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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小說《性罪》15

(2009-03-16 19:58:04) 下一個

長篇小說《性罪》15
龍康(廖倫焰) 

一個小時過去了,一個半小時過去了,兩人才結束了做愛,大勇一隻手劃著水,一隻手拉著玉瓊的手向岸邊遊了去。她倆在岸邊柳陰下躺著休息了會兒,起身來一人在腰上纏了一圈柳絲,手拉著手地向出發地跑去了。大勇偶爾會在樹陰下抱著玉瓊打個圈兒,樹陰裏便傳出了玉碎帛裂的歡笑聲。玉瓊跑不動了,騎到了大勇雙肩上,大勇抱著她修長的雙腿,邁著矯健的步伐,和她一起穿越在了隻有自然和他倆的時空隧道之中了……    

潤澤的長篇小說,也在這火熱的季節誕生了初稿。小說敘述了20世紀80年代初期,一支地質隊在一個處於氏族製度下的少數民族地區勘測時,一名漢族地質隊員與當地一名叫伊麗的氏族姑娘發生性關係後生下了孩子卡莎,地質隊完成勘探任務,卡莎的父親隨隊撤回15年後,回到從前工作過的少數民族地區看兒子,兒子卡莎從他身上接觸到了許多的現代文明。後來,不顧母親和氏族的竭力反對,逃出氏族,以漢人的身份隻身開始了城市生活,一邊在城市的現代文明社會充滿好奇地幹著各種苦活,一邊和認識的打工妹戀愛,強行與打工妹發生性關係,既是戀愛的目的,又是戀愛的終結。卡莎被司法機關拘捕後,氏族社會裏隻給予經濟處罰而不給予刑事處罰的性行為,與代表國家意誌的法律發生了嚴重衝突,兩種不同觀念的性道德,互把對方的性文明指責為落後、愚昧和野蠻。文明與文明在強行與異性發生性關係的問題上發生了激烈衝突,氏族人後來聚集城市衝擊法庭,法警用武力進行了鎮壓,氏族人與漢族人間因此產生了深刻仇恨,這種仇恨在後來逐步轉變成了氏族人經常隱蔽地對城市和漢族人的恐怖襲擊。故事從氏族人對性的不同理解的角度,剖析了卡莎的犯罪心理,和形成這種心理的曆史的、社會的淵源。兩種對待性的不同觀念的文明衝突,推動著小說情節一步步地向縱深發展。玉瓊現在每天都要仔細地閱讀這本兩種不同人性、不同性文明相交織、相矛盾、相衝突的40萬字的巨著,仔細地推敲每個情節,丈夫等待著她讀完提出意見和她討論,以便進一步修改作品。她和大勇的約會,隻能由原來的每周兩次減少成半月一次了。
對於強奸,我們文明人的法律對有的對象是不是量刑太重了,是不是應當區分一些情況?這是玉瓊透徹地讀完第一篇稿後,和丈夫在家裏討論的第一個問題。

“不判重,許多人的獸性控製不下來!”潤澤坐在客廳沙發上,邊說邊把一支鉛筆在手中捏來捏去,想記錄玉瓊的意見,又沒有動筆。

“是人之間的性行為,不能叫獸性。有些強奸行為,還包含著一種實在是不可遏製的生理現象,是人性的一部分!”玉瓊說道。

“那準確地說,就是人的生理上具有獸性的一麵,用重刑的法律強製著它,才在許多人身上消失掉的。人性在現在的條件下,不是任何方麵法律都保護,相反,對於有些人性,法律要強製。強製也有人以身試法,更說明重刑強製的必要!”丈夫說。

“那麽,對人性強製
--人性是人體本身的,與身俱有的,這種強製,又非要這樣重,這樣的不區分情況。我們文明人尚有你所說的,非要重刑強製才能約束其自身獸性的一麵,那麽,正在向文明人過渡的氏族人呢,他們比我們落後至少幾千年吧,產生這種與生俱有的獸性,不是比文明人產生得更合理、更自然嗎?法律是從危害結果的大小確定罪責的,這是客觀歸罪標準。氏族人對漢族人的強奸行為,損害結果是否就有我們定罪的後果一樣嚴重,你判他的可是無期徒刑啊!”玉瓊說道。

“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從個人的性犯罪來說,也許沒有那麽嚴重,沒有必要那樣嚴厲處罰。但對個人的性犯罪不判重,就會影響到其他人去以身試法。氏族人都到城市裏來四處強奸,這社會秩序不就混亂不堪了嗎!”潤澤說道。

