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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公祭宜提升為國家大典(轉貼)

(2010-04-05 06:58:33) 下一個

清明公祭宜提升為國家大典

王達三

清明公祭中華民族共同祖先,是對於喚起和強化海內外炎黃子孫共同的曆史記憶、文化情感以及民族認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來,伴隨著民族複興和文化複興的曆史進程,中國大地上掀起了一股清明公祭中華民族共同祖先的熱潮。此種現象固然令人欣慰,但也存在若幹不足,需要改進和提升。

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麵:一是爭祭,如河南新鄭和陝西黃陵爭祭黃帝、湖北山竹與甘肅天水爭祭女媧等;二是亂祭,舉凡三皇五帝、三教九流無所不祭,容易使人產生“到處是祖宗,該祭哪一個”的疑惑;三是缺乏文化內涵,祭禮不古不今、不中不西,莊嚴感和神聖性明顯不足;四是修建祭祀場所和舉行公祭活動耗資巨大、勞民傷財,失去了祭禮“寧簡勿奢”的古意。

出現上述亂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各地政府“文化搭台,經濟唱戲”甚至是“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考量太多。然而,功利化、商業化的清明公祭活動,未必就能給當地帶來預期的經濟效益。道理很簡單,滿懷期望踏上尋根之旅和精神之旅的海內外炎黃子孫,想看到的絕不是銅臭氣!不少地方的清明公祭之所以舉行一兩次之後就再也辦不下去了,原因即在於此。

無論如何,對於日益火爆同時亂象叢生的清明公祭活動,適當予以規範已是刻不容緩,否則就會引發人們對整個清明公祭文化傳統的懷疑和不滿。事實上,類似批評早在幾年前就已見諸報端。

筆者認為,規範清明公祭的重點有四:一是采用合祭配享製度,即以炎黃二帝合祭於一殿,其他中華民族共同祖先如伏羲女媧堯舜禹湯等配享炎黃二帝,以此解決爭祭和亂祭的現象;二是提升文化內涵,擯棄西洋典禮風格,加大傳統祭禮內容,突出中華文明特色,同時避免功利化和商業化的取向;三是力行節約,場所不必宏偉,規模不必盛大,“禮主敬,祭本心”,心誠為敬可也;四是把清明公祭提升為國家大典亦即國祭。最後一點是個有爭議的話題,容筆者稍作展開。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盡管中國號稱文明古國和禮儀之邦,且曆史上一向高度重視祭祀問題——《左傳》有雲:“國之大事,唯祀與戎。”但目前中國卻是世界上最為缺乏國家大典的國家之一。除了十年一次的國慶大典之外,其他典禮要麽不堪為國家大典,要麽無常例和定製,要麽無傳統特色和文化內涵。這種現象不徒讓人替中華文明感到尷尬,也不利於培育民族精神和國家精神。

相反,深受中華文化影響的韓國、日本和越南等東亞國家,卻一直保持著傳統的祭祖大典。韓國的“宗廟大祭”500多年來從未中斷,其宗廟於1995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其傳統祭樂於2001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日本的祭祀活動是神道教的重要內容,神道教則是日本隱形的國教,而且日本的祭祀活動多有官方參與。越南始祖雄王的忌日為越南法定假日,近年來越南國家主席和國會主席等領導人先後主祭雄王廟,是為典型的國家大典。

中國台灣同樣較好地保持著傳統的祭典體係,集中體現在遙祭黃帝陵、在孔廟公祭孔子以及在忠烈祠公祭先烈等祭祀活動上。馬英九當政以來,先後以台灣最高領導人的身份參加了上述祭祀活動,從而大大提升了祭典的規格和影響力。

就西洋國家來說,因其國家和民族不像中國曆史一樣六千年來傳承不斷,所以其共同祖先早已是不可得而聞之,故而缺乏公祭共同祖先的傳統。但是,西洋國家的宗教活動大典、元首就職大典、國慶紀念大典、公祭烈士大典等,卻無不莊嚴隆重、獨具特色,而且多把宗教性、政治性、文化性諸活動巧妙融合在一起,對於傳承其文化和激勵其民眾,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國祭的驚人功效,已然見諸“5·12”汶川震難後為期三天的舉國痛悼活動之中。現在,把清明公祭提升為國祭,必當會使海內外炎黃子孫在每年一度的尋根之旅和祭典活動中找到共同的精神家園。

需要指出的是,既然是國祭,就應該有國祭的樣子。祭典的民族性和傳統性不可或缺,韓、日、越三國的公祭典禮,無論是儀式內容還是音樂服飾,都極具民族風格和傳統特色,中國當“禮失求諸野”。祭典還需要有廣泛性,亦即要有海內外炎黃子孫的廣泛參與。最後,亦是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有官方主辦或認可,同時要有國家領導人親臨主祭或派員代祭——非此不足謂國祭!

事實上,中國不僅需要把清明公祭提升為國祭以示中華民族的同根同源和同文同種,還需要把公祭孔子提升為國祭以示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遠流長,同時恢複傳統的祭祀天地大典以祈禱世界和平與國泰民安,並創建忠烈祠公祭先烈以示崇德報功至意。以上四大國祭,再加上國慶紀念大典和國家領導人就職大典,基本可以構成獨具中國特色的國家大典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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