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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看水滸---皇帝偷情是風流 草民偷情是罪過

(2006-12-04 13:22:12) 下一個
 中國文人在曹雪芹之前,描寫真正愛情的太少,而寫男女不道德的偷情卻比比皆是。《詩經》中的《靜女》、《蒹葭》寫一轉三折的思念之情的名章,出自民間的無名氏之口;焦仲卿這樣尾隨愛妻劉蘭芝而去、敢於殉情的男人也是民歌中出現。——大多數文人恐怕還瞧不起他的沒出息。梁山伯與祝英台、牛郎與織女、白蛇與許仙的愛情故事都是民間傳說。白居易在《長恨歌》中歌頌的“在天願做比翼鳥,在地願做連理枝”的愛情背後,實則有著公公奪兒媳的不倫;元稹的《鶯鶯傳》寫的是始亂終棄;而《三言二拍》裏麵多的是李甲這樣
辜負杜十娘的小男人。

  在愛情麵前,女人更勇敢更堅韌更有一種為愛癡狂的無畏,一對戀人碰到愛情難題的時候,最先逃避退卻的往往是男人。或許中國男人在愛情麵前這種膽怯、柔弱決定了沒有勇氣去文藝作品中尋求最美最真的愛情,反而對描寫被拋棄的怨女,不得善終的蕩婦,搬弄是非的媒婆大有興趣,寫起偷情來,筆墨縱橫、汪洋恣肆、才氣透紙。《水滸》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李碧華曾說過施耐庵大概感情上受過女性的打擊,因此才筆下的女人幾乎要麽是孫二娘那樣的野蠻女,要麽是潘金蓮那樣的蕩婦。——一百零八將裏麵惟一有姿色、出身好、武藝高強的扈三娘卻讓宋江配給好色、醜陋的矮腳虎王英。似乎一朵鮮花不插在牛糞上,施耐庵就不自在。這並不獨獨是施耐庵的毛病,這種愛情人格的不健全,中國傳統文人都有。文人們一方麵納妾無數,像李漁那樣對女人的姿色、媚態、服飾化妝甚至房中術研究得十分專業。另一方麵羞於說自己的真愛,即使真的愛妻子、愛情人,也得等到人家死了才放開心扉寫悼亡詩文。這種不健康的愛情觀使男人們將女人看成玩物、看成私有物、看成工具。為愛情不要江山不要官位的是沒出息的傻蛋,而視“女人如衣裳,兄弟如手足”的男人則受到敬仰。在幾千年的專製社會裏,男人敢愛簡直是原罪,而於風月場所玩弄女性則是灑脫與自在。

  施耐庵的筆下,惟一的好女性是林衝的妻子張氏,非施氏厚愛張氏,而是施耐庵覺得林衝太完美了,非貞女不能配他。當陸虞侯將張氏騙到自家,引高衙內進來汙辱時,林衝趕到,對妻子的第一句話竟是:“不曾被這廝玷汙了?”娘子道:“不曾”。愛妻至深的林武師依然衝不破“失節事大”的禮法桎梏,大才子施耐庵也許認為隻有不失貞,張氏才有被林武師愛的資格。

  古代文人中,我獨愛雪芹,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具有現代人道主義的關懷,能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女人,去歌詠她們的愛與憂愁。大概是因為他是漢軍旗的人,和納蘭性德一樣,未被漢族那些陳腐的東西過多汙染,保留著一份真純。

  施耐庵寫愛情筆拙或者是不屑,而寫起偷情來,那樣津津有味,疏密得當。

  《水滸》中寫偷情的有:西門慶和潘金蓮;潘巧雲和裴如海的偷情;白秀英和鄆城知縣的偷情;盧俊義老婆與管家李固的偷情;閻婆惜和張文遠的偷情;李巧奴和張旺的偷情;四柳村太公的女兒與鄰村王小二的偷情;王慶和童貫侄女嬌秀的偷情;當然,還有大宋第一人和大宋第一“二奶”李師師的偷情。

