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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反將領平反錄

(2009-05-26 11:30:04) 下一個
鎮反將領平反錄

閑話鎮反

在談到建國後的曆次運動時,人們多會提到大躍進、文革等。而第一場運動—鎮壓反革命運動往往會被忽視。實際上,這場運動的意義不容小覷,它從模式、走向、力度等方麵給以後的曆次運動樹立了一個典範。首先,是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群眾運動的方式。在建國前主要還僅限於黨政軍內部或部分地區(如肅反肅托等),現在則擴展到全國所有的角落。其次,與曆次改朝換代後大赦天下、休養生息的做法不同,新政權是以階級鬥爭為指導思想,采取的是無情打擊的做法。這個思路在以後曆次運動中均加以沿用。

鎮反運動是在建國初期,社會尚不穩定,且新解放地區爆發大規模土匪叛亂的情況下啟動的。1950年3月和7月,中央政府先後兩次下達了鎮壓反革命的指示。但是由於人們的思維還陷於戰爭時期的寬大政策,力度還不夠大。於是1950年10月,中央再次發出鎮反指示,即有名的“雙十指示”,警告各地糾正“寬大無邊”的“右傾”傾向。“雙十指示”是一個轉折點,鎮反運動從此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一批批的“反革命分子”被送上了斷頭台。由於人越殺越多,後期發出了刹車信號,到1953年11月基本告一段落,但零星的案例仍有延續。

鎮反的對象主要包括土匪叛亂分子、地主惡霸分子、會道門首領、特務分子、有血債的曆史反革命分子等等,但實際打擊的範圍遠不止於此。實際上,在舊政權內做過一官半職的、在地方上稍有名聲的人物多遭牽涉。一般來講,解放較早的省份由於以前在土改中已經幹掉不少,加之比較安定,因此殺的比較少,比如遼寧省公布的數字是處決八千餘名。新解放的諸省(如兩廣、兩湖、四川、雲貴、河南等省)由於匪患等不安定因素,一般都不少於幾萬人,一般平均每縣都要處決幾百人,有的多達上千人(如河南南陽縣僅1950年就槍決了1100餘人)。

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天津等,由於中央的特別督促,也殺了不少。比如,1951年天津擬定了全年殺掉1500人的計劃,得到老毛稱讚,並批轉上海、南京等學習天津的做法,“大城市是反革命分子及其領導機關潛藏的最主要的巢穴,必須用很大的力量去對付,必須認真研究,周密布置,大殺幾批,才能初步地解決問題。”“天津準備於今年一年內殺一千五百人(已殺一百五十人),四月底以前先殺五百人。完成這個計劃,我們就有了主動。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島、廣州、武漢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個幾個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實的鎮反計劃”,“都能大殺幾批”。毛澤東1月下旬明確地針對上海的情況提出:“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內,恐怕需要處決一二千人,才能解決問題。在春季處決三五百人,壓低敵焰,伸張民氣,是很必要的。”2月12日,毛澤東再度電示華東局和上海的領導人稱:“上海是一個六百萬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萬餘人僅殺二百餘人的情況,我認為一九五一年內至少應當殺掉罪大的匪首、慣匪、惡霸、特務及會門頭子三千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應殺掉一千五百人左右。這個數目字是否適當,請你們加以斟酌。”由於毛澤東的三令五申,華東及上海方麵的領導人終於放下一切顧慮,按照毛澤東的要求,下決心定出了一個年內在上海分批處決近3000人的計劃來了。1951年3月15日,饒漱石把上海市委的這一計劃轉報給了毛澤東,其電稱:上海決心在已經捕了1068人,處死100餘人的基礎上,再放手捕10000人,殺3000,關4000,管3000。毛澤東對此當即表示欣慰。3月24日,他滿意地批示道:上海這次的計劃總算“有具體執行的步驟,有時間,有準備殺關管的數目字,比過去大進一步了”。他同時鼓勵上海方麵稱:“如果你們能逮捕萬餘,殺掉三千,將對各城市的鎮反工作發生很大的推動作用。”到1951年底,上海全年基本完成了原定的“殺”“關”“管 ”的指標,公開槍斃的人犯總算達到了1800名以上,接近了2000之數,公開宣判的人犯已接近10000名。

在鎮反過程中,人民的情緒也逐漸達到高潮甚至瘋狂。廣州社情委員會報告中稱,“過去殺的幾批45名、51名,及71名,群眾還有些反映殺得太多,可是這次大張旗鼓的殺了將近200名,反而很少聽見說殺的多了。”每天遊街示眾、刑場槍斃必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使人不禁聯想起法國大革命時期斷頭台的奇觀。

鎮反期間到底殺了多少人?雖然沒有正式公布確切數字,但存在的一些說法是值得注意的。如一九五四年四月毛澤東在中央擴大會議上稱:“鎮壓反革命共殺、關、管二百至三百萬人。”,這個數字包括關管者,按此比例處決者應小於一百萬。一九五七年二月毛在最高國務會議上又稱:“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二年殺了七十萬,以後三年又殺了不到八萬人。” 1996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等四個部門合編的《建國以來曆史政治運動事實》的報告中稱:從1949年初到1952年2月分兩個階段進行的“鎮反”中,鎮壓了反革命份子157萬6千1百多人,其中87萬3千6百餘人被判死刑。前《紐約時報》駐北京采訪主任紀思道(Nicholas D. Kristof)和伍潔芳(Sheryl Wudunn)合著的《中國覺醒了》(China Wakes)中說:“據中共前公安部長羅瑞卿提交的報告估算,從1948年到1955年,有400萬人被處決”(這個數字應包括土改中打死的人數和鎮反前的處決人數,一般我們所講的鎮反不包括土改)。國外的說法從一兩百萬到一兩千萬(這個數字顯然誇大很多)。

在鎮反中處決了的人,是否都是非殺不可的呢?我想起朋友dazui講述他的家鄉(信陽地區一個縣)鎮反情形,那也許是在許多個鄉村裏重複的故事。1950 年底的一天,縣裏將500多名在舊政權裏做過保甲長以上官職的人的全部抓捕,召開萬人群眾大會。在會上,挨個被提到台上接受群眾判決,如台下有喊打喊殺聲響起,則台上的人即被判定有“民憤”,拉到一旁(如果不幸有個仇家和對頭,可就慘了),這個過程花了整整兩三天時間。最後有300多人被機槍掃射,平了“ 民憤”。其中一個在日偽期間做過保長的七十多歲老頭,病在床上,家裏就讓他的兒子頂替他跟民兵去開會,結果兒子成為了“民憤”的犧牲品,老頭聞訊也一命嗚呼。

