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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拾荒者用心靈照亮了全中國

(2011-10-18 11:43:36) 下一個

一個拾荒者用心靈照亮了全中國

玄野

近幾年,中國各地屢次發生一些好心人救助跌倒的老人後反被老人訛詐的事件。廣泛報道後,輿論嘩然,國人心寒不已。可以說幾個人扳倒了十億人的道德。其後就發生多起老人跌倒無人幫助而導致死亡的事件。而最令人震驚的事件卻是幾天前的十月十三日下午五點半發生在廣東佛山的一起車禍以及其後各色人等的行為方式。

一個兩歲的女童在家門口的巷子裏獨自玩耍時,被駛來的麵包車撞倒並卷入車底。司機停了一下車,又加油門開走了,後輪再次從孩子身上碾過。麵對孩子的慘狀和呼救聲,一個目擊者和兩名路人從孩子身邊經過,漠然不理。後有一輛小型貨櫃車再次從她身上碾過。然而,對於所有中國人來說噩夢般的場景還沒有結束。接下來的五分鍾,有十多位路人從她身邊走過,每個人隻是看了看,沒人救助也沒人報警。窄仄道路邊的店鋪裏也忙得不可開交,對此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可能是根據錄像的統計,報道說共有十八個人從孩子的身邊走過。最後是一位撿垃圾的阿姨發現了她,試圖救助,然後呼救,問詢路邊店鋪是誰的孩子,這些人依然能冷漠以對。最後,阿姨跑進巷子喊來了孩子的母親。據報道,目前孩子在廣州軍區陸軍總醫院重症監護室,被診斷為特重度顱腦損傷,處於深度昏迷狀態,瀕臨腦死亡。也許醫院能夠踐行了救死扶傷的宗旨是稍讓國人寬心的事情。

單純談車禍,兩位司機並一定是主要責任人。從常理分析,黃昏時分,兩歲女孩兒在路邊玩耍而沒人看管,很容易出現車禍。車禍主要責任更可能在孩子父母,或者在交通管理不佳與交通法規完善,或者在兒童保護法律健全。但是,車禍後逃逸所導致的第二次第三次傷害和延誤救治則徹底是司機的責任,民事事故瞬間變成刑事案件。事件中十八個路人和路邊店鋪的做法已經超出人的容忍力和想象力,最後一位路過者結束了中國人的這次噩夢。這是一位樸素節儉而且瘦弱的撿垃圾的年老女士,她叫陳賢妹。中國人應該記住這個名字。

喪失兩歲女孩兒對家庭而言是災難性的,對國家和社會而言,事件所反映出來的國人道德狀況已經十分恐怖。道德淪喪對社會的損害甚過薩斯病毒,其傳播速度更快,對人的危害更深,更加難以控製,清除起來也更加困難。更可怕的是,對付傳染病時雷厲風行的政府在道德淪喪麵前顯得束手無策,屢戰屢敗。

對生命的珍惜與尊重是人的最基本道德情操。麵對一個處於危險中的生命,你要做的就是救助,有救助知識就參與救助,沒有這個知識和能力你有責任通知能夠救助的人。人倫道德是生命大體,喪失了這些,就無法構成人的社會,人就成了行屍走肉,是靈魂死亡的肉的集合。

生命高於一切物質財富,珍惜生命是人的本能。當經濟的無序擴張導致人用金錢對生命標價的時候,人的思維就變得乖戾,自己的行為方式和自己最本質的內心就發生了衝突。中國當代人和當代社會的行為習慣,往往是將巨大的利益,尤其是集體利益國家利益,淩駕在生命之上。在各種衝突中,即使沒有法律的支持,很多人的價值判斷都是將人的生命標個價錢。這種做法是反人性的。

孟子說,"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惻隱之心是最基本的人性,救人應該是每個人的本能反應。車禍事件中的那些人何以表現得如此匪夷所思,也許是擔心救了這孩子有被訛詐的風險,也許是其他難言之隱。這裏反映出人在自己所擁有的財產和自己無關的生命之間的衡量。實際上,唯有與自己無關的生命才能檢驗一個人的良知是否顯明。顯然,這些人選擇了自己財產的安全,而放棄了挽救生命的人間大義。如果少數人這樣做,我們可以譴責他良知被蒙蔽,但是絕大多數人這樣做,就成了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前麵所提到的好心人被訛詐的報道很可能對這些人有巨大的影響,導致他們在權衡利弊後寧願背棄良知。更根本的,道德和法律是社會正常運轉的核心,經濟越發達,人際交流越複雜,社會對道德和法律的需求就越迫切。中國在最需要道德的時候,傳統道德體係卻崩潰了,而且法律體係也十分完善,這樣的事情發生就難以避免。在西方文明盛行的當代,法律作為顯性的社會要件很容易被人重視。然而,對於構築良好的社會環境而言,道德卻是更根本更核心的要素。西方發達國家的長治久安雖然表現給我們的是法律的健全,其更深層核心卻是道德體係的完整延續與發展。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用法律來強製規範社會,民眾唯求免於刑罰而沒有廉恥;用道德和禮法來感化社會,民眾會富有廉恥心且真心認同這個社會。人類發展至今,法律和道德已經成為密可分的兩個社會核心要素。

歐美發達國家對這樣的情況有一個特定的法律,以保護救助和被救助雙方,很多國家都稱作好撒馬利亞人法。其命名取材於福音書中的故事:(路加福音十章三十節)"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利未人和祭司是猶太貴族,撒瑪利亞人地位低下。當下這個事件所反映的國人的心態與此何其相似?當前中國製定相似的緊急救助法已經迫在眉睫。

相對於法律的完善,中國的道德重建可能是更大更複雜的難題。道德是涉及到宗教信仰的頭等大事,因為曆史原因導致的淆亂和當政體係本身的缺陷,道德重建的每一步都會艱難異常。這需要無數誌士仁人永恒不懈的努力奉獻。對於陳賢妹女士的義舉,以前中國更多地用"見義勇為"的提法來概括,這偏於高大全了。其實這裏沒有偉大崇高,而是鮮明充沛的人性而已。事件中其他的那些麻木仁者,我無法看到他們的人性。隻有具備仁心的人才是合格的人。失去了仁,再多的資產,再大的事業,都能使人成為合格的人。願所有的中國人能夠被這位拾荒老人的精神所感染,而不是被那十八個路人兩個司機和路邊店鋪的心靈被物欲蒙蔽的疾病所傳染。事件的後續報道中多有政府部門和私人對女孩家庭奉獻慰問金,對陳女士提供獎勵。這很好,但是大家千萬能因此發生一個錯覺,好象是道德善行可以用金錢來衡量。所以,大家在提供金錢表達崇敬感激之時,必須明確一點:金錢隻是感謝的表達,不是義舉的標價。陳賢妹女士不是救了公路上的一個兩歲女孩,而是喚醒了噩夢中所有的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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