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Winter的博客

第二次世界大戰有這樣一個故事:這麽一小批軍人, 他們既年輕又沒有作戰經 驗。相對於他們麵前的高山和多於幾倍的已經具有在中國和東南亞豐富作經驗日軍是那麽微小。他們, 首先與盟軍一起征服了敵人,然後犧牲於疾病和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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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民維權難,難在貪腐盛行

(2014-03-04 20:18:08) 下一個

應國內同學要求代發出此文:



 

大陸人民維權難,難在貪腐盛行

目錄



 

 
一、要求郭延平澄清的幾個問題



 

二、立案兩年多未見檢查處結果為什麽?



 

三、舉報材料正文



 

四、關於郭延平及其幕後策劃者勾結開發商坑害廣電職工利益的補充材料 
 


一、要求郭延平澄清的幾個問題



 

 



 

1、為什麽不經過集體考察就定下不具備開發資質的賽亞作為我們房屋的開發商?



 

2、根據2008321萬州區府紀19號文件第二條規定:......按相關程序將土地通過招拍掛形式轉讓給開發商。可是你們在20081111未經過招拍掛就私下將土地轉讓給賽亞公司,這是為什麽?



 

3、為什麽不向賽亞收取400萬履約保證金?



 

4、為什麽私自將238.036萬前期土地開發費拱手送給開發商?



 

5、在賽亞嚴重違約並沒有按規定時間交足土地款的情況下,為什麽不中止協議,反而將土地過戶給賽亞?



 

二、立案兩年多未見查處結果,究竟為什麽?



 

中共中央紀委:



 

   我在2012年初向萬州區紀委和你們舉報了中共原萬州區委委員、現任區人大代表、萬州區廣播電視台台長兼黨總支書記、萬州廣播電視網絡分公司總經理郭延平及其幕後操縱者勾結開發商侵吞巨額國有資產、損害職工利益並已經立案調查。可是直到現在仍然沒有結果而且從立案後沒有主動和我聯係,我每次詢問,得到的答複均是正在調查中。根據可靠消息,中共原萬州區委主要領導人在某次會上的講話(嚴格地講,是訓斥)其態度明顯偏向開發商,與我的舉報石沉大海不無關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我隻好越級向你們求助,請督促重慶市紀委和萬州區紀委認真查處,給廣大職工一個明確的結論!



 

    另外,根據最新得到的證據(見附件五),萬州區廣播電視台違背萬州區府紀【200819號《關於區廣播電視台職工住宅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精神,在未進行公開招拍掛之前就已經私下將土地轉讓給賽亞房地產開發公司。而後在次年的61號才進行所謂的土地轉讓招拍掛,足以說明問題的嚴重性!



 

三、原舉報內容附後:



 

現就中共重慶市原萬州區委委員、現任萬州區人大代表、萬州區廣播電視台台長郭延平及其幕後操縱者(其黨內職務更高)與房地產商魏長軒(賽亞公司)相互勾結、共謀侵吞巨額國有資產的事實進行舉證,並提請相關部門予以立案查處:



 

1、    根據200965日萬州區廣播電視台與賽亞公司簽訂的《萬州區廣播電視台職工住宅集體購房協議》(見附件一)第六條約定:“為保證該協議的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協議簽訂後土地過戶前乙方(賽亞公司,以下同)應向甲方支付協議保證金400萬元。如在協議執行中乙方發生以下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將該協議保證金用於賠償所有購房職工,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違約細分包括:乙方不按約定為甲方修建住宅;在修建過程中乙方把住宅賣給他人;乙方不按均價1850/㎡賣給甲方職工要求提價以及在施工過程中無故停工超過一個月,不能按協議規定時間交付房屋等內容。但是時至今日這約定的400萬元履約保證金都未支付給我台,也未見郭延平及其幕後操縱者有任何表示。這是郭延平及其幕後操縱者為開發商違約牟利埋下的伏筆!是郭延平及其幕後操縱者與賽亞公司老板相互勾結的鐵證之一!



 