不少地方處理這類事情,由於任務重、時間緊,很難對一個人進行詳細的調查,因而非常草率。槍斃進入高潮時,到處一片血腥,一些地方樂於將父子、叔侄、兄弟同時槍斃,近乎滅門。石柱縣一對父子臨刑時,其父慷慨賦詩“父子今朝同赴死,黃泉路上我不孤。” 僅舉幾例,起義將領羅廣文的堂兄、四川大學教授羅廣瀛早年留學日本,一生從事教學和學術研究,據說他編寫的“蠶桑”教材直到八十年代還在四川大學使用。解放前夕,羅廣瀛痛感國民黨貪汙腐化,以兄長身份冒著危險前往羅廣文司令部勸說羅廣文率部起義,投向共產黨。在鎮反中羅廣瀛被捕,他的妻子寫給政府請求寬大的信,信上說,一家八口全靠羅廣瀛養活,望給予寬大處理,給全家人一條生路,但是羅廣瀛的性命還是被結果了。廣東台山縣一位老教育家陳覺生,雖曾任舊政府參議會參議長,在共產黨的隊伍進城前,惡霸劣紳們紛紛避往香港時,他自持平素並無劣行,便留下協助解放軍,被譽為“民主人士”,但在鎮反中被殘酷打死。上海的鐵路老工人程阿鴻,曾任國民黨區分部委員,這時被人檢舉還參加過有國民黨背景的“正氣社”,且上海解放後不滿新政權,發牢騷,被上海市法院據此於 1951年4月下旬判處死刑,最後報到負責政法的潘漢年那裏,改判徒刑廿年。曾任國民黨時期上海市工人福利委員會指導組婦女股股長的吳月明,隻因曾為國民黨上海工會骨幹分子,又不坦白登記,雖無明顯劣跡,亦被判處死刑,後經潘漢年批複,改判徒刑十五年。這樣例子比比皆是。

一般來講,經過鎮反運動,地方上在舊政權中擔任過保甲長到市縣長一級的人物大多均落入殺關管的下場,舊政權的社會基礎可以說從肉體上也不存在了,更談不上 “複辟”了。這對我黨而言,無疑是有很大益處的。但從國家民族的角度上看,一大批社會精英分子、知識分子的消失,其影響則是長久的和深遠的.......


鎮反中被處決而後平反的前國民黨將領

在國內出版的大型綜合民國將領傳記不少,比如九千將領、黃埔軍校人物、民國軍人誌、民國人物尋蹤等等,各省市地縣也有不少人物誌、地方誌、文史資料等,資料不可謂不多。在這些將領傳記中,不知大家可曾注意到這樣一個有趣的現象:五十年代幾年初死去的人物數目遠遠高於其它年份的平均值,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於鎮反。有些人可以查到是鎮反鎮壓,或受鎮反牽連獄死、自殺等。還有更多的人物則是語焉不詳,不提死因,非常可疑。在這個時間段,少將以上的將領去世者不下數百人,但在傳記中指明被鎮壓的不過百餘人,一小部分指明是“病逝”,更多的人以含混不清的“去世”、“逝世”、“死”、“歿”、“卒”等忽悠過去,有的幹脆隻注生卒年份。

總而言之,在鎮反中被處決的前國民黨將領是一個不小的群體。一般對被鎮壓的前將領,可以略加分類:
1) 解放戰爭末期起義投誠後解職返鄉者,被俘後釋放(一般都經過幾個月的解放軍軍官教育團學習)返鄉者,此類人數最多。
2) 退役返鄉已有數年,或閑居,或從商,或從事其他職業(如教師、律師等)。此類人數也不少。
3) 繼續作戰,打遊擊而最終在剿匪戰鬥中被俘者,以及特務背景者。此部分人數並不算多。
4) 其他,如因畏懼逃亡外地者,隱姓埋名而被查出者。人數也不多

在八十年代,由於對台統戰的需要,對前兩類別的情況基本上全部予以平反,後兩類大多未予平反。實際上,後來被定性為“錯殺”而予平反的將領人數據說占到被鎮壓總人數的80%以上,可見其謬差之遠矣。相對來講,這些人還算幸運的,還有平反昭雪的結論,眾多無辜被殺的下層人士恐怕就很難得到這樣的特殊待遇了。

與其多說點閑話,不如來點幹貨。下麵整理了可以查到的幾十名前國民黨將領被鎮反後又平反的情況,有些還在查,得費點日子了。主要是希望通過這些人的沉浮命運個例,對鎮反有一個更加深刻的認識。見仁見智,在於自己。也歡迎諸位補充,提供相關信息。


第一號:辛亥革命元勳鄧玉麟

簡曆:

鄧玉麟,號炳三,土家族人,1881年出生於湖北省巴東縣。1894年投入清軍中當兵,後入新軍第三十一標,繼升為炮八標正目,1908年由孫武介紹秘密加入共進會。之後離開軍隊,但仍在武昌、南京等地做運動新軍的工作。武昌起義後入鄂軍都督府謀略處任職,不久先後被湖北軍政府任命為鄂軍第七協統領、第四鎮統製。
民國成立後任北京總統府軍事諮議官,授銜陸軍中將,1916年赴滬參加討袁。1917年參加護法戰爭,被孫中山任命為大元帥府參軍、臨時政府參議,1921年任國民黨本部軍事委員。1926年北伐戰爭時,曾任北伐軍左翼軍第一路軍總指揮,參加荊沙、宜昌等役。
北伐之後脫離軍界,寓居上海。抗戰爆發後拒絕日人收買,遷居武漢。武漢淪陷後又遷居長陽,1943年回到家鄉巴東居住。在各地期間曾於多處籌資興辦學校、實業。解放前夕拒絕去台灣,留駐家鄉。
1950年底在鎮反運動中被捕,次年春以“組織反革命暴動”的罪名被處決。1982年7月湖北省高等人民法院宣布無罪平反,恢複辛亥革命人士的榮譽。


簡評:

鄧玉麟是湖北新軍內較早的革命黨人之一,在革命後的湖北軍政府中地位不低,是軍政府初期決策機構謀略處的成員。他是湖北民軍初期的八個協統之一,後來又是八個鎮統之一(大名鼎鼎的熊秉坤隻做到協統)。辛亥以後參加過護法、北伐,以後退隱。因此,他在曆史上與我黨並無仇怨,相反與鄂籍的黨人董必武等有著極為不錯的私人關係。到1949年解放前夕,象鄧玉麟這樣的高級別辛亥首義人士已經不多,故國府曾派人動員其去台,由於鄧一直對老蔣看不大慣,因此嚴辭拒絕。解放初待遇還算可以,常到處做做辛亥首義的報告。但不料這樣的人竟在鎮反中死於非命。據說董必武曾電示巴東縣政府刀下留人,但電報到時,鄧老已經命赴黃泉。

第二號:辛亥革命元勳夏之時

簡曆:

