道,“這會兒又不見你信奉‘看不見的手’了。”

 

Fuck!”張大罵道,“布魯諾老東西自己在托依住著五房三廳、占地46英畝的大農場,他敢情不稀罕‘紐約品質生活’——不知哪些個腦子缺氧的選他上去的!”

 

“他打算得罪的這些人可都不是吃素的。”

 

“沒有資本在後麵撐著,誰幹這種腦袋掖褲腰帶上的勾當?丫這些年,死亡威脅郵件也收到過。”

 

“想開點,沒有布魯諾,也會有哥白尼,出來當這個資本代言人。”

 

“跟你說,我現在對‘看不見的手’那套早幻滅了……什麽手呀!看不見的黑手才是真的。米猶的,毛茸茸滲人的那種,配一口白牙,吃人不吐骨頭的;在基金市場上混幾年你就知道了…...幾萬億的美元,幾秒鍾的時間內就能蒸發幹淨,背後推盤的黑手,比天文學上的黑洞都厲害……平頭百姓常年累月剪哭胖、上沃兒瑪攢下的兩個錢……扔水裏還聽個響兒,燒了還能找著灰呢…..在那兒啊,灰你都看不見!”

 

“行了。要是你都哭,自鄶以下,還都別活著了。”

 

他接著他的話茬兒說他的,“現在有幫孫子知道吧,忽悠不動美帝,淨回去忽悠中國知識界,給哈耶克那傻X都抬成大爺了。”

 

“甭擔心,茲要咱天朝自巋然不動,米猶他就沒縫下蛆。”

 

“經濟學家裏,除了凱恩斯是個有良心的——他睡男的睡女的咱就不管了;哈耶克,就一戴笠寫大字報的水平,車軲轆話連軸說,紙縫裏都聽見他滋溜滋溜咬牙切齒罵計劃經濟的動靜。不錯,烏托邦是sucks,可是全放開了讓米猶及其代理人在國家的軀幹上磨牙吮血,美其名曰‘自由主義’,難道就是好事兒了?”

 

我撲哧一樂,“這麽恨米猶,還給米猶家幹長工?”

 

“這世界的地,是給這撥死去的、白種、男,圈完的。咱們這一代吧,隻能找補回來――和東莞的打工妹一起找補。”

 

我沉默,良久說,“找補罷了,何必怨氣衝天。起起落落,尋常事,隻要不是瞎著眼睛,誰看不到正在崛起?而且咱們,老實說,不配跟人東莞踩縫紉機縫扣子的妹妹相提並論。”

 

張大發起楞來。他茶幾上放著本英文小說,我拿起來翻了翻,作者叫斯波爾丁·格雷,書名叫《不可能的假期》。

 

我知道張大頗能讀英文書的。他跟我與李三不同,我們倆始終浸淫在中國文化裏,讀《紅樓夢》可以兩天三夜不睡覺,讀英文小說則一打開就瞌睡。張大就不一樣,他定期查看《紐約時報》新書排行榜,定期買暢銷書前十回家來讀。按照他的話來說:“百分之九十都是垃圾,但是你不讀,你連垃圾的構成成分都不知道。”我們問他從中可否得到閱讀的樂趣,他回答說:“同誌們,人生不是為了樂趣而來,是為了征服世界而來。”

 

我草草瀏覽著那本書,“又是一本排行榜前十?真服了你。”

 

“那倒不是。”張大去冰箱拿出一瓶啤酒,打開喝著,“這人不是小說家,書也隻寫了這麽一本。我在百老匯看過他的獨白劇,挺有意思的。”

 

百老匯戲劇也是我和李三兩個一度想附庸風雅而始終附不上去的一種高雅藝術形式,後來我們就放棄了。隻有張大鍥而不舍地看,終於看出名堂來,還上了癮。有時候他弄到票子,什麽《陰道獨白》之流,招呼我們去,我們都在電話裏發出一種類似害牙疼的豬哼唧聲,他看我們如此不上路,以後也就不再叫我們了。

 

……已經死了。”

 

“誰?”我嚇了一跳,“誰死了?”