2、    根據萬州區土地交易中心2009511《萬州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轉讓公告》(附件二)第一條第2款規定和2009610《萬州區國有建設用地掛牌轉讓確認書》(附件三)第十條第2款規定:競得人不得改變該宗地已通過的整體平麵規劃及12號樓的建設設計方案,其涉及的規劃、設計、人防、消防、地勘等費用為238.036萬元,由競得人在土地成交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前另行向轉讓人支付。但是郭延平及其幕後操縱者與賽亞公司魏長軒共謀,將其一筆勾銷並以一紙所謂《補充協議》(附件四)瞞天過海,讓我們來細細品味其中的說辭:“甲乙雙方所簽訂的《萬州區廣播電視台職工住宅集體購房協議》第三條中所涉及的238.036萬元由以下幾部分組成:1、土地開發投資費用106.7998萬元;2、土地購置款82.37萬元;3、三號樓設計費48.8662萬元。經甲乙雙方核對,土地開發費106.7998萬元已進入土地評估費,乙方在支付土地款後不再支付;土地購置款82.37萬元已由乙方支付;三號樓設計費48.8662萬元在三號樓設計時由乙方自行支付”這完全是偷梁換柱,與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所說的238.036萬元的用途大相徑庭!我們的土地使用權掛牌招標拍賣是有附加條件的,這在招拍掛公告(附件二)中說得很清楚:附加條件之一就是,無論誰參與競標,這筆238.036萬元都必須在競標成交價(價款向財政局支付)之外另行向轉讓人(萬州廣播電視台)支付的。所以《補充協議》所謂的免交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此外,該《補充協議》(附件四)的簽訂日期卻同樣是200965!我們要問:既然已經協商好免交這238.036萬元,那麽賽亞公司老板魏長軒為什麽還要在時隔5天之後,即2009610《萬州區國有建設用地掛牌轉讓確認書》(附件三)中再次確認支付這筆款項呢?由此可以認定《補充協議》是在2009610《萬州區國有建設用地掛牌轉讓確認書》(附件三)簽訂以後簽訂的而絕不是65簽訂的(這是可以對原件進行司法鑒定的)!郭延平及其幕後操縱者與賽亞公司老板魏長軒共謀造假,鐵證如山!其目的就是合謀侵吞238.036萬元國有資產!



 

3、    根據2009610《萬州區國有建設用地掛牌轉讓確認書》(附件三)第四條規定:除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後抵作的地價款285.33萬元,競得人應按下列預定的期限和方式向萬州區財政局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⑴在本《成交確認書》簽訂後二十日內付1000萬元;⑵其餘161.79萬元在本《成交確認書》簽訂後四個月內付清。而事實上,上述款項直到一年多以後即2010年底才得以付清。這是什麽原因?



 

乙方上述種種違約情況表明,郭延平及其幕後操縱者不僅不及時通過正當途徑終止協議執行,反而投懷送抱、積極予以配合!這是嚴重的官商勾結、合謀侵吞巨額國有資產的貪腐行為!賽亞公司之所以敢於肆無忌憚地無視協議約定、單方麵毀約是有深層次原因的。請紀委和檢察院查查:是誰把這樣一個不講誠信、匆匆組建的公司弄來為我們建房?這幕後的操縱者又是誰?這裏麵究竟有什麽交易?



 

 
四、關於郭延平及其幕後策劃者勾結開發商、



 

坑害廣電職工利益的補充材料



 

1、郭延平為什麽要攪黃廣電職工集資房



 

2005年,區廣播電視台與原天城、龍寶、五橋(簡稱“三管”)廣播電視網絡合並,而原“三管”網絡人員不在原區廣播電視台集資建房人員之列而引發矛盾。據這些人向有關方麵反映,郭延平和其妻子陳X在宣傳部和都市報社已擁有集資房,而郭延平又在區廣播電視台集資建房,已屬嚴重違規。而此時郭延平深知,繼續搞集資建房自己將麵臨一個尷尬的局麵:要麽自己冒違規違紀的風險;要麽退出集資建房而失去再一次享受政策福利的機會。所以在原廣播電視台集資建房各項審批手續均已完備的情況下,在區建委多次催促繳納城市建設配套費(約93萬餘元)時,拒絕簽字劃款,致使集資建房項目停頓不前。2006年,國務院下發停止黨政機關集資建房的通知後,一向以“打政策擦邊球”為宗旨的郭延平硬將本不屬於該文件清理對象的廣播電視台(2005年就已經改製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向文件上靠,甚至不顧區領導批示“廣播電視台集資建房項目不屬於文件清理範圍”而攪黃該項目。



 

2、利用手裏的土地勾結開發商搞商品房開發可以一箭雙雕



 

攪黃集資建房項目,利用手中掌握土地的權力勾結開發商,是郭延平既可避免自己在集資建房所處的尷尬局麵,又能在商品房開發中獲取遠遠大於一套集資房福利的一箭雙雕的陰謀!根據後來發生的事實完全證明了這一點:魏長軒,是2006年後在與郭延平謀劃如何利用這塊土地時才專門到工商部門注冊成立的所謂賽亞公司,按照我國相關法規,申報成立新房地產開發公司,隻夠四級開發資質,而四級開發資質是不允許開發我們這種規模的房產的。況且魏長軒的所謂600萬注冊資金在注冊登記後又被抽逃,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那麽郭延平及其幕後策劃者為什麽偏要這個既無經濟實力、又無開發資質的空殼公司來搞什麽廣播電視台團購房開發項目呢?答案不是一目了然了麽?還有,魏長軒為什麽能在沒有任何開發業績的情況下從注冊時的四級開發資質升級為三級資質?這裏麵究竟有什麽貓膩?請紀委和相關部門查查。



 

 



 

舉報人:廣播電視台退休職工潘英學,電話:15320685731



 

      



 

2013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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