夏之時,字亮工,四川合江人,1887年出生。早年留學日本東斌學校,並於1905年加入同盟會。 1908年回國後入四川新軍,在第十七鎮任排長。1911年11月領導四川新軍一部在龍泉驛起義,後被推舉為四川革命軍總指揮、蜀軍政府副都督。民國成立後辭職再赴日本留學,其間曾加入中華革命黨,參加討袁。1917年回國參加護法,就任靖國招討軍司令,在川南作戰,1920年曾出任川西護法軍總司令。
四川護法失敗後退出軍政界,隱居成都辦學,1928年赴滬就醫。1938年為躲避日軍,返回合江,研究佛學及文物古玩,不問世事。
1950年鎮反運動中被捕,10月6日以“組織策劃土匪暴亂”罪名被槍決。1987年11月,四川省合江縣人民法院宣布給其平反,恢複辛亥革命人士的榮譽。

簡評:

夏之時是四川新軍中最早的同盟會員,在辛亥革命中首先率領一部新軍舉起義旗,造成全川迅速光複,功不可沒,是川籍辛亥元勳中的重要人物。以後參加過討袁、護法。待後來國共之爭起,他早已退隱江湖數年了。其遭遇與鄧玉麟有相似之處。


第三號:辛亥討袁護法老將何海清

簡曆:

何海清,字鏡寰,1875年5月出生,湖南湘潭人。早年投入清軍中當兵,1904年被保送入日本士官學校第四期學習,次年經黃興介紹在東京加入同盟會。 1909年回國後分派雲南第七十五標一營任隊官,旋入雲南講武堂,結識蔡鍔、朱德等。1911年升任第七十五標一營管帶,不久參加雲南辛亥起義。雲南光複後先後任雲南北伐軍第一大隊長、聯隊長、黔軍第五旅九團團長。
民國成立後授銜陸軍少將,任滇軍第八團團長。1915年底參加護國戰爭,任蔡鍔的護國軍第一軍第二梯團第四支隊長,在納溪等役中卓有戰功。護國戰爭勝利後晉升陸軍中將,升四川陸軍第六師第十一旅旅長。1917年參加護法,先後任靖國第一軍右翼司令、滇黔川靖國軍前敵總指揮、靖國軍第八軍第一師師長,在四川作戰。1919年夏回滇,先後任雲南第一衛戍區總司令、東南邊防督辦兼剿匪總指揮官。1923年出任滇南鎮守使兼建國第六軍軍長,晉升陸軍上將。
1925年10月脫離軍界,返鄉隱居,興辦學校。抗戰時期,曾在家鄉組織自衛軍,自任大隊長。
1950年鎮反運動中被逮捕,於11月8日夜被殘酷處死。1983年10月,人民政府宣布為其平反,確認他為“辛亥革命人員”。

簡評:

何海清在老滇軍裏也是個人物了,入同盟會很早,在辛亥、討袁、護法諸役中均有不俗的表現。他也是在國共爭端前退隱的人物。由於同在老滇軍的關係,他與朱德有很好的私交,早年朱德辭職出外漂泊時,曾得到何海清若幹大洋的資助。大革命時還曾秘密協助李富春等黨人幹農運。新中國成立後,何曾兩次去函中央,以表擁戴之意。據說,1950年中央曾來信邀請其來京“共襄國是”,不料函到之時,何的人頭已然落地矣。在鎮反中,象何海清這樣有背景的人物尚且如此,一般眾生可想而知。



第四號:護法健將宋鶴庚

簡曆:

宋鶴庚,字皋南,1883年生,湖南湘鄉人。1902年考入湖南陸軍學堂,畢業後赴日,入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九期步科學習畢,在日本期間加入同盟會。 1911年回國後參加辛亥革命,光複後曆任湖南都督府第三科科長、鐵道守備連長、營長。1913年與1916年先後兩次參加討袁,護國戰爭勝利後任湘軍第一師三團團長。1917年參加護法戰爭,在湖南與北洋軍作戰,晉升第一旅旅長。1920年驅逐張敬堯後,任湘軍第一師師長,成為譚延闓係湘軍的中堅骨幹。 1921年出任援鄂自治軍總指揮兼第一軍司令,進軍湖北,與北洋軍閥王占元、吳佩孚作戰。1923年隨譚延闓入粵投孫中山,被任命為湖南討賊軍湘軍第一軍軍長兼前敵總指揮、建國軍北伐軍中央總指揮等職務。1925年孫中山的北伐因南北軍閥的夾擊而失敗,宋鶴庚憤而辭職,脫離軍界。
之後開始往政界發展,1929年被任命為湖南省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1931年發表為軍事參議院上將參議。不久辭職回鄉,閑居上海、長沙、湘鄉,以繪畫、學佛、遊山玩水自娛。
1949年臨近解放,宋鶴庚拿出自己私藏的槍枝,授意他的侄子組織湘鄉縣花橋警察隊,投奔中共地下武裝薑亞勳部。
1950年鎮反開始,時宋鶴庚居住於上海的女兒家,被上海公安機關逮捕,押解回湘鄉。1952年1月,湘鄉縣人民法庭以宋鶴庚“曾充任匪軍師長、軍長、省建設廳長、上將參議等職,一貫危害人民,反抗革命...”等罪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八十年代,湘鄉縣人民法院複查,並報請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批認定:宋鶴庚早年投身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曾參與黃興起義和討伐陳炯明戰役。1927-1930年雖跟隨蔣介石,但在解放前夕做過有益於黨的工作,應按起義投誠人員政策對待,不究既往,撤銷原判。


簡評:

宋鶴庚在一二十年代之交時非常有名,張敬堯、王占元、孫傳芳、吳佩孚這些北洋大佬都多少吃過他的苦頭,當時有“湘軍第一健將”之稱譽。在政治上一直緊跟“ 譚婆婆”,並隨譚在孫中山手下幹。1927年國共分家時,也早已脫離軍界。最後那個判決書非常耐人尋味,把孫中山麾下的與北洋軍作戰的軍隊也稱為“匪軍 ”,審判人員的政治水平不能不令人歎服。這也從一個側麵反映了鎮反審判中的隨意和草率性。

第五號:起義軍長陳春霖

簡曆:

陳春霖,別字思棣,1900年出生,四川資陽人。1919年入成都法政學校學習,1921年投入川軍作書記員。1926年考入黃埔軍校第五期政治科,北伐後任國民黨中央黨部組織部軍人科幹事、總幹事,1932年任華北抗日救亡宣傳大隊長,1934年任第四十軍政訓處長,1936年改任河南省國民軍事訓練委員會主任。
1938年抗戰爆發後,河南省國民軍事訓練委員會改組為河南省軍管區,任參謀長兼軍訓處長。1939年被保送入陸軍大學深造,1941年畢業後出任第六戰區軍務處長兼幹訓團教育處長,1943年調任遠征軍軍務處長兼幹訓團教育處長。1944年任第四十四軍一四九師師長,率軍在湖南作戰。抗戰勝利後,任軍政部人事處處長兼三青團組織處處長,1947年任國防部副官處處長。1948年3月被選為國大代表,6月任任國防部副官局局長兼副官學校校長,9月22日授少將軍銜。
1949年4月被任命為重建的第四十四軍中將軍長,歸屬於羅廣文第十五兵團序列。12月隨同羅廣文率部參加在川西起義。起義後陳春霖被送入西南軍政大學高研班學習,不久因誤傳與李文逃跑案有牽連而被捕。在鎮反運動中於1951年11月9日被西南軍區軍法處判處死刑。1983年9月成都軍事法院宣布給其平反,恢複起義人員名譽。