“個人的罪責必定是個人的,即使影響到其他人,這種影響也沒有法律上必然的因果關係,為什麽要由個人承擔重的一部分社會刑罰?”妻子說。

“這正是法律的特點,需要個人承擔社會責任、社會刑罰,因為他生活在社會中。”潤澤說。

“可氏族人的處罰,僅僅經濟上的處罰,如果讓讀者感到對卡莎這個在進化上也落後我們幾千年的特定的對象更合理呢?”玉瓊說道。

“那隻能在氏族的空間內讓讀者感到合理!”潤澤說。

“然而,他們的生活不僅在氏族圈,他們就生活在我們這個有統一法度的國家!”玉瓊說。

“所以才形成了矛盾,小說情節才得以推動和發展!一個國家一部刑法,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對法律我們是不需要過多討論的,法律就是法律。因為是法律,所以,我們不需要過多討論!”潤澤說。

“可不討論是不行的。這裏有個非討論不可的問題,即是如果我們的法律在對卡莎的量刑上,如果讓讀者感到不合理,那麽,後來氏族人衝擊法庭,就成為了令讀者同情的、有一定合理成份的舉動。氏族人的恐怖行動所產生的社會責任由誰來承擔呢,不成了我們文明人在咎由自取了嗎?“作品的主題,不成為針對我們現存社會製度下的法律製度,並且,不僅僅局限於文明形式不同的衝突了嗎?作品出版後的社會影響要不要考慮!”玉瓊說完一陣後,潤澤緩緩地說道:“我們的法律如果有毛病,將來文明程度提高了,也可以考慮改改。比如,取消強奸罪,對強奸這種行為,造成對方身體傷害的,或者造成精神嚴重損害的,按故意傷害罪判處。沒有造成身體傷害或精神上嚴重損害的,處以賠償金和罰金。同時,允許當事人自行和解。對有些強奸行為,司法機關還可以不告不理!但那是讀者讀了我的作品之後考慮的事,不是我創作作品要考慮的事。這部作品在你剛才說到的問題上,如果給了編審和你一樣的感覺,感覺作品的鋒芒是在針對我們的政治和法律製度,就還需要給編審做一些解釋工作。人類性文明的觀念不協調,對性的理解和認識出現過大差異,從小說上你已經讀出來了,真的可以給人類文明進步帶來災害,甚至可能帶來毀滅性的災害啊!”潤澤說完,他們又把話題轉移到了其他方麵。

  “氏族人,性的幾近完全自由,你是推崇?這個氏族大多數成年男女,在青壯年時期,都有若幹個臨時配偶,同時,也有一個相對固定的配偶。在固定的和臨時的之間,一般都能和平共處。和平共處的視為氏族人的文明,不能和平共處的,視為氏族人的野蠻。這裏,氏族人似乎比我們現代人更文明。你對這些內容在作品中流露出濃重的抒情色彩,像在謳歌,似乎這也應當是我們現代人或未來人類家庭生活和夫妻性生活上理想的境地。從語言給人的感覺上,家庭形式甚至也是氏族形式強於我們現代人的形式!”玉瓊說道。

“現代生產力水平很發達了,漢族部分人在對待家庭生活和性生活上,多少有點給人一種反古的印象,向群婚製方向倒去的印象,不管倒去的距離有多大或多小,的確給人了一種有向後倒的印象,這種情況導致了很多家庭矛盾出現,並形成了較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我對氏族婚姻製這種適應古老生產力水平的古老的婚姻方式的謳歌,其實也包含著一些希望我們現代的夫妻,對自己的配偶有了外遇時,相互多給對方一些寬容的思想。這種寬容需要少些對配偶性的專屬、性的獨占的心理。家庭這個社會細胞平靜些、穩定些、和睦些,對家庭和社會都有益處,但我的這種帶主觀色彩的願望,絕沒有把我們漢族現階段這種向後倒的現象,作為我們現代或未來人類家庭生活和夫妻性生活關係上理想境地的意思!抒情似的寫法,根本的目的,是表達那種古老的婚姻形式與那種落後的生產力水平和意識形態的相協調、相溶合,越強烈的抒情,古遠、深曠色彩越重,越能把讀者帶進那個氏族生活現場中去閱讀和感受!”丈夫說道。

“那你對現代家庭的這種向後倒的現象怎樣評價?現代社會像這樣發展下去,未來的人類,恐怕就未必再是一夫一妻製了!”妻子說道。

“一夫一妻製是永恒的,如果我們夫妻就代表著現在先進的、未來發展趨勢的婚姻形式,那麽,你可以憑感覺體驗到,一夫一妻製將會是永恒的,而現在的向後倒,現在的男女在性生活上,可以在家庭以外去打點補充的一夫一妻製,是暫時的、是落後的!”丈夫說道。

