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裏潮濕,陰暗,卻隔絕了閃電雷雨的肆虐;一顆受傷的心,小心翼翼的包裹起來,就算是滴血,潰爛,結成瘡疤,也不要拿到陽光下去展覽,去企求劊子手的同情.
程恒之打開挎包,卻怎麽也找不到乘地鐵的月票.她平時不是淩亂的人,可是現在,理智就好象劃過天空的一道閃電,發配到遙遠的銀河係去了.這月票是每天都要用的,怎麽就想不起來塞到哪兒了呢? 她努力搜捕著記憶,那記憶此刻就是被貓追逐過的一團毛線,怎麽找,也找不著線頭了.不是說好了嗎,這隻是一場 “遊戲”,是孤單的都市裏兩顆寂寞的靈魂在黑夜裏互相取暖而已,如此而已!這是你們認識的第二天就在那間小咖啡館達成的協議.而你現在要毀約了嗎?
你還記得你鄭重其事的對他說:我愛我的老公,我希望你不要破壞我的家庭.這樣我們才能夠繼續交往下去! 他毫不遲疑的點頭.
你還對他說: 我希望你不要愛上我,如果那樣我怕我會傷害到你! 他又毫不遲疑的點頭.
多麽滑稽,你對自己那麽的自信,以致你從來就沒想過問他有沒有結婚,有沒有孩子.當你發現你懷孕了,你甚至頗為得意的想象著他會跪下來求你離婚,求你嫁給他.玩火者,必自焚.這原來是逃不脫的宿命!
一個長相醜陋的黑人蹩到她身邊,向她兜售one-day pass的地鐵卡.從地上揀遊客用完扔下的地鐵卡再拿來賣,這是一些靠不勞而獲的黑人慣用的伎倆.程恒之平時遇到這樣的人,唯恐避之不及,而現在卻象看到救星似的從錢包裏抽出一張二十美金遞到黑人手裏,又象躲避瘟疫似的劃卡,進站,貼著牆角下到月台.她遠遠避開候車的人群,一個人站到角落裏.腳下的鐵軌顯出鬼魅的黑亮.這鐵軌終日靜臥在這座浮華旖麗的城市的地底,它就不孤獨,它就不倦怠? 它能夠忍耐寂寞,還是因為它為寂寞的人們搭建了往來的軌道,日日夜夜冷眼旁觀人世間的悲歡離合,早已超脫其外,看破紅塵?
鐵軌下傳來腥騷的氣味,黑暗的角落總歸是藏汙納垢.程恒之捂住鼻子,惡心的感覺又湧上來,已經在外麵走了整整一天, 她還沒吃下任何東西.她不吃,肚子裏的孩子總要吃的.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我可憐的孩子.碰上我這樣的母親,也許是你這輩子最大的不幸.也許你本就不該來到這個肮髒的人間.有那麽一瞬,程恒之有縱身一跳的衝動.幸虧她隻是個女人,而女人隻是想象中的巨人,行動的小醜.可是酒醉的那一夜,她又為什麽那麽大膽呢? 她跟一個剛剛認識的男人,就怎麽會喝醉呢?
程恒之在星巴克邂逅吳清寒的那個下午,正是去年感恩節的第二天.那一天,有個別致的叫法,叫做 “黑色星期五”.可不是八七年美股崩盤的那個黑色星期五,也不是恐怖電影 “Friday, Thirteen”裏的那個黑色星期五.而是特指家庭主婦瘋狂購物的星期五.所以, “黑色星期五”大抵是對月末手握信用卡帳單的男人來形容的. 程恒之可沒那麽幸運,她的信用卡帳單還是得自己來付.前一天她還在伊利諾亞那個中西部冰天雪地的大學城她老公和別人合租的宿舍裏一起吃感恩節晚餐.她花了整整一個下午把從超市千挑萬選出來的最小號的二十五磅的火雞開膛剖肚,請進烤箱.當她照著菜譜,看著Food Channel現炒現賣費力又費心的往火雞肚子喂進紅棗,花生和核桃的時侯,她丈夫領著一幫朋友也到了.她丈夫的一個朋友隻嚐了一口她做的火雞,皺了皺眉,說: 嫂子,你做的這雞,不太嫩呀! 大夥楞了愣,轟堂大笑.她滿臉羞的通紅,她丈夫卻跟著那幫人傻笑.還當眾教訓她: 你笨不笨,一隻雞都不會做? 撂下她,就和朋友們喝上了.結果,她手腳不停的煮了五六鍋餃子,那隻火雞,卻如同賣火柴的小女孩手中的火柴盒,無人問津.而隨著眾人吃喝完畢,吆五喝六的離去,他老公架著腿,剔著牙,興致勃勃的看影碟而把一堆碗筷留給她的時候,她心中的火柴盒差不多也濕透了.她嚴肅的說我要跟你談談,你到底明年能不能做完? 去不去紐約? 他不耐煩的說得得,大過節的又不讓人安生.跟你說過N次了,我這個博士後要慢慢的念,係裏資金難得的這麽富裕,我跟導師的關係又處的好,綠卡申請剛剛遞上去,再讀兩年,等綠卡下來了,我們就海歸,在哪兒,都不如回國受重視!
可是你知道我喜歡美國,更喜歡呆在紐約.我的老板對我也很好.你要回國,當初也是你說美國是天堂,隻有在美國人材才受重視.而你現在又要回去,我就象是你的一個包裹,沒有思想,不會說話,你說帶走就帶走.
他厭煩的掃了你一眼,扔下一句: 也算是個知識分子,還這麽頭發長,見識短.真是道不同不相與謀! 最後幾個字被他大力摔門的手摔在了地上,她的心也隨著摔出來,脆生生的裂成幾瓣.窗外傳來汽車發動的聲音,他在車裏探出頭,意尤未盡的喊: 真不知道紐約有什麽好,去了趟紐約,滿身的銅臭! 她被激怒了,奮力將桌上的火雞摜了出去, “砰”一聲結結實實的砸在了他的車上.他呆住了,她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喃喃的說:你的朋友說對了,我做的不是火雞,是一塊石頭…
第二天,她搭乘最早班的航班回了紐約.一下飛機,就直接去了34街的梅西百貨.用瘋狂購物來發泄鬱悶,是女人們除了眼淚外另一個行之有效的減壓策略.可惜的是,程恒之那天發揮的並不成功;而不幸的是,她顯然有些病疾亂投醫,竟把女人的眼淚和傾訴,隨隨便便贈給了一個陌生的男人,盡管這男人救了她的內急,卻付出了以身相許的代價 這真沒法解釋,硬要解釋,也隻能牽強的算做是緣分吧,確切的說,是 “孽緣”.
事實是,每次跟吳清寒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衝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
(星島 04/22/08, 04/23/08)
怎麽文中的男人都是大男子主義呀? 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