簡評:

陳春霖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軍人,在黨團政各方麵均有插足。據說其為人辦事幹練,易得上司賞識,比如小蔣就比較欣賞他。值得注意的是對他的審判並非是掌握政策水平較低的地方市縣機關,而是西南軍區這樣的大單位,依據的罪名也不過是個並無確實根據的謠傳。


第六號:投誠軍長徐經濟

簡曆:

徐經濟,別字子材,1897年出生,陝西臨潼人。少時曾入縣立雨金高等小學堂、省立三原工業職業學校學習,1923年聘任西安省立第一中學教師,後考入上海吾州體育專科。1924年經於右任介紹,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並加入國民黨,畢業後留校學習空軍。1925年春被派赴國民二軍工作,任排長、連長、副營長,國民二軍失敗後返回西安省立一中任教。
1930年年被楊虎城任為省會公安局第三分局局長,1931年任蘭州警察廳督察長。1934年投效胡宗南部,任第一師招募處主任、陝西省國民軍事訓練委員會上校主任。抗日戰爭爆發後,與何文鼎組織抗日義勇軍,任陝西抗日義勇軍第一縱隊少將副司令。1938年任西安綏靖公署防空司令部副司令兼參謀長。 1939年初任陝西省政府委員兼省保安處處長,達七年之久。1941年冬任陝西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並兼任中央軍校第七分校高級教官、軍委會戰幹團分團總隊長、三青團西安市總幹事長等職。1944年任第三十四集團軍暫編第五十四師師長。1945年軍隊整編,免軍職回家為民。
1946年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任寶雞守備司今。1949年在漢中任新編第五軍軍長、陝南行署主任兼陝南遊擊自衛軍總司令。1949年12月30日率新五軍在西南向解放軍投誠。1950年被送入西北大學學習。
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3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平反,恢複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簡曆:

黃埔一期,資格不淺。仕途平平,沒有顯赫的高位和事跡。解放前夕剛混上一個由地方部隊升格為軍的軍長,就成了降將。但投誠的行動似乎並沒在鎮反中起什麽作用。


第七號:起義將領尹作幹

簡曆:

尹作幹,字子固,1905年生,山東日照人。早年畢業於日照縣立中學,1924年入南昌軍士教導隊學習,畢業後在江西軍隊與五省聯軍中曆任差遣員、排長、連長、掌旗官、作戰參謀。1929年後在第四十七師任連長、團副、營長。1932年加入國民黨,曆任軍團、師黨部執行委員,並兼任第十八軍軍事教導大隊第六隊隊長。1933年和1934年兩年的夏天,分別參加廬山訓練班和陸軍大十三期學習,補黃埔六期學籍。1937年先後任十八軍情報科科長和該軍六十二團少校團長。1938年,先後任二十一旅上校副旅長和十一師三十一旅少將旅長,同時兼任徽州戒嚴司令。1941年任第九師參謀長。1944年,任六十五師副師長兼十五軍幹訓班教育長,曾去印度藍姆伽美國陸軍戰術學校受訓,1945年秋任十八軍十一師參謀長,後因戰事失利免職。抗戰勝利後人陸軍總司令部高參,1946年任整編第十五師參謀長,並參加陸軍大學將官班學習。1948年任第九師師長,9月授銜陸軍少將,10月任第二軍副軍長兼宜昌警備司令。
1949年8月長沙起義後尹作幹逃往香港,11月返回長沙參加陳明仁起義,任兵團高參,入中南軍政大學學習。1952年被中南軍區政治部軍法處逮捕,並先後押送山東、河南審理。1954年4月8日由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1987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給其平反,恢複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簡評:

山東漢子尹作幹自隨五省聯軍變為國民革命軍後,剿共、抗日、戡亂,無役不與,算是一員勇將。中共地下黨曾對他做了長久的爭取工作,在其為第二軍副軍長時多次策反,但尹作幹與軍長陳克非交情不淺,猶豫而不忍背去,最後隻身逃去香港。在香港後,尹作幹沒了“負義”之疚,算是對朋友有了交代,於是從港隻身回湘參加起義,但不幸也埋下了以後被殺的種子。


第八至十號 起義投誠將領三位

第八號:起義將領甘清池

甘清池,1900年10月出生於廣東信宜。少時畢業於廣東省第九中學,任廉江縣科員。1921年到廣州孫中山大本營任輜重營書記,1922年在粵軍第二旅機關槍營任書記,1923年任廉江縣安鋪區區長,曾因反對軍的鄧本殷而被捕。1924年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次年參加本國回民黨。畢業後被委任為黃埔軍校教導團第九連排長、連長、第一師參謀等職。1936年參加北伐戰爭,曆任東路軍第十路指揮部參謀主任、浙江省防軍參謀長、第一師四團團長兼溫州戒嚴司令。 1930年,任浙江省平陽縣縣長,1931年赴南京,參與籌辦陸軍步兵專門學校。該校成立後,他任教導總隊隊長兼戰爭史教官。1935年後曆任第九十二師參謀長、第六十師參謀長。
抗戰爆發後,於1938年任第十二集出軍總司令部高級參謀,兼任軍事總隊隊長,參加了抗戰中的粵北第一、二次會戰。1941年任第九十四軍參謀長,參加鄂西各次會戰。後任第九十九軍副軍長,參加湘贛諸戰役。抗戰勝利後,任整編第六十九師副師長。1947年任廣東省第七行政區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1949年春任廣東省陽江縣縣長。1949年11月5日率縣保安隊、自衛隊在信宜宣布起義。
1950年,被任命為信宜縣電力廠廠長。1951年3月被捕,12月被處決。1982年8月信宜縣人民法院宣布對其平反,恢複起義人員名譽。


第九號:投誠將領葉幹武
葉幹武,1901年出生,廣東梅縣人。梅縣紫黃堡高等小學、東山中學畢業。曾任蕉嶺城北高等小學校及梅縣明德國民學校教員,後往汕頭市裕順安行任副財庫。在汕頭認識了葉劍英,1924年4月由葉劍英介紹投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畢業後在建國粵軍第一軍任見習排長。1925年任國抿革命軍第二軍政治部宣傳科員,參加了東征和南征。1927年起任第二軍第四師排長、副連長、第十八師連長、營附等職。1930年在龍岡戰鬥中被紅軍俘獲後釋放,回家鄉梅縣任畬江中學校長、省商學校軍事教官等職。
抗戰爆發後任軍委回訓練總監部上校監察官,1945年冬任青年軍編練總監部軍法處少將副處長。1946年7月退役,任順德糖廠廠長,並被選為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候補監察委員。1947年應李鐵軍聘任為甘肅省河西警備總司令部少將高參、監察官。1949年冬蘭州戰役中向解放軍投誠,後自願返回原鄉梅縣畬江務農。
1950年秋在鎮反中被處決。1980年獲平反,恢複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第十號:起義將領曾憲成

