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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何妨以不了了之

(2010-07-23 06:59:23) 下一個
何妨以不了了之
斜插茱萸醉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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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寺院中,常有吟詠山水,感悟人生的對聯,在佛教文化中獨放異彩,讀後給人以啟迪。但有些時候,對聯內容涉及到佛教的教義,如果對佛教不夠了解,讀起來就頗感困難。例如西蜀寶光寺有清代何元晉的一聯:
世外人法無定法然後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此聯亦寺聯中的精品。卅多年前春遊寶光寺讀到它,連一知半解都談不上,但覺得此聯有趣而熟記下來。之後半輩子流落南疆,艱苦備嚐,後期有幸在哲學、美術的研究中與佛學結緣,使我對該聯有所領悟。今回故鄉重讀此聯,尤幸佛緣,燈下命筆,以饗同修。
上聯淡一個“法”,下聯談一個“了”;上聯涉及佛教的根本教義,下聯涉及處世的根本態度。
有生滅煩惱的有情眾生及其生活環境稱為世欲世界,又稱世間,“言世間者,可毀壞故,有對治故,隱真理故,名之為世。墮世中故名為世間。”(《成唯識論述記》卷一)如果超出這生死輪回世界,就是出世間,出世間的人,稱為世外人,即得道之人。
世外人如何認識這個世界呢?這與“法”有關。何謂法?《成唯識論》中說:“法謂軌持”,“軌”,指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部有一定的規範,是可以認識的;“持”,是指萬事萬物都有自身的特性。宇宙天體的運轉,山河大地的變遷,分子原子的分裂組合,人世間的真假、美醜、善惡,都有特定的自性,能讓人產生理解、感悟。然而,一切事物部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條件的,有因緣的,都是在普遍的聯係中存在,而且都處在永恒的生滅變化之中,所以,一切現象雖然有其自性可以認識,卻不可能是恒常不變的,沒有真正的實體,世界隻不過是心識的變現,法也就不是一種固定的、僵化的概念,即無定法可言。
《金剛經》中說:“無有定法名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可見,正等正覺不是什麽固定的法,不應該執著於法,也不能用言辭概念去理解它,如來所說法,即不是法,也不址非法。
通常人們在判斷問題時,總要淪個是非,總喜歡執著一麵,習以為常,在思維方式上自然與上述的說法相悖,聯中的妙趣當然難於領會。讓我們再回頭看聯中的四個法字。通常人們會以為佛所說的法是某種理論或某種概念,如果人們對周圍世界和人生有所感悟,即對“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有所領會,那麽就將逐慚放棄對自然和人生的程式化、邏輯上的理解,有法而不執著於法,也不執著於非法。佛所謂的法就是超越於法和非法之上的,是“無所住而生其心”的結果。
大自然日出日沒,花開花謝,人生有悲歡,世態有炎涼,天下事一起一落,有因有果,因果相續,因因無始,果果無終,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世間有幾樣事情了了?在這變幻無窮的宇宙人生中如何才是真正的了?古往今來,事物總是了而未了,不了而了,似了非了,了了還了,總在了與不了的矛盾中運作,任人去追逐,永遠淪陷在了與未了的煩惱之中。若要超越這窮的煩惱,則即不執著於了,也不執著於不了,隻有與了和不了都徹底了斷,才是真正的了。
按禪宗的觀點來看,“世外人”並非“不食人間煙火”者,“萬法是一心,一心是萬法”,人隻要除卻妄念,自心頓現,即心即佛,即凡即聖。既然人人都可以成佛,則聯中的法趣和了義,人人都可以領悟,普通人與世外人隻有一步之遙,何不息諸緣,休萬事,靜觀世變,閑看人忙,得一片菩提樹下的清涼,步一方心路鋪就的人間淨土呢?
然而這也並非唆使人遠離塵世,回避矛盾,而是要隨緣任運,放之自然,事來與之相融,事去而心隨空,提得起,放得下,了卻塵緣,真心顯露。回頭再看時,雖然也是眼橫鼻豎,柳綠花紅,此番景象,卻與未了之前迥然不同。
再說對聯的文字功夫也是絕倫的。平穩工整,一瀉直下,讀起來頓錯有致,爽口清心,而且上下聯中的四個“法”字和四個“了”字,並不覺得冗繁重複,反倒覺得順理成章,因為四個字的含義不是一樣的,一字一層,一字一趨,通到最後,正反了然,磊落大方,不留一點拖累。四個法宇,幾乎貫穿了佛典的精髓,四個了字,幾乎道透了入世的隱秘。如果說,上聯涉及佛教的教義而顯得莊重、穩健、沉靜,下聯則貫穿在人情世故中尤覺輕鬆、活潑、灑脫,一張一馳,一豎一橫,天道人道,盡在其中,任人品味,耐人深思,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是愚者見了,想來也會開發出仁智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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