 

“作者。格雷。今年一月份從斯坦頓島輪渡上跳了下去,三月份警方才從東河打撈到他的屍體。”

 

“好好的幹嘛尋死呢?”

 

“苦悶。大概是家庭的原因。他是WASP背景,生於一個奇特的基督教小教派家庭,叫‘基督教科學派’,相信上帝的絕對真善美,認為罪惡、疾病、死亡都與上帝無關,物質世界是虛幻的,連痛苦都是虛幻的,生了病不必看醫生救治,隻要祈禱。他母親後來也是自殺死去的。”

 

“巫術嘛。‘基督教’和‘科學’,怎麽扯得上?”

 

“聽我說完——格雷一生中對他最大的衝擊,就是他兒子的出生。這個人既然認為人生虛幻,他是堅決不願生養孩子的,他雖然結了婚,可是都50多了還一直丁克著。不過,他又瞞著老婆,跟一個叫凱蒂·羅素的女人發生了婚外情,女方意外懷孕了。”

 

我聽得來了點興趣,也有點明白了張大在看他的書的緣故。

 

“女的懷孕後,他陷入了深深的掙紮。他先跟女的說,‘拿掉孩子!我再也不能見你了。’你知道格雷作為劇作家的最重要的名言?——‘我,本質上就是一個害怕的人。我,是一個恐懼的人。’——他迷戀自我,本能想逃避責任。可是女的沒有去拿掉孩子。”

 

“後來呢?”

 

“後來,他離了婚,跟女的結了婚,生了一個兒子,幾年後又生了一個兒子。女方還帶著從前次婚姻中生的一個女兒。直到他投水自殺,他這個父親當得還是很不錯的。他把這段心理曆程寫成了一幕獨白劇,我看過。”

 

“感想?”

 

“就是男人的本能,為盡可能多的播撒基因,然後提上褲子,盡可能快的跑掉。”張大苦笑著說,“這是動物基因,沒辦法,注定的。可是因為有了社會,有了文化,男人被異化了,所以男人注定要在動物本能和社會成規之間被撕裂成碎片。”

 

“怎麽說你也不是跟社會苦大仇深的那種,噢,紅旗下長大,星條旗下數錢,誰對不住你了?”

 

“這是另外一個論題。男人在社會上的成功,起源於他征服同性的原動力。”

 

“噯,最近工作怎麽樣?”

 

張大撫摸著自己的鬢邊頭發,“累。煩。壓力大。多少次,都有想把桌子掀翻、把電腦砸了的衝動。自己還沒爬上去,年輕的、野心勃勃的新生代已經端著衝鋒槍上來了。你知道,做這一行,其實連碩士學曆都不需要,本科學曆就夠用。實在聰明的,專業都不必是學金融的。公司年年都要進新人,要論腦子快、體力足、野心大,老的哪比得過他們fresh off oven?原始森林裏,老猴王等著給年輕猴子幹掉的心情,也就是我這樣的吧?這一兩年,我的頭發,都白了一半了。”

 

我驚訝得不行,張大有一頭油亮的黑發。而且發型永遠整齊、時尚。

 

“染的。”他解釋說,繼續大口喝著酒,“越來越要花時間、花心思在偽裝自己的外表上。襯衫一年比一年更鮮豔,領帶一年比一年更花哨,皮鞋一年比一年更鋥亮,原來襯衫穿藍的、白的,現在更多穿紅的、粉的、黃的,要比小年輕顯得更明朗更朝氣。大客戶們都是是勢力的,你光有學曆不成,還得有張英俊的、職業的、青春煥發的臉。服侍這些一擲千金的豪客們,在街上,一樣運作著跟妓院差不多的作業規則。”

 

“沒想到過回去?你這樣的,回去值大價錢。國內還是放鬆的,而且生存早就有了保證,何苦自己為難自己。”

 

張大忽然沒頭沒腦地說,“我爸來信,說我媽咳嗽得厲害,不管冬天夏天的,出門都得戴口罩――老家都快看不到藍天了,一天到晚灰蒙蒙。你們那兒怎麽樣?”