  這麽多的偷情,施耐庵寫出來,讓人讀了卻沒有重複、拖遝之感,每一次偷情寫出來別有麵目,施氏才氣真如汩汩泉水。隻是在他的眼裏,偷情都是罪不可赦的大惡。

  潘金蓮和西門慶的通奸發展過程,不僅是一部《水滸》中寫偷情最精彩的,即使放在中國所有寫偷情的文學作品中比,都可以排在前幾位。西門慶向潘金蓮套磁那番功夫,金聖歎評價為:“妙於疊,妙於換,妙於熱,妙於冷,妙於寬,妙於緊,妙於瑣碎,妙於影借,妙於忽迎,妙於忽閃,妙於有波桀,妙於無意思,真是一篇錦湊文字。”“真所謂其才如海,筆墨之氣,潮起潮落者也。”

  西門慶與潘金蓮、王婆用計鴆殺了武大郎,顯然是刑事犯罪,當依律處置。可在謀害大郎之前,兩人的奸情,卻屬於道德調整範疇,而非罪行。潘金蓮對武大郎的忠貞義務,是外部的禮法強加的,而非潘氏自願。潘金蓮在做使女的時候,因為反抗主人的糾纏而被記恨,白送給“身材短矮,人物猥瑣,不會風流”的武大郎,——可見潘金蓮原來並非是人盡可夫,見錢眼開的人。武大郎既不能滿足潘金蓮的感情需要,亦不能滿足其性欲需要。“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裏!”——讓癩蛤蟆吃上天鵝肉,施耐庵就感覺很爽,心態何至如此?

  西方文學中,作者對愛情得不到滿足的紅杏出牆行為,往往抱以一種同情的理解,即使有“錯”,但無“罪”,如查太萊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西方的文明裏,更重視人性。而在潘金蓮挑逗武鬆時,從武鬆的眼裏以及耐庵的筆下,已經是“大大的罪孽”。潘金蓮想:“大蟲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氣力。”男人健壯在女人眼中自然是優點,這是最質樸的審美觀。當潘金蓮的挑逗變得赤裸裸時,武鬆的反應過於劇烈,簡直將潘金蓮的皮剝了,讓人家的自尊蕩然無存。“嫂嫂,休要恁地不識羞恥!”“武二是個頂天立地、噙齒戴發男子漢,不是那等敗壞風俗、沒人倫的豬狗,休要這般不識廉恥。倘有些風吹草動,武二眼裏認得嫂嫂,拳頭卻不認得嫂嫂!”武二不為美色所惑,不懷人倫固然是條真漢子。可潘金蓮喜歡他,也不是什麽罪過呀。嫂嫂喜歡英俊瀟灑的小叔子,難道就十惡不赦了,讓武鬆如此辱罵他,其實武鬆大可不必出粗口,你悄悄地走了,不再理她,彼此不傷麵子不就得了?愛之深便會恨之切。潘金蓮幽怨地說了句“好不識人敬重!”女人的那顆脆弱的心,誰人能理解?

 即使受到了武二如此的辱罵,當武二即將押送禮物上京時,前來向哥嫂告別,潘金蓮對武二愛情的幻想還未破滅:“莫不是這廝思量我了?卻又回來?那廝一定強不過,我且慢慢地相問他。”可武鬆當著武大,如此警告了潘金蓮。——這就有多管閑事的嫌疑了,你拒絕誘惑是你自己的權利,可嫂子是否守婦道,小叔子憑什麽替哥哥來教訓嫂子?你哥哥也是個有著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夫妻之間的種種事情,第三者沒有置喙的資格。