曾憲成,原籍四川成都,1911年生於湖北鍾祥。1928年考入黃埔軍校武漢分校炮科學習,1930年畢業後在國民革命軍第九師任排、連長。1931年後回到鍾祥,先後任鍾祥縣大隊中隊長、保安團營長、團長、鍾祥縣縣長、湖北省參議會參議等職。抗戰爆發後於1938年任京、鍾、應三縣軍政指揮官,1939 年升任第五戰區第三挺進縱隊司令,與日偽軍與新四軍作戰。
抗戰勝利後,補為國防部少將附員。1946年任湖北省保安第一旅旅長,1948年任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949年初任第三兵團暫編第八軍副軍長。同年12月27日在四川新都率部起義氣,後入西南軍區軍政學校學習。
1952年自願回鄉定居,同年10月在鎮反中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十一號:北伐抗日將領周址

周址,字之礎,廣東開平人,1890年生。黃埔陸軍小學畢業後考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一期步科,因成績優異被選送入北京陸軍大學第三期。1925年南下廣州投奔革命政府,任黨軍第一旅三團八營中校營長,以後充任國民革命軍東征軍第二縱隊獨立團上校團長。第二次東征中因功先後升任獨立第四師副師長、少將師長。1927年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辦公廳中將主任。1929年起任南京中央軍校及陸軍大學軍官研究班中將主任。1932年任第一集團軍第三軍參謀長。 1936年1月授陸軍少將。
抗日戰爭爆發後,於1938年任廣東軍管區司令部兵役處長。1940年起任第七戰區司令部參謀處長,第十二集團軍參謀長。1945年任陸軍總司令部第十二兵站分監。在此期間,在對日軍的多次會戰中出力甚大。
抗戰後於1947年7月授陸軍中將,同年秋退役。以後離開軍界在南京經商。1949年一度出任廣東省政府顧問,不久回家鄉開平定居。
1953年3月8日在鎮反運動中被判處死刑。1985年1月開平縣法院宣告其無罪,屬於錯殺,給予平反。


第十二號:抗日將領宋士台

宋士台,字君博,1893年生,廣東花縣人。保定軍校第六期步科畢業。曆任廣東護國軍第二軍排、連長,粵軍第二師五團營長。1928年任第八路軍第二師四團團長。1930年任第一集團軍第一軍二師六團團長。1936年任第四路軍第二師六旅少將旅長。
抗戰爆發後,任第四戰區第六十六軍一六0師師長,1939年6月授陸軍少將。曾參加南京保衛戰、南潯戰役和昆侖關戰役。1942年任第七戰區惠陽守備區指揮官,1943年調任第七戰區少將高參。1946年退役從商。
1953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5年8月撤銷原判,予以平反。


第十三號:抗日將領陳應龍

陳應龍,字美山,1897年出生,海南文昌縣人。早年在文昌縣立譚深高等小學、廣州市中學校畢業畢業後,曾任國民黨廣州市第一區慰勞會管理員、瓊崖留省會館幹事。1924年5月考入黃埔陸軍校第一期,11月畢業後奉派在黃埔軍校教導團和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任排、連、營長,參加兩次東征和平定楊劉之亂。 1926年又隨軍北伐,升任第一軍第二師中校副團長、上校團長。1928年又隨軍參加第二次北伐,任第一軍第二師第二十六團上校團長。同年7月完成北伐後軍隊整編,仍在第九師二十六旅任團長。嗣參加中原大戰,升任第二十六旅旅長。1933年率部參加對中央蘇區的第四次圍剿,是年冬至1934年初調福建參加圍攻十九路軍,繼而參加對蘇區的第五次圍剿。1934年調任師部參謀長,1936年3月授陸軍少將,1937年5月升任第九師副師長。
抗戰爆發後參加凇滬會戰、徐州會戰、武漢會戰,1938年5月升任第二軍副軍長兼第九師師長。以後又率部參加桂南會戰、鄂西棗宜會戰。1941年調任軍事委員會第三補訓處中將處長。時因與廣東省政府主席李漢魂發生矛盾,被軍事法庭以“結黨營私、圖謀不軌”罪名判刑入獄。出獄後,棄官從商。抗日戰爭勝利後赴上海,1948年攜眷還鄉,創辦文昌縣文西中學,受家鄉父老稱讚。
1951年在鎮反中被捕處死。八十年代平反,宣告係無罪錯殺,並立碑於他創辦的文西中學旁邊草坪,以誌紀念。


第十四號:北伐將領孫天放

孫天放,1903年生,安徽懷遠人。家父業商,經濟中等。懷遠縣立高等學堂肄業,安徽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畢業。1923年由管鵬介紹加入國民黨,並推薦報考黃埔軍校。同年5月到廣州,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三隊學習。畢業後參加第一、二次東征和北伐戰爭。曆任黃埔軍校教導一團第三營見習,入伍生隊排長、區隊長,東征軍第二團連長,黃埔軍校潮州分校入伍生步兵大隊中校隊長,國民革命軍第十一軍第二十六師七十七團營長、副團長。參加攻克武昌戰役、是役團長蔣先雲犧牲後,接任第七十七團上校團長。1927年春後辭職返鄉。1929年入杭州軍官補訓班學習,後任國民革命軍團、旅長,軍事委員會參議。1944年任江蘇省政府防空處少將處長,江蘇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947年7月授陸軍少將。不久因病辭職返鄉定居。
1951年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宣布為錯殺,無罪平反。


第十五號:兩廣老將林伯民

林伯民,原名秉彝,1886年生,廣東梅縣人。少時隨父移居廣西。於廣西邊防陸軍講武堂畢業後,先後任廣西新軍馬隊隊官、管帶,後任廣西陸軍小學監督。民國元年任第十二混成旅旅長。1915年至北京任陸軍部谘議。1923年曾短期出任粵軍洪兆麟部師長,以後賦閑居香港多年。1928年為李宗仁聘請,先後在武漢、南寧出任顧問和參軍之職。1931年出任廣西第五路軍總司令部參軍,授銜陸軍中將。1941年任第四戰區榮譽軍人管理處中將處長。1945年抗戰勝利後,退役回家鄉梅縣南口居住。
告老還鄉後曾多次設法掩護過當時中共地下工作人員和遊擊隊。1949年7月,國民黨軍胡璉兵團南逃經梅縣時,他也曾設法保護南口鄉民的安全,得免敗兵之騷擾。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6年6月4日梅縣市法院宣布係屬錯殺,予以平反昭雪。


