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原諒,是為了告別
如果沒有寬恕之心,生命會被無休止的仇恨和報複所支配。
——阿薩吉奧利
分開了,和前妻十幾年的感情,愛,並且被傷害,即使離婚後也還是藕斷絲連了很久。而這次,終於被最後扯斷開來。
從前妻那裏離開一個月,我沒有再回去看她和女兒;而她,也沒有再打電話發短信。
也許,經過這幾個月失敗的複合,她也明白了:她想追回的那個昔日的李守傑,已經徹底死了;而眼前這個人,雖然也叫李守傑,但與她心目中那個李守傑再不是同一個人;以前的那個李守傑總是給她嗬護和關愛,而現在這個李守傑,隻會給她帶來痛苦和傷害。
她放過了我,實際上也是放過了她自己。
而我,之所以對過去一直耿耿於懷,其實是一直懷著一種不甘。苦心經營了十年,卻一敗塗地的不甘。正是這種不甘,才驅使我在已經與她分開那麽久以後,輕易地被她的幾滴眼淚喚回身邊。
但經過這幾個月的複合,我也已經徹底死心了。
離開她的這一個月,前妻在我的印象裏,突然開始變得模糊起來。我知道,這意味著,她已經成為了我的一段過去。
這麽多年,我所能記起來的她,就是十幾年前遞給我可樂的那個人;而越到後來的她,印象反而越不清晰。
多年的時光散去,也許最清晰的記憶,依然是初遇的那個時刻,單純而美好的相逢,再用盡一生去回憶,或者,忘記。
現在,不僅那些傷害逐漸淡化了,就連那個遞給我可樂的人,也開始變得模糊起來……
離開前妻一個月後的一天,老媽給我來了一個電話。原來前妻把我們之間的分分合合全告訴她了。
老媽問我:“三兒,你真的感覺你跟張佳麗不能再過下去了?”
“嗯,是,媽。我覺得,如果我跟她湊合下去,那我跟她會互相折磨下去,我得早死二十年。”我回答道:“我倆之間,以往的傷害太深了,負擔太重了,根本沒有彌補的可能。哪怕是她改了,進步了,但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固化了,很難再改變。我對她沒有信任感,而她想要的,是以前的我而不是現在的我。”
“是啊,媽理解你。”老媽歎了口氣,說道:“其實幾個月前,跟你倆談話的時候,媽就做好了你倆再次分開的心理準備,也沒跟你爸你哥說過這事兒。隻是,那時還存在一線希望,因為那畢竟是你們倆的事兒,還有個婷婷。看你們倆都想試一下,我也就支持了。現在過不到一起,也沒啥好遺憾的,”
“嗯。”
“那你現在得好好考慮一下跟人家小羅相處的事情了吧?”老媽問道。
“是。我正考慮著呢。”
“那就好,你得主動點兒。”老媽又囑咐道:“幾個月以前你就說要主動,結果又涼了人家幾個月。現在,你跟你前妻那裏,你已經盡力了,而且你也清楚,你倆再不可能複合了。以後,你得排除一切幹擾,全心全意跟人家相處。對了,你跟人家相處這麽久,一直都沒把她引進門來讓我和你爸看一眼,虧得人家還有這麽好耐心,你可不能錯過了。”
“嗯,行,媽,你就放心吧。這次,我主動。”我答應老媽。
放下電話,我禁不住再次陷入沉思。
短短幾年裏,我經曆了太多太多。與前妻感情破裂,離婚,尋找,與後妻結合,痛失後妻,再尋找,遇到大白兔,冷藏,與前妻複合,再次破裂……如今,我又一次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
該何去何從?
