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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會不會消亡?

(2009-11-13 18:44:27) 下一個
婚姻會不會消亡? 答曰,也會,也不會。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了解婚姻為什麽產生,以及它在社會和人類生活中的作用。
這個題目太大,很難簡單說明白。總的來說,婚姻的社會功能是為了繁衍後代, 而人類生產力的發展使婚姻成為必要。當婚姻的原來的社會功能逐步由其它替代時,婚姻的存在就會變得不重要,甚至會消失。這是可能的,因為題目太大,不好在此長篇大論。

先看看一些簡單的事實。

在美國過去離婚是很難的。例如,很早在馬裏蘭離婚,要先分居5年以上(以證明婚姻的死亡)然後才能許可法律上的正式離婚。後來逐漸減少分居的時間。現在馬力蘭的離婚要求分居1年, 但必須是在不同的屋簷下才算分居。很多州是要分居6月。有的州要求在事實上在一個月內沒有性生活即可,並且在一個屋簷下亦可。內華達州離婚最容易。你要到那兒玩去,住上十五天就可以在那兒離婚。

但是離婚後對孩子的撫養和要求是越來越嚴 (逃避撫養是聯邦罪,可以通緝等),越來越細(任何州的算法基本差不多)。

這些說明什麽?說明離婚越來越容易,對婚姻的社會功能越來越用法律去約束。(另一方麵,所謂的私生子和婚生子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如果離婚容易到不要分居等待期(象中國那樣),那有婚姻和沒有婚姻有什麽區別。當然還有人們對觀念的接受程度。

過去中國的“從一而終”是由於婦女的經濟地位(也包含政治地位)決定的。隨著婦女的地位的提高,誰怕誰呀。 認為你沒勁,不愛了,又有別的人可愛, 還不拍拍屁股走人?當然和人們從觀念上接受還會不同(可以看看中國人對婚姻的認識的改變趨勢)

現在在西方,同居的很多,而且被社會所接受。例如美國500強的許多大公司,可以給同居人上醫療保險,公司對待同居人和正式配偶一樣。經濟越發達的國家對婚姻的看法和依賴性越前沿,例如北歐等國家。

這些都說明婚姻的功能,和婚姻本身正在消亡(進行式)。不管大家是否樂意這種事的發生。

另一方麵,不管婚姻(或二人世界)如何變化。一對多的情況永遠是被社會所不容許(隻能搞地下的),這是因為社會的性資源是有限的。 公開的一對多會引起社會的矛盾,而社會矛盾會引起社會鬥爭。

有人說離婚造成的其它問題可以通過立法解決,那心靈的創傷怎麽彌補?同樣的問題是,如果談戀愛,失戀的受傷是由誰來負責?作生意失敗,誰來賠償?

但是,我相信婚姻的法律形式永遠不會消失,就象科技再進步,教堂永遠都會存在一樣。 因為總有人去信仰它。但是,就象教會現在的社會功能和它在中世紀的社會功能遠不能相比一樣,將來的婚姻的社會功遠不能和現在的婚姻功能相可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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