第十六號:起義將領何際元

何際元,字印三,湖南寧鄉人,1908年出生。少時於雲山高等小學、寧鄉甲種師範學校畢業,後考入黃埔軍校第五期步兵科。畢業後曾任連長、營長等職。 1937年調到武漢禁煙督獲處任巡緝隊長,從此進入軍統係統。不久又調粵漢鐵路護路大隊長。1941年升任軍統局湘鄂贛邊區挺進指揮部調查室上校主任。 1942年由戴笠保薦為別動軍益陽技術訓練班少將主任,年底任軍委會別動軍第四縱隊指揮官,深入敵後打擊日軍。
1946年任交警第十三總隊總隊長。1947年交警第十三總隊編入陸軍第一六九師,任副師長,開赴東北作戰,曾參加四平解圍戰鬥。後升任第四十九軍七十九師師長。1948年冬調回交警總局,任交警訓練班副主任。1949年5月經中共地下黨策動,在湖南寧鄉率部起義,改稱湘中挺進縱隊,自任司令員。後所部編入陳明仁第二十一兵團,改任兵團司令部高參。
1950年9月25日以曆史反革命罪行在長沙被槍決。1983年宣布平反,恢複起義人員名譽。


第十七號:起義將領唐伯寅

唐伯寅,字劍椿,號劍湘,湖南湘潭人,1897年出生。少時曾當過佃工、學徒。1918年投入湘軍當兵,先後升任班長、排長、連長。1922年進入湖南陸軍講武堂第一期學習,畢業後一直在湘軍何鍵部任職。1926年參加北伐戰爭,1928年升任第十九師五十五旅一一0團團長,1935年升任第十九師五十五旅旅長。
抗戰爆發後率部參加凇滬會戰,所在的師被評為會戰中戰績最優的十個師之一。1938年參加武漢會戰,在廬山一線擊挫日軍。1939年8月因功升任第十九師師長並於11月晉升陸軍少將,以後率第十九師先後參加了第一、二次長沙會戰、上高會戰、浙贛會戰、常德會戰、長衡會戰,屢立戰功,曾獲四等雲麾勳章。 1944年11月後先後調任江西南豐師管區司令、浙江臨黃師管區司令,1946年退役回湘。


1949年3月受中共地下組織策動,參加了中共華中局社會部領導下的江南地下第四軍,任副軍長。4月又參加了程潛、唐生智等人在湖南發起的和平自救運動,並積極策反湘軍舊部。8月隨程潛、陳明仁參加了長沙起義,任第二十一兵團高參。
1952年2月21日在鎮反運動中在湘潭被槍決。1983年3月湘潭縣法院宣布予以平反,恢複起義人員名譽。


第十八號:起義將領劉晴初

劉晴初,名垂霽,1894年8月生於湖南湘潭。1907年考入湖南陸軍小學,1910年遞升武昌陸軍第三中學,民國成立後轉入北京清河陸軍第一預備學校。 1913年升入保定軍官學校第三期步科。1916年畢業後先後任湖南督軍公署副官、參謀、湘粵桂聯軍兵站總監部副官等職。1921年後先後調任湘軍第一師一團團附、第七團營長、團長。1926年隨賀耀祖參加北伐戰爭,任國民革命軍獨立第二師第一旅旅長,參加鄂、贛諸役。1927年後先後調任武漢軍委會參謀處第二局局長、湖南湘西善後委員會參謀長、湖南清鄉督辦公署參謀長兼湘贛兩省剿匪總部參謀長,並於1928年4月加入國民黨。1930年任第四路軍參謀長。1931年底回鄉寓居,進行鄉鎮建設。
1936年冬考入南京陸軍大學特別班學習,1938年冬畢業後,被征召為第九戰區長官部中將高參,曾參與第一次長沙會戰。1940年因病回鄉休養,籌辦實業、學校。1944年10月,日軍陷湘潭,劉晴初被日寇軟禁於現縣城,此年7月被遊擊隊營救。抗戰勝利後曾一度被懷疑為,撤職除役,後得以澄清。
1949年3月加入中共地下組織的外圍工作,以後策動當地遊雜武裝起義,並將保存之五萬分之一湖南軍用地圖交與解放軍第十二兵團。1950年5月在家鄉籌辦簡易手工業工廠。
1951年鎮反運動中以反革命罪在湘潭被處決。1983年7月湘潭地、縣法院宣布予以平反,恢複起義人員名譽。



第十九號:起義將領潘峰名

潘峰名,別字目屏,1899年生,江西樂安人。1923年加入粵軍,1925年春考入黃埔軍校第三期步科,畢業後參加第一、二次東征和北伐戰爭。1926 年秋赴日本學習軍事,先後就學於日本陸軍步兵學校及自動車學校。1933年回國後,曆任軍政部交通兵第二團大隊長、中央交通輜重學校主任教官。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一三五旅團長、旅長。1939年改任第一一三師師長,第五十一軍副軍長、代軍長,第五戰區前方指揮部副主任。參加徐州會戰、魯南會戰諸役。 1946年退役。1948年出任江西省保安司令部高參,1949年參加起義。
1950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1年平反,恢複起義人員名譽,補發起義證書。


第二十號:起義將領方滌瑕

方滌瑕,別號秀泉,1903年生,江西九江人。黃埔軍校第五期步科畢業。曆任憲兵營長、團長,中央憲兵司令部警務處長,憲兵司令部參謀長。1948年9月授少將軍銜,同年11月畢業於陸軍大學將官班乙級第四期。任中央憲兵司令部西南區憲兵司令等職。1949年在成都參加起義。
1951年鎮反時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一號:起義將領王育成

王育成,字鳴琴,1912年生,甘肅伏羌人。1939年畢業於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西安第七分校第十四期參謀班,曾任第十七集團軍騎兵旅參謀長、寧夏鹽池縣縣長。1944年任第十七集團軍第十一軍少將參謀長。1947年任第十七集團軍少將參謀處長。1949年9月23日在寧夏銀川起義。
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二號:起義將領項麗源

項麗源,1912年生湖北監利人。南京中央軍校第八期步科畢業,曆任軍職。1946年任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少將參謀處長,1949年任西南軍政長官公署參謀處少將處長等。同年底在成都隨部起義。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三號:起義將領楊健民

楊健民,1900年生,安徽宿縣人。早年於安徽陸軍講武學校肄業,曾任國民革命軍排、連、營、團長,並於中央訓練團監察官訓練班畢業。後任閩南師管區監察官、副司令,第九十六軍少將參謀長。1949年11月在四川金堂起義,以後返鄉居住。
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四號:起義將領周伯英

周伯英,別字湘雄,1909年生,湖南東安人。1929年7月畢業於中央軍校第六期步科。曆任國民革命軍排、連長,湖南省警訓大隊中隊長,保安第六團營長、團附、團長,補充第十七旅副旅長、旅長。1948年春任國防部少將部員。1949年參加湖南起義,後返鄉居住。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五號:起義將領林芝雲