說也奇怪,自從大白兔從老家探親回來,對我的態度忽然冷了下來。
以往,我倆總是在QQ上聊天,她也常常打電話發短信給我,但這次之後,QQ上總見不到她,電話和短信也幾乎沒有。偶爾在QQ上遇到,我主動跟她打招呼,她表示幾句客套後就再不主動說話;我提出吃飯出去玩,她的回答不是加班就是忙。這跟以往的她形成了很大的反差。
對此我很疑惑。本來過年前送她走時,她還在表示今年要加深往來;誰知我打算加深往來了,她卻似乎有意回避我。
很多次我都想問問她原因。但,總是在關鍵時刻忍住了。我想,她畢竟年輕,她的選擇餘地比我大。一個條件不錯的未婚女孩,要嫁給一個有孩子的離婚老男人,她的父母未必肯答應。再說,過去的一年,我做的確實不夠好。所以,我就不問她了,免得再給她施加壓力。
她如果選擇我,那是我走運;假如不選擇我,她也有足夠的理由。
這是一場雙向選擇,每個人都是選擇者,也是被選擇者。我不能因為自己喜歡上她了,而漠視了她選擇幸福的權力。
小時候看過一部南斯拉夫電影《瓦爾特保衛薩拉熱窩》,其中有一句對白我記得非常清楚:“願上帝保佑追擊者,也保佑被追擊者。”
而在這場人生伴侶的選擇中,我也希望上帝保佑選擇者,也保佑被選擇者。
更何況,我還需要靜一靜,想一想今後的路。
我一直渴望擁有一份真正的愛情,但在尋找真愛的道路上,我卻格外不順,接二連三地遭受重創。除了前妻這裏,還有對A女由愛到不愛的短暫過程,再就是失去後妻。這三次重創,讓我的心被傷害得千瘡百孔。雖然我依舊渴望再擁有一次愛情,但又畏懼它可能帶來的傷害,那將是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
所以,其後幾個星期裏,我都在孤獨的深思中度過。
作為一個把家庭當做人生首要目標、為之奮鬥十幾年的人,卻在婚姻問題上經曆了這麽多挫折,那麽,在再次走入婚姻之前,我必須弄清楚,我自己是個什麽樣的人,而我要找一個什麽樣的人?
為了弄清這一點,我就必須弄清楚我為什麽不能和前妻再生活在一起,弄清楚後妻讓我眷戀的原因究竟在哪裏?要想弄清這些,我必須搞清楚婚姻的本質究竟是什麽。隻有知道它是什麽,才能知道我要什麽,才能解釋那麽多為什麽。
我不翻書找答案,也不想請教別人,隻是閉門造車式的獨自思考。
之所以不去查資料,不去問別人,是因為人們對婚姻的認識,本身就是眾說紛紜、莫衷於是。既然人們對婚姻認識的差距這麽大,說明了人與人之間,對於婚姻的態度並不相同。
婚姻終究是自己的事情,是個很Private的領域,在這個領域裏,任何他人的指導、建議和勸告其實都不可以為人指點迷津,唯獨自己心裏所想所欲才是真實的。
那麽,我可以推斷出:隻有我自己思考出來的東西,才是我最想要的婚姻;隻有我知道自己想要什麽樣的婚姻,才能根據這個目標去尋找相匹配的人,避免重蹈以往盲人騎瞎馬的覆轍。
以往我曾經有一種心態,認為我們之所以導致離異,原因都應該歸咎於前妻。但經曆了這麽多以後,我感覺卻有些不一樣了。前妻的家庭、教養、個性、習慣等方麵存在缺陷是不爭的事實,但,假如她遇到一個別的什麽人而不是我的話,沒準兒也不至於鬧到勞燕分飛。
作為一個男人,我有一些“好男人”所具備的優點。但,我同時也有很多缺點,而這些缺點也是導致離異的部分原因。我遇事優柔寡斷,性格軟弱,適應性差,還總有一種優越感。
我做事長於分析,卻短於決斷。其實早在結婚前就發覺,我和前妻之間存在著很多不適合。但那時我舍不得幾年的感情,也抱著想改變她的幻想,就那麽一直拖著,拖到絕望。如果早些決斷,她就不會傷害我那麽久,也就不至於讓我反過來報複她兩年;而且,也不至於生出個孩子,讓她從小心靈就受到傷害。
我的個性也很軟弱,在女人麵前總是狠不起來。前妻的很多毛病,也是我慣出來的。她有劣根是不假,但如果遇到一個足夠強硬的男人彈壓著她,或許她會感到畏懼,而不至於發展到那麽飛揚跋扈。但遇到我,這個容易心軟的人,她隨便一耍手段我就讓步,讓她得寸進尺。同時,一個男人缺乏必要的威嚴,顯得沒有原則,也會讓女人瞧不起。所以,好男人不是一味寵著女人,而需要懂得分寸。