“現代社會,夫妻性生活上,在家庭以外去打點補充的情況已經比較多了,那麽,現代家庭的實質意義,你認為社會學家應不應該作些新的解釋?”玉瓊說道。

“性都分解了,家庭的意義社會學家當然應該作些新的解釋,用原有的定義去定義那些性分解了的家庭,已經不嚴密了。”丈夫答道。

30年代蘇聯一些理論家認為家庭是應該打倒,並終究要消滅;美國學者愛爾烏德·柔滿等社會學者對一夫一妻製對社會的裨益列出了著名的六大好處;恩格期及魏瑞克諸人則認為一夫一妻製是代表階級衝突之文化的社會之反映,一夫一妻製之勝利,就是婦女在性的方麵拘束之最終限製。公開地承認在一夫一妻製之下,女子是隸屬於一個男子,但是男子在性交方麵卻持有相當之自由。既然這些學者對家庭問題尚爭論頗大,因而對於氏族婚姻形式問題,帶著強烈抒情性色彩寫作好,還是冷靜地客觀敘述好?”妻子說道。

“作品情節多是從人性的角度產生的,人性和理性如何最恰當的在文字的感情色彩上體現,最大限度地做到對讀者負責,尤其是麵對我們現在的讀者群,我確實還需要多考慮些,不能完全地用主觀願望代替寫作態度。法國社會學家杜爾幹的著作,我想找來再讀讀。新出版了些什麽這方麵的社會學著作,目前還不清楚,你可以抽時間到圖書館替我查查。”潤澤說道。

 

  “關於圖騰,我查閱了一些資料,有說圖騰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是氏族的標誌和象征的,劉堯漢就說,把母親稱為葫蘆,這是淵源於原始母係氏族社會把葫蘆作為母體崇拜的對象。另一學者楊坤,完全同意這種說法,他說,正是由於葫蘆是圖騰,也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所以,才把葫蘆作為母體崇拜的對象。楊坤還說,對女性生殖器的崇拜,由於生育與生育的器官分不開的,故圖騰崇拜,實際上乃是一種生殖崇拜,亦即對整個氏族的生命力的歌頌與崇拜。楊坤同時還說到,女性生殖器曰牝(pin),如古書《神異經》曾有‘男露其勢,女露其牝’可證。他認為稱婦女為妣,是由於婦女生殖器叫牝,這是對婦女的尊稱,絲毫不帶猥褻之意。因為婦女的最大功德便是她能生育並領導生產,這樣的女氏族長,乃是全氏族的代表和象征。也有說圖騰為男性生殖器象征的。段雙印說,鳥,一讀作diao,男性生殖器,通雕,按雕之本字為雕,雕從佳,金文多作鳥形,即鳥,鳥直到現在都是生殖器的別名,卵是睾丸的別名,至今陝北、四川、山東等地的人們,仍把男孩生殖器稱為“雞兒”或“雀”(tiao),鳥圖騰是男性生殖器官的象征是容易被人們普遍接受的,因為,我國各地民俗多以鳥或雀作為男性生殖器。你小說中的圖騰物有山凹、洞穴、岩石等似女性生殖器的自然物體。也有岩穴內,高約叁尺,直徑約半尺的圓石,底部左右各自有一圓形石頭,被視為典型的帶有睾丸的男性器官來崇拜。朝拜於男性石祖的婦女,一般是秘密來到石祖處,拜後與石祖接觸,以此達到生育的目的。在同一個時代,有這兩種分別代表母係氏族和父係氏族的圖騰物,作品中強烈的母係氏族社會色彩真實嗎?”妻子說道。

“我的描寫全是客觀真實的,不像那些理論家分得那樣清。我最不需要的就是讀者按照理論家的思想來研究和閱讀我的作品。在我的思想中,根本沒有母係氏族社會和父係氏族社會的概念,隻有氏族社會一個概念。你感覺得作品中寫的是母係氏族社會,其實是你的錯覺。我們對氏族社會母係父係的劃分,完全照搬的是前蘇聯的理論,而前蘇聯的理論,又淵源於恩格斯所說的美國民族學家摩爾根,在一些少數民族中調查所發現的原始家庭結構的個案。為什麽你不能按我對在氏族地區生活的體驗,我的感受研究和閱讀作品,一定要用你頭腦中所接受的教科書上的知識來分析作品呢?那是因為權威的理論早已經主宰了你的頭腦,使你的頭腦裏麵有了早於我作品內容的先入為主的概念。自從我在氏族社會生活了一段時間後,我對教科書上一部分的原始社會學說,早已經抱定那僅是理論家們的一家之言的態度對待。對於人類的遠古史,我甚至主張我們的教科書上也應注明它僅代表理論家個人的觀點。理論和文學發生了分歧,重點要考慮理論和文學在爭鳴中共同進步的問題。文學決不是理論的仆人,文學也可以說是一門特殊的理論學,並且,是普通理論學的基礎和理論家思想飛翔的翅膀。我親身體驗到的氏族社會的情況,沒有父係母係之分,真實的色彩,就是小說中描寫的那樣……”丈夫說完,他們又換了話題接著往下討論,兩人就這樣認真的各持已見,暢所欲言,在討論中,進一步的誌趣相投,進一步地加深著夫妻的感情和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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