林芝雲,又名蓋南,1901年生,湖南湘潭人。祖輩務農,入本縣高等小學及省立湘潭中學畢業。1922年加入駐粵湘軍,任第一師排長,湘軍總司令部副官、差遣、委員等。1924年5月由湘軍總司令譚延闓保薦,投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隊學習。同年底畢業,任駐粵湘軍講武學校教官,該校並人黃埔軍校第四期後,任入伍生部第一總隊區隊長、連長。參加兩次東征和北伐戰爭。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第五師連長、營長,湖南省政府警衛團副團長,湖南省保安第二團團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六戰區遊擊挺進縱隊副司令。1947年7月授銜陸軍少將,任湘鄂贛邊清剿區少將司令。1949年8月隨陳明仁部起義,後返鄉定居。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4年獲平反,恢複起義人員名譽。


第廿六號:起義將領糜藕池

糜藕池,別字濟民,1897年生,貴州畢節人。早年加入黔軍,1916年護國戰爭中隨蔡鍔入川。1925年1月入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學習。參加東征與北伐,任黃埔軍校第四期步兵一團三營三連排長,第五期入伍生總隊連長,第七期學員中隊長,第八期步兵第一總隊步兵二隊中校隊長,第九期步兵一團營長,第十期學生大隊長。1930年起任中央教導第二師四團團附,第三師第九團副團長。1935年任第八十五師第五0六團上校團長。1937年忻口戰役後升任第二五五旅少將旅長。1939年調第一戰區戰幹團任學生總隊長。不久任第九十四師中將副師長。其間曾入陸軍大學戰術訓練班受訓。1941年至1945年任貴州軍管區編練處少將處長兼貴州省保安幹部訓練班教育長。1946年任首都警察廳西郊警察局簡任局長兼首都警察學校學生總隊長。1947年11月27日陸軍晉任少將。1948年秋返回貴州,任貞豐縣縣長。1949年任川黔公署獨立第一師師長,不久率部起義。
1951年7月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七號:起義將領趙俊圖

趙俊圖,1911年生,湖南醴陵人。1929年於中央軍校第七期第一總隊步科畢業。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安徽省保安第三團營長、團長。後入軍委會南嶽遊擊幹部訓練班第二期,結業後任蘇浙皖邊區遊擊挺進軍總部少將高參。1946年任國防部第十二軍官總隊少將大隊長、少將高級教官。1947年任國防部少將部員。 1949年任湖南醴陵師管區少將副司令,8月率部起義。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八號:起義將領趙鴻厚

趙鴻厚,1904年生,河南懷慶人。黃埔軍校第三期軍官訓練班畢業。曆任國民革命軍排、連長,少校參謀。參加北伐戰爭,19 29年任國民革命軍駐孫殿英第十八師特派員辦事處主任,第十八師中校黨務指導員、上校副官處長兼政治部主任,第四十師副師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四十師師長,第一戰區遊擊挺進第一縱隊副司令,第一戰區司令長官部少將高參。1945年起任鄂豫皖邊遊擊挺進縱隊副司令,鄭州綏靖公署軍官總隊大隊長。1946 年7月退役,1947年任徐州剿總軍官教導大隊少將副大隊長。1949年任長沙綏靖公署軍官總隊副總隊長,後隨程潛等參加湖南起義。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九號:起義將領唐憲堯

唐憲堯,別號再興,1899年生,四川梁山人。早年畢業於北京電氣工業學校,後任北京西山電廠、重慶電燈公司工程師,梁山縣實業所長。後投筆從戎,於黃埔軍校第五期工兵科畢業。1929年後曆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軍警衛團排、連、營長,川康綏靖公署第一處上校作戰科長,成都中央軍校上校技術教官,新編第五軍野戰補充團團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四戰區新編第三十三師少將參謀長,第三十集團軍總部少將高參。1946年後任川鄂綏靖公署高參兼前進指揮所代主任,國防部川鄂挺進軍司令部少將參謀長。1949年12月在四川渠縣起義。
1951年冬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三十號:起義將領曹森

曹森,別號潤軒,1906年生,河南唐河人。黃埔軍校第四期步科畢業。參加北伐戰爭,曆任國民革命軍排長、參謀、連長、副營長、營長,河南省保安第二團中校團附,河南省軍管區司令部招募委員,第—一六師副官處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獨立第一旅團長、旅長,第一一六師參謀長、副師長,第—六九師師長。 1946年起任整編第二十六師一三九旅旅長,第二十六軍副軍長,滇西師管區司令。1948年9月授銜陸軍少將。1949年底在雲南參加起義,後返鄉居住。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一號:起義將領梁順德

梁順德,別號真心,1909年生,廣東梅縣人。1927年考入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七期第一總隊炮科。1929年畢業後在國民革命軍第二師任排長、連長職務。1931年冬進入中央炮校一期學習,1932年冬到政訓班學習,1933年3月起任120師、41師政訓處主任。1934年任“藍衣社”助理員。 1935年到中央炮校當助教。1936年到陸軍大學參謀班深造。1937年任中央炮校戰術教員。抗戰爆發後,調炮九團任少校團附,年底任營長,1938年守潼關。1939年至l941年任炮九團副團長、團長職,1943年任七十六軍副參謀長。1944年任新二軍副參謀長,1946年任河西警備司令部參謀處長、少將參謀長。1947年到重慶陸軍大學特別班第八期學習。1949年冬在川南起義,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50年10月在東北沈陽高級炮校任深造班教員。
1951年鎮反中被部隊判處死刑。1984年7月2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地麵炮兵學校政治部決定撤銷原判,按起義投誠人員看待。


第卅二號:起義將領彭永年

彭永年,1899年生,廣東揭西人。廣東警官學校、日本陸軍步兵學校畢業。曆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軍長吳奇偉的少校秘書、副官,湖南省保安司令部警衛團上校團長,湖南省第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國防部安徽蕪湖軍官總隊少將副總隊長。1946年到台灣,任台北遠洋運輸公司經理。1949年2月返回湖南,任省保安司令部少將秘書長,同年5月隨吳奇偉起義。
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三號:起義將領覃守一

覃守一,1910年生,湖北長陽人,土家族。1927午在第四十三軍入伍,後隨張潤芳入川任中隊長、師政訓處訓導組長。1934年9月入江西星子縣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特別訓練班第一期。抗戰爆發後任第六戰區第一縱隊司令部參謀主任,軍委會湖北戰幹團第二大隊上校大隊附,第八十二軍參謀處上校處長。1947年任國防部青年救國團第五大隊上校大隊長。1949年5月任湖北綏靖總司令部長陽總隊少將司令兼代長陽縣縣長,11月11日率部起義。後返鄉定居。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四號:起義將領焦達梯