和前妻相處的失敗,改變了我以往對人性的認識。我以往總是認為,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成年人,是應該懂得自己在婚姻中的責、權、利的,也應該懂得一些為人處世的道理,更應該懂得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但前妻改變了我的看法,讓我明白,一個人是否懂得那些,與他的年齡無關,與他的學曆無關,而是與他的世界觀有關。
我個性溫和、忍耐力強是不假,但我的個性沒有溫和到太監的程度,忍耐力沒有到達奴隸的水平。個性溫和、忍耐力強的男人也會有個問題,那就是一旦被某些事情真正激怒,認為觸犯了底線,那麽就不再有調和餘地了。相比之下,很多個性暴躁、忍耐力差的男人卻能做到五分鍾前是雷霆,五分鍾後是彩霞;而溫和能忍的男人一旦忍無可忍,整個世界就崩塌了。
所以,當女人遇到一個溫和的男人時,切不可被溫和寬厚的表象所迷惑,以為自己真的可以騎在別人頭上作威作福。記住,你可以認為自己是高貴的公主,但男人也不是下賤的奴隸。再溫和的男人,隻要不是太監和天生的賤骨頭,心裏都會有一條底線。但,你不要去以身試法,因為,你試出了底線也就意味著你觸犯了底線,那就該你遭到報複了。
尊重別人,其實就是尊重你自己。
我的適應性也不強。遇到前妻這個家庭文化與我迥異的女人,我從來都沒想到去適應她,而隻是想改變她。說實話,很多年裏,我內心其實一直很鄙視她的家庭,甚至,瞧不起她。盡管我對她很嗬護、很忠誠、很寵,但我內心還是瞧不起她。我當時所愛、所寵、所信任的,是一個幻想中的她,而不是現實中的。那個幻想中的人,是應該符合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是我希望把她改造成的樣子。當我最後意識到她根本就不可能被改造成那個樣子時,我所有的愛和信任全部灰飛湮滅了。
我也不是那種以德報怨的人,盡管老媽一直教育我,要學會這一點,但我做不到,也不想做到。在這個問題上,老媽那套唐僧式的處世原則我不願意繼承,甚至強烈抵製。我習慣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我眼裏,把“恩”與“怨”的同等對待,屬於善惡不分、是非不明。這是一種毫無原則的“善”;這種“善”的結果,必然是縱“惡”。我這種個性,說好聽點是愛憎分明,說不好聽叫睚眥必報。
當然,我的這些個性缺陷,我改不了,正如前妻也一樣改不了她那些缺陷一樣。我隻能說,我們不適合在一起生活。
年輕時,我隻懂得用樸素的情感去愛一個人,為她付出,但並不懂得解析自己的婚姻觀。那時想法也簡單,以為用真心一定能換來真心。但經曆了漫長的折磨後,我發現我愛的人與我要求的婚姻絲毫不兼容,我的全部付出成了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我覺得被傷害,被辜負,變得憤恨不平,逐漸耗光了我的愛,最終選擇了離婚。
後來,我遇到了後妻,盡管遇到她時我也隻是被她的外形吸引,但她給予我的,遠遠不止外形的美麗這一點。她真正吸引我的,在於她滿足了我對婚姻的幾乎全部渴望。盡管她也有她的缺點,比如她不怎麽會做飯,但和我理想中那個形象比起來,她是最符合的一個,而那些小節就不值一提了。所以,我才會對她越愛越深。
與前妻的複合,是基於滿足女兒的需要前提下,看到前妻正在努力修正自己的行為,產生了一線希望。但是,很快這種希望就破滅了,因為我發現即使經過修正後的前妻,依舊遠遠不能滿足我的婚姻目標。
所以,也可以這麽說,婚姻是尋找一個與自己對婚姻解讀一致的人。而決定對婚姻解讀是否一致的基礎,就是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
那麽,我頭腦中對婚姻的理解是什麽呢?