 

“咳,靠海,好點兒。”

 

他無聲地抿著嘴,盯著我,做出一個“悖”字的口型。我微微地心酸,“悖”是我們大學宿舍裏的專用詞,隻有我們七個人之間才心領神會的,並不是形容悖晦或倒黴,而是用以形容一種不能言傳的荒謬,類似“悖論”之“悖”。比如說考社會主義建設那次,李三完全打的是黃四的小炒,李三拿A,黃四卻被於老師抓去補考,這還隻能叫做“背”;但當時黃四在校門口的溫州人理發店裏燙了一個乍毛的雞窩頭,從背後看酷似一大媽,正當黃四在社建於家的書桌上向隅而坐、奮筆疾書之時,適逢班花也被社建於抓來補考,班花以為伏案工作的是夫人,遂上前鞠躬問安:“師母好!”,黃四一回頭,嚇得班花羞愧而逃逸。——這就叫做“悖”了。

 

雖以我電腦民工的低端人生經驗,我卻並非不能理解張大切身的“悖”感。精英了又如何?血緣文化民族不是衣服,脫了不穿再換一件;在玻璃罩子裏享受青山綠水,可上麵是一輩子也休想爬得上去的九重洞天,放棄這個罩子回國去?可是已經受不了灰塵了。一念及此,就悲情得厲害。不似我輩想得少看得少,渾渾噩噩,落得把著該罩子當作一塊紅布蒙住了天。

 

“要麽找家小公司做,去個外州、農村,哪個銀行裏隨便一呆,買個大房子,養花種草。”

 

張大不以為然地恥笑,“養花種草?我還不如養養我的‘二毛’呢。說是那個啥,西周的時候吧,即使發生了戰爭,敵軍在戰場上都‘不殺二毛’的。哎,啥叫‘二毛’?我來考考你。”

 

“不知道。”我老實說。

 

“虧你成天狗啃似的到處瞎看古書。‘二毛’就是在黑頭發之上,同時長了白頭發的人,亦即老人。喏,就我這樣的,回到仁慈的西周,在戰場上都死不了。”

 

“哇,”我神往,“還真有這樣?你看,你喝點稀粥,外加上一點白毛,很容易就讓人民群眾寬容對待你了……人,畢竟都是人的媽生的;就連妖……

 

“放屁!我告訴你,人類社會從來就沒有脫離過它優勝劣汰的本性!從古到今,看似進步了,文明了,實際上生存規則更殘酷了。白種人是什麽東西,看看印第安人怎麽絕的戶就知道了。”

 

我有點累了,伸個懶腰,“老大,你今天還真能扯形而上。都是叫那500塊租金鬧的吧。”

 

張大“嗤兒”地一笑,回冰箱又拎出一瓶啤酒。

 

“今天趕巧了,威士忌都喝空了,隻好對付著喝點這個。跟你說,”他用手打開酒瓶,“你不知道,新英格蘭的禁酒文化,可不是空穴來風,更不是下雨天打孩子——白人哪,甭管平常多道貌,隻灌喪兩杯之後,那就不是他了!那嗜酒的基因早在他們血液裏了!不過,有一點,白人世界裏,但凡規矩人,還都遵循這麽個原則:日落之前,不喝酒。”

 

我敲敲桌子提醒他,“喂喂,差不多行了。”

 

“有數著呢。放心。”他笑笑,“越來越少不得這一口。辦公室裏平常沒事兒也得放上一瓶芝華士。不過,我還是有分寸的。一旦破了這個規矩,人就完了。所以我能忍著。通常,不到下班時間,不會開始喝第一口。因為,隻要喝了第一口以後,人就不能停了。”

 

我心生疑竇,“你什麽時候開始這麽能喝的?大學時候,你忘了?不到一兩二鍋頭,你都上頭上臉的。”

 

“什麽時候?當你開始發現,要沒有這一杯,你頂不下來今天來自上司的壓力、來自客戶的羞辱、和眼睜睜盯著道納二指泄兩百多點的驚恐時。”

 

我說不出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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