焦達梯,別字島鬆,1903年生,湖南瀏陽人。1920年加入國民黨,1921年至1923年入人民沙平民大學。 1924年考入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一期。畢業後任軍校第四期入伍生團排長,第六軍十七師連長、營附、營長,第六軍十八師獨立團團長等職,參加兩次東征與北伐戰爭。1927年任南京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上校侍從副官。1928年改任南京政府警衛第三團團長。1929年任浙江兩淮鹽務緝私局局長。1931年忙任浙江保安第二團團長。1932年任第八十九師獨立旅副旅長,參加一二八凇滬抗戰。1933年參加福建事變,任福建政府高參,失敗後一度被捕入獄,獲釋後未受重用。
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四川巴中團管區司令。1939年冬調任軍政部兵役署上校署員。1941年調任湖南耒陽師管區上校附員。1942年調任第九戰區長官部少將高參兼長沙防空司令部參謀長。1944年返鄉組織抗日民眾武裝,任瀏陽縣自衛總隊隊副總隊長。1947年任軍政部南嶽第二十七軍官總隊第五大隊大隊長,後任中央訓練團講師。1948年調任長沙綏靖公署少將高參。
1949年5月與中共華中局社會部取得聯係,策動舊屬起義,參加湖南解放和平活動,並被程潛任為湖南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及瀏陽縣長。組織“江南地下軍”,被任命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華中軍區江南地下第四軍十師師長,並收編土匪千餘人。7月率部在瀏陽迎接解放軍入城。1949年12月入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南軍政大學第十二總隊三大隊學習。
1952年冬在鎮反中被處決。1981年平反,恢複起義人員名譽。


第卅五號:起義將領謝靈石

謝靈石,別號雲根,1902年生,四川簡陽人。早年在上海暨南大學肄業,後考入黃埔軍校第六期步科。抗戰爆發前後任四川江都縣警察局督察長,後入軍委會南嶽遊擊幹部訓練班第一期。後曆任第三十一集團軍總司令部中校參謀,特務團中校團附,第二十九軍軍械處上校處長,河南信羅師管區第二補充團上校團長。抗戰勝利後任新疆迪化警備司令部少將高參。1949年參加新疆和平起義,後返鄉定居。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六號:投誠將領鄧士富

鄧士富,1903年出生,廣東梅縣人。二十歲時投入鄧演達部當兵,1924年8月由鄧保送入黃埔軍校第二期工兵科,1925年參加第一次東征及討伐楊劉之役。1925年7月畢業後,曆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一師排、連長,第二十六師三團營長,南京衛戍司令部警衛師中校團附。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五十二軍二師六團團長,第五十二軍二十五師副師長等職。
1947年任東北“剿總”新編第一軍三十八師副師長。1948年任新編第七軍暫六十師、六十一師師長。1948年10月長春和平解放,率部向解放軍投誠。建國後自願回鄉定居,曾任銀場村村長。
1952年鎮反運動中以反革命罪被判處死刑。1983年5月平反,恢複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第卅七號:投誠將領陳俊三

陳俊三,別號廷傑,1892年生,江蘇雎寧人。早年先後畢業於武昌陸軍預備學校、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三期步科。曆任陸軍步兵師連長、營長、旅參謀主任、師參謀處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成都中央軍校上校戰術教官。後任四川省中上學校軍訓總教官,川南新兵補訓處副處長,川南軍管區司令部組訓處長、少將副司令。 1949年任川滇黔邊區綏靖司令部參議。後向人民解放軍投誠。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八號:投誠將領關仲誌

關仲誌,別號宗誌,1909年生,廣東番禺人。南京中央軍校第八期軍官訓練班畢業。1946年5月於陸軍大學正則班第二十期畢業。1949年任廣東省保安第四師副師長、代理師長。同年10月24日在廣東台山那扶鎮向解放軍投誠。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九號:投誠將領列應佳

列應佳,別號介人,1903年生,廣東增城人。黃埔軍校第五期步科、廣東軍事政治學校軍官研究班畢業。參加北代戰爭,曆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排、連長,廣東綏靖區司令部警備大隊中校副大隊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四戰第三遊擊挺進縱隊支隊司令,廣東保安司令部少將參議。1946年任廣東保安第四師少將副師長兼保安第五團團長。1948年5月17日在廣東和平縣水東地區,被人民解放軍粵贛湘邊縱隊東江第二支隊四團及曾天節起義部隊包圍,投降並接受改編。
1952年鎮反時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四十號:投誠將領李傳霖

李傳霖,別字傳林,1897年生,山東泰安人。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八期、重慶中央訓練團黨政班第六期畢業。一直在川軍服務。曾任第一二七師三八0團團長,第四十五軍參謀長。1948年9月授銜陸軍少將,任整編第四十七師參謀長及四十七師一二七旅副旅長。1949年12月在貴州都勻向解放軍投誠。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四十一號:投誠將領戴可雄

戴可雄,1900年生,廣東海豐人。福州船政學堂畢業。曆任粵軍排、連、營長、團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四戰區東江遊擊挺進縱隊副司令,海陸豐守備區指揮官。1945年8月授陸軍少將。抗戰勝利後,任海豐縣長,廣東保安司令部少將督導專員,軍事委員會少將高參。1949年7月率部一千餘人向解放軍投誠。
在鎮反中處決。八十年代平反。


第四十二號:投誠將領沈荃

沈荃,別號德餘,1906年生,湖南鳳凰人,沈從文胞弟。早年在湘西巡防軍第三支隊當兵,後曾擔任國民革命軍第三軍教導團排長,第十四軍特務團連長。 1928年起任第十九師軍官講習所隊長、教務長,新三十四師參謀主任,第五團副團長,師工兵營長等職,並至中央軍校軍官研究班學習。1936年任第一二八師三八二旅七[**]團團長。抗戰爆發後,先後任第一二八師誌願兵團團長,暫編第五師四團團長,1942年3月任第一二八師補充第二旅副旅長。1943年在美軍駐印蘭姆伽軍校學習畢業後,任軍委會駐滇幹訓團上校戰術教官。1945年5月任軍訓部步兵監部監員。1948年4月任國防部少將監察員。1949年家鄉鳳凰縣和平解放時,任鳳凰縣臨時治安委員會軍事組副組長。
1951年秋在鎮反中被處決。1983年平反,恢複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第四十三號:退役將領詹寶光

詹寶光,1903年生廣東連縣人。黃埔軍校第二期軸重科畢業。曆任第十九路軍第六十師排長、連長,福建綏靖公署副官處科長,第—集團軍總部上校參謀。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四戰區曲江防空指揮部少將指揮官兼情報所長。1942年任中央訓練團少將中隊附。1944年任廣東省幹部訓練團少將大隊長。1945年1 月兼任樂昌縣長,同年9月授陸軍中將。1947年12月任連山縣長,1948年9月免職,次年春返鄉居住。
1953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被確認係屬錯殺,予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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