首先,我認為婚姻是人類繁殖本能的需求,不僅包括繁衍後代,而且包括滿足自身的性需求。之所以正常的夫妻應該是一男一女,而不是男同女同,是因為婚姻承載了繁衍後代的功能。通過繁衍後代,又把原本沒有血緣關係的夫妻通過共同的子女更加緊密地栓在一起。
我看過一個研究資料,說婚姻裏,性的重要性是70%。我不知道這個數字是怎麽來的,說得這麽精確,是否有科學依據。但我認為,婚姻裏,性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因為這是人類的本能,就和吃飯一樣是基本生理需要。
老一代人把性當作一件羞於啟齒的事情故意弱化它的地位,是非常錯誤的。精神上的欣賞固然重要,但柏拉圖式的愛情,隻是人們生活中的一種特例而非規律。正如少數人可以做到快餓死了還“不食嗟來之食”,但多數人卻做不到。
沒有和諧的性,婚姻很難穩固,或者會誘發出很多違背婚姻道德的事情發生;即使做出巨大的犧牲勉強忍住了,那麽對於犧牲者來說,那是一種伴隨一生的痛苦。人生苦短,沒有必要為自己找些罪來受,找罪受的人不是崇高,而是想不開。
所以,我認為婚姻裏必須有性的和諧,不一定要充滿了性愛,但必須和諧。和諧的性是保持婚姻甜蜜的重要因素,很多矛盾甚至可以通過性來緩解和消弭。古人說“夫妻不記隔夜仇”、“床頭吵架床尾和”,其實就是這個道理。有些小矛盾,上床一親密無間,那些小事也就過去了。
但如果性不和諧,那麽性不僅無法充當夫妻之間的潤滑劑,自身就會成為夫妻感情惡化的直接因素。而夫妻之間其他矛盾,不但無法通過這個途徑緩解,反而會因為某一方得不到滿足而急劇惡化。有些人,特別是女人,喜歡在小矛盾發生時采取性懲罰的方式報複男人,其實是很愚蠢的,這等於是把男人往門外推,到時出現小三小四之類的情形,可別怪男人。
馬斯洛說過,性的需要屬於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它是一種比較低層次的需求,但又是更高層次的需求——比如愛和被愛的需求——的基礎。當兩個相愛著的人產生了矛盾,如果想去解決這矛盾,就應該想出路,而不是用毀掉愛的基礎的方式去互相懲罰,那樣隻能導致愛的喪失。
把性和諧放在婚姻觀第一點,不是因為它最重要,而是因為它是婚姻製度的起源和基礎。
其次,我認為婚姻是一種以愛情為起點,以愛為基礎的合作夥伴關係。
愛是一種兩個人之間健康的、親熱的關係,它包括了互相信賴。在愛的關係中,兩個人會拋棄恐懼,不再戒備。我們必須懂得愛,學會愛,創造愛,否則世界會陷入敵意和猜忌之中。
缺乏愛,還會抑製人的成長和潛能的發揮。得不到愛是一種痛苦,但不能給予別人以愛,也是一種痛苦。沒有付出,你就找不到歸宿,心無所屬,對誰都不信任,生活在一種浮躁和焦慮的心態中。就像一片落葉,你都不知道自己最終會被風裹挾到哪裏。你享受不到從容和淡定,隻能體會到疲憊、孤獨和焦慮。
人們在談論婚姻裏的愛時,往往把“愛情”與“愛”相混淆。其實這是錯誤的,“愛”的含義要比“愛情”廣袤得多,或者說,愛情不過是愛的海洋中,澎湃的波濤與浪花。婚姻裏可以沒有愛情,但必須有愛。
驚濤駭浪當然富有激情,但,總會有風平浪靜的一天。其實你不必抱怨這種平淡,而應更珍視平靜的表麵下,那更深沉的大海。
很多人喜歡抱怨自己的婚姻裏缺乏愛情,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現代醫學已經證明了,人類的愛情不過是一種短暫的生物化學反應,這種反應會在幾個月到幾年裏很快消失。就跟你無法逃脫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一樣,你也逃脫不了愛情這種生物化學反映消失的規律。