  被愛傷透了心的潘金蓮在武鬆那裏碰了一鼻子灰後,西門慶出來了,一個既能給她生理慰籍,又能給其心理慰籍的大官人出來了。而且西門慶並不是像張員外那樣,利用權勢強迫潘金蓮。他是個泡妹妹的天生高手,潘安的貌,驢兒大的行貨,似鄧通有錢,綿裏針忍耐的性格,閑工夫這五樣他都具備,而且“捱光”計十個階段,錢使到九分九,都有前功盡棄的可能,但西門慶不害怕這種“投資風險”。——碰上如此的人物,別說是潘金蓮,我看是林黛玉也抵擋不住愛情的攻勢。你看西門慶泡潘氏的那份溫柔體貼、那份善解人意。當潘金蓮埋怨自己嫁錯了丈夫:“他是無用之人,官人休要笑話。”可西門慶是這樣回答的:“娘子差矣。古人道:‘柔軟是立身之本,剛強是惹禍之胎。’似娘子的大郎所為良善時,‘萬丈水無涓滴漏’。”他決不是跟著貶大郎而是誇獎大郎,如此理解和尊重女人,武二等哪能及其萬一?當西門慶說到自己的亡妻時,充滿了敬佩感激之情:“小人先妻,是微末出身,卻倒百靈百俐,是件都替得小人,如今不幸他歿了已得三年,家裏的事,都七顛八倒。為何小人隻是走出來?在家裏時,便要慪氣!”然後再提到自己已養的幾個“二奶”張惜惜和李嬌嬌,沒有一個及得上潘金蓮。如此既說明自己不是濫情之人,博得了潘金蓮的尊重,又滿足了小婦人的虛榮心。那麽,兩人感情發展到恩情似漆,心意如膠的程度自是水到渠成。

  當武大從鄆哥那裏得知妻子和西門慶的奸情以後,這位老實巴交的善良男人內心一定是非常的痛苦,他意外地得到了這樣一個美女,自己起早貪黑地做小買賣,供養妻子。但是感情是勉強不來的,男女是否般配不僅僅是外貌,更重要的是內心感覺,潘金蓮不愛自己,企圖靠自己對潘的小心愛護,感化潘金蓮是難以生效的。

  這時套用現在的話,武大、潘金蓮的婚姻出現了極大的危機。如何解決這一危機,現在的夫婦先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就上法院,法院根據雙方的過錯判定財產的歸屬。然而那時候是大宋,女人沒有主張自己婚姻的權利,要想解除婚姻,隻有被動地等待丈夫寫休書。而這時武大的合理選擇是什麽呢?顯然他想維護自己的婚姻,那麽是私下勸潘金蓮回頭,或者是等弟弟武二回來後商量,都不失為理性的選擇。如果找武鬆商量,武鬆也許會利用自己都頭的地位和西門慶交涉,但以武鬆的性格,也許會勸哥哥休掉這個敗壞家風的嫂子。那樣就不會出現命案了,武鬆、西門慶、潘金蓮、武大等人的命運將完全是兩個樣子。可是武大采用了那時候大多數男人的辦法——捉奸,這是一時激憤極容易采取的傳統方法,可惜這個懦弱、善良的男人碰到了清河縣有錢有勢的西門大官人。他被西門踢傷了,武大如果有他弟弟十分之一的機敏,也會忍氣吞聲等待弟弟回來再做打算,然而他的善良他對潘金蓮的愛,遭來了殺身之禍。他一半是威脅一半是善意地提醒:“我的兄弟武二,你須知他性格,倘若早晚歸來,他肯幹休?若你肯可憐我,早早服侍我好了,他歸來是,我都不提。”家有利器不可輕易示人,這不是提醒潘金蓮等人嗎?最後在王婆的策劃下,潘、西門毒死了武大。

  潘金蓮殺夫當然是不折不扣的犯罪,我無意為潘辯護。我隻想說的是武二殺嫂是一場悲劇。武大愛潘金蓮卻得不到回報,潘金蓮愛武二亦得不到回報,西門、潘金蓮兩情相悅也很難找到合適的解決辦法。最後演出了殺夫、殺嫂。——西門、潘金蓮、王婆是罪犯,武鬆走正常的訴訟程度不能為兄長伸冤,最後也從都頭變成罪犯。當武二扯開曾向自己眉目傳情的嫂子雪白胸脯時,用尖刀一剜,當時他除了悲憤,還想到什麽?

  這場悲劇卻沒有撕裂讀者內心的力量,是因為謀殺與複仇、貞節與淫蕩這種簡單的道德劃分減弱了悲劇的力量。人們看到