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對外嫁的定義是什麽。舉手提問。 如果一個外國人去中國,和一個中國美眉戀愛,然後結婚,然後到海外生活,這個就是外嫁無疑。 但是中國美眉出國,和當地人戀愛結婚,算外嫁嗎? 按茶館的定義,好像是算的。 假如那個“當地人”,有華人血統,還算嗎? 或者那個當地人就是華人,甚至幹脆就是從中國來的呢? 或者反過來,如果這個中國美眉自己就是外國國籍,那是嫁給外國的華人算,還是一定要嫁給一個白人算外嫁呢? 又如果這個白人又是中國國籍呢?內嫁? 如果我不是中國國籍,我嫁給一個持中國護照的哥哥,這叫外嫁呢,還是叫內嫁,或者返嫁? 從法律上講,那我嫁給中國人一定算外嫁了。但從生物學上好像又不是。到底是嗎? 其實伏羲氏和女媧是親兄妹,他倆是中華民族的祖先,純得很。西方人更純,亞當的妻子就是他身上的一部分。 可是從達爾文的進化論看,地球上人從無到有,從少到多,越來越散,所以有了人種,國籍,怎麽反而越來不純,越來越混,越來越。。。 我的腦子一筆糊塗帳,思索多日,不得其解。 誰能給我一個精確的定義,什麽是“外嫁”?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