愛情的本質,是一種驚喜。而一個人麵對另一個人,不可能一生一世都會保持驚喜。就好比,假如你得到了希什金或者列維坦的油畫真跡,剛得到時你一定欣喜若狂,會整日掛在客廳裏欣賞它,並且向你的朋友不停地炫耀,想得到他們對你的讚美和認同。假如有誰不讚美,你會覺得他不會欣賞,沒有品位。
戀愛中的人們就總是懷著這種驚喜,喜歡傾訴。找一個或幾個朋友,傾訴與自己愛人相處的細節,包括你們怎麽相識,怎麽相悉,怎麽相愛。這種心態,和剛得到油畫時的心態是一樣的。
但是,這幅油畫在你的客廳懸掛十年之後,你就很難再有這種欣喜若狂了。它屬於你,你天天麵對它,它的每個細節你都很清楚了,以至於閉著眼睛你就能回想起它的樣子,這時你怎麽可能還會欣喜若狂?
並不是油畫不再珍貴,也不是你的品位下降。而是,你已經習慣了這一切,安靜下來,不再有驚喜了。
愛情的消失過程,其實是一樣的。
所以,愛情在婚姻裏隻起到一個媒介作用,它不是婚姻的基礎。無論你結不結婚,你的愛情總是會消失掉。
當你覺得你的婚姻缺乏激情時,你不要恐懼,你的婚姻其實並沒有死。真正維持婚姻的,是另外一種愛——彼此關懷日積月累形成的親情。如果沒有了親情,這種更深沉卻更平淡的愛,你的婚姻才會走向終結。
這時你和你的愛人之間的關係,已經不再是浪漫和令人怦然心動了,而是一種相互依賴關係,就像人的左右手——左手見了右手一定不會充滿激情,但少了哪一個,都會讓你痛苦不堪。
在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中,一個正常的人,當他的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need)和安全需要(Safetyneed)獲得滿足之後,就會轉而追求歸屬感與愛的需要(Belongingnessandloveneed),並把它作為自己生活的中心。如果不這樣,他會產生強烈的孤獨感、異化感、疏離感,這是一種極其痛苦的體驗。
完整意義上,愛的快樂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接受別人的愛、被別人關心的體驗,二是向別人付出愛和關心的體驗。一個心理健全的人能夠從這兩方麵都得到快樂;缺乏任何一種體驗,愛都不能帶來持久的快樂。
以往和前妻的婚姻中,我為她的那些付出,對我而言並不痛苦,相反那是極其快樂的事情,看到我給她那些愛改變了她的命運,讓我產生了極大的快樂和滿足,陶醉於其中。但是,我隻體會到了付出的快樂,卻體會不到被愛被關心的快樂。這種被愛的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讓我開始懷疑自己和前妻是否真的有愛;久而久之,基礎動搖了,最終徹底喪失了。
前妻其實也並不幸福。她能體會到被愛、被關心的快樂,但體會不到付出和奉獻的快樂。愛給她的體驗仍然不是完整的,所以她並不快樂。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她本身是個愛無能患者。
愛無能是一種病態的扭曲人格,一個遭受嚴重心理創傷的人容易產生這種病態。極端自私的人,其實就是一種人格扭曲,他們體會不到為別人付出愛的快樂,而接受別人的付出他們又總是不滿足,其實內心也是很痛苦的。
我和前妻的婚姻裏,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什麽我為她付出了那麽多,但她對我卻那麽薄情寡恩。現在我才搞清楚了:在她人格形成的階段,她因為母親的影響、家庭的赤貧、被人瞧不起(一個潑婦式陰盛陽衰的家庭必然會被人瞧不起)等等原因,導致心理扭曲而罹患了愛無能。由於物質的貧困、愛的缺失、安全感的匱乏,導致前妻在成長過程中受到馬斯洛所稱的“匱乏型動機”的影響,這種影響會導致一個人的自私、貪婪、物欲、消極、依附、匱乏愛。
人格是一種精神層麵的東西,人格的形成與物質條件並無直接關係。物質的匱乏有可能給人的身體的生長發育帶來負麵影響,但導致一個人精神貧困的,不是物質,而是成長中愛和尊嚴的匱乏。一個家庭,如果僅僅是貧窮,那麽絲毫不影響這個家庭裏長大的孩子擁有健全的人格;但如果一個家庭缺乏愛和尊嚴,那麽多數情況下,這樣家庭裏成長起來的人,總是有這樣那樣缺失和扭曲。
斯特
當然,也不是所有在“匱乏型動機”中成長起來人都會導致心理扭曲。人和人,個體之間存在很大的不同。除了動機,還有很多因素影響人的成長,比如說性格的遺傳,比如說一些偶發事件,偶然結識的某人,甚至偶然看到的一本書,都可能給人的成長帶來影響。存在決定意識,但意識也具有主觀能動性。即使在一個很惡劣的環境裏,仍然存在產生健全人格的可能性。心理學隻能解釋人的行為的心理原因,卻不能提供一個既定的成長模式。
作為一個典型的從匱乏物質、愛和尊嚴的家庭成長起來的人,前妻不認為對我付出愛和關心是一種快樂,她也沒有那個能力。因為在付出愛方麵的缺失,她必須通過提出更多的要求、滋生更多的欲望來實現心理補償。我的那些付出,她亦得不到滿足。所以她拿著我跟這個比那個比,拿著別人最長處的一點跟我的短處比,我自然就一無是處了。這樣她就更不滿足了,內心也更痛苦,脾氣也就更暴躁,最終突破了我的承受能力。
直到我真的離她而去,她才醒悟了。原來,身邊的那個人,還算是個好男人。但她的醒悟太晚了,感情這東西很奇妙,有的時候它激烈如暴風驟雨,深沉如瀚海碧波,但一旦它沒有了,就幹涸如荒漠戈壁,沉寂如一潭死水。
人是群居動物,人有避免孤獨的渴望。但是,多人群居會有大量矛盾產生,群居成本過高。一夫一妻製度,是成本最低的群居生活方式。人與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在群體內被尊重的渴望,所以夫妻關係必須是平等的,合作的,夥伴式的,而不能是男尊女卑或者女尊男卑式的、衝突的、奴役式的。
一男一女的搭配方式,正好最大限度地發揮了男人和女人各自的長處,男人的力量,女人的溫柔,男人的粗獷,女人的細致。男女在一起,男人給女人以保護,女人給男人以體貼,互相關懷照應;一方處於逆境時以另一方為後盾,分散了風險。
所以,婚姻是一種邊際效應最大的人類群居方式,這就要求婚姻裏男人女人各自恪守自己的性別角色,拒絕二姨子男人婆之類破壞這種平衡關係的怪人。如果你是男人婆,那麽就別害那些正常男人,去找你的二姨子滿足你當霸王花的需求;如果你是溜肩膀的二姨子,那就別害正常的小姑娘,趕緊找個霸氣十足的男人婆滿足你依附於女人的渴望。
第三,婚姻是一種雙方必須無條件遵守的合作契約,而不是一場博弈。
人類的正常生活生產離不開契約精神,沒有這種契約,人類社會將亂得一塌糊塗。契約的本質是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婚姻就是規範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權利包括,性滿足,親情滿足,消除孤獨感滿足,被關懷的滿足,安全感的滿足等等;這些義務包括,給予對方滿足,保持對愛人的忠誠,教育撫養子女,贍養雙方喪失勞動能力老人等等。
但雙方的其他家庭成員,如有勞動能力的兄弟姐妹不在贍養範圍之內。當然出於親情,可以適當幫助,但助人為樂是有限度的,隻幫急,不幫窮,更不能滿足那些試圖通過敲詐勒索不勞而獲的人,哪怕是自己的親人。
婚姻為圍城內的男女劃出了一條界限,在這條界限之內行事,雖然自己有犧牲,有付出,但也有收獲,也有滿足。越出了這條界限,那麽就是破壞婚姻契約的原罪。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中止這個契約的繼續履行。
婚姻也不是一場博弈,它本來該是一個寧靜的港灣,讓人在社會上博弈以後回來休養的棲息地。如果連這裏都充滿了博弈,那麽世界上再無一片淨土。我寧可獨身終老,也不願再接受一樁博弈的婚姻。
第四,婚姻是一座抵抗風險的堡壘。
人的一生要麵對很多不可預測的風險,而家庭就是對抗這些風險的堡壘。隨著年齡的增大,人的自然衰老,導致風險也會增大。年輕就是資本,年輕人身體好,精力足,競爭力強;老了,這些優勢都會失去。那麽,在婚姻這個平台上,兩人必須不斷地獲得經驗和財富的積累,以增強抗風險的能力。
俗話說,年輕人受窮不算窮,老了受窮才算窮。這就要求年輕的夫妻目光要長遠,未雨而綢繆。如果兩個人都目光長遠,那麽,這個家庭將會越過越強;如果兩個人都是鼠目寸光,那麽這個家庭會越過越窮;如果一個人目光長遠懂得積累,另一個鼠目寸光肆意揮霍,那麽這個家庭肯定充滿矛盾,往往導致中途解體。
第五,婚姻意味著兩個人之間是“零距離”。
不止一次聽到有人宣揚所謂夫妻間要有“獨立空間”的論調了,我不以為然。家庭是最小的社會單元,空間存在於家庭與家庭之間,而不是家庭內部。叫嚷著保持“獨立空間”的人,往往婚姻存在嚴重的問題,要麽誌趣不投,要麽互不欣賞,要麽爾虞我詐,要麽身心出軌。家庭本該是這個世界上人與人之間唯一不存在距離的地方,想要獨立空間的人不應該結婚,單身才有獨立空間。
選擇了婚姻,意味著把家庭放在個人之上,把“我們”放在“我”之上。好的夫妻,往往連生活習慣,興趣愛好,甚至說話的腔調都一樣,原因就在於他們親密無間,同進同退,隻記得“我們”而忘記了“我”。隻有這樣,才會在社會上以“我們”的力量去做絕代雙驕,而不是以“我”的力量做孤獨的牧羊人。
第六,婚姻意味著雙方必須自覺。
人都有弱點,但人必須首先為自己負責,其次要為他人負責。不管你自己有多少條理由解釋自己的那些弱點,你首先必須自己對那些弱點負責,而不是強求他人為你承擔。隻要你的弱點危害到了他人,你都是錯的。人當然都自私,但自私的前提是不侵害別人的正當權利,否則,自私就變成了無恥。
當然,作為要相伴一生的人,夫妻之間要有足夠的體諒與寬容,但這種體諒和寬容是建立在自覺的基礎上的,世界上不存在無限度的寬容。如果某人不自覺,那麽對方終有忍無可忍的一天。無恥的本意是什麽?是不具備羞恥感,不自覺的人就不具備羞恥感;不具備羞恥感就是無恥;無恥的人,不配享受寬容。
基於我對婚姻的這些認識,我可以得出結論:我想要的婚姻,是一樁和諧的婚姻。我所想要的婚姻應該存在以下要素:平等,關懷,感恩,忠誠,自覺,克製,寬容,勤儉,合作,默契,互補,同步,親密無間,盡力而為,男女角色不越位,權利義務要對等,對生活目標理解一致——這一切都屬於世界觀範疇。
當然,這是理論上的完美狀態,考慮到現實性,可以少其中一點或者兩點。追求完美不意味著一定能達到完美,但隻有追求完美才會接近完美。接近完美到什麽程度,那就是個人的能力問題了,而不是態度問題。
作為一個男人,我思考出這麽多,那麽意味著我自己就全盤接受這種看法,並且做好了準備,在婚姻中承擔屬於自己的那份責任。第一次婚姻中我也是承擔了的,但那時享受不到權利;那麽再一次婚姻,我必須享受到我該享受的權利。那麽,與我對婚姻解讀相同的人,就是能與我終老一生的人。
有前妻與女兒做共同的砝碼時,我一直定不下心來。不是因為前妻特別吸引我,而是因為我覺得自己愧對女兒。當時我也想過,在前妻變得比較像個正常人的基礎上,為了女兒湊合一下算了。但最終我還是發現湊合不下去,一是人的本質實在太難改變了,盡管她看弟子規聖人訓,但她的那些劣根還是有意無意地在這裏那裏表現出來;而我,經曆了這麽多以後,也不再是那個容易滿足容易感動,總是忍著她容著她的好男人了,我滿眼都是挑剔,滿臉都是刻薄。和她一起湊合,我讓她痛苦,她也讓我痛苦。
離婚戰爭的硝煙中沒有勝利者,至少我的婚姻中沒有,隻有兩敗俱傷。盡管在與前妻婚姻的最後兩年,我學會了對她以牙還牙,但那並非我的本意,用冷暴力還擊她的同時,我自己也被冷暴力所傷害。體力上的勞累其實我咬咬牙還能忍受,但精神上的折磨卻會讓人萬念俱灰。所以,離婚讓我有了鬆一口氣的感覺。
但是,我依然是一名失敗者,因為我是一個把家庭當作生活第一目標的人。離婚,意味著我以往十多年付出的那些努力、心血、感情、精力全部付諸東流,所製訂的那些目標、規劃,存在的那些希望、憧憬統統破滅——這是對自己前半生的一次徹底否定。等到這種自我否定通過離婚形式完成之後,雖然我還是叫李守傑,但此李守傑已經非彼李守傑了。因此,當我和前妻為了孩子嚐試湊合的時候,她發現了一個完全令她陌生的我。
緣分盡了的人就是這樣。盡管她意識到自己錯了,去改變自己,想挽回這一切;可是我同時也在改變,變得她也無法接受了,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古時候有個刻舟求劍的寓言,故事中那人在劍掉下水時不去找,而是等著船靠了岸才去找,那肯定是於事無補。婚姻就是這樣,你有毛病在婚內不去改正,非要等離了婚才去改正,一樣是刻舟求劍。錯過了就是錯過了,找不回來的。
當徹底明白自己已經不再適合前妻這個人時,我覺得這樣也好,省的天天兩邊受煎熬。當兩個選擇都存在時,我就像布爾丹的驢子一樣,這邊看看無法下決心,那邊試試無法做結論,整日兩麵逢源,感覺真是痛苦死了。而這次在前妻這裏徹底死心後,我心裏也就再沒有什麽可以後悔的空間,可以認真地思考,大白兔究竟是否適合我了。
我終於明白:對前妻,無需再糾結原諒與否。如果我已經做完所有能做的事情而無果,那麽最終需要做的,是選擇離開。這一場人生旅行,風景不停出現,再消失。我看到此消彼長,又看到此起彼伏,是因為一直在前進。
生活擁有能夠不斷開始的可能性,放棄與離開,是為了完成這場更好的一往無前。
而此時,我已經完成了對前妻的徹底告別。當然,過去的那些事還是有印象的,但它們在一天天地淡去,最終,隻會留下淡淡的愛,淡淡的恨,淡淡的遺憾……
人生大抵如此,愛恨與情仇,帶了再深的痛與傷,還是終歸會湮滅在一步一步走過去的時光中。
肯回首而看,把往事當作別人的事,這樣才是平靜中的力量。
一種原諒的方式,是淡忘;而淡忘,是放過自己。
一些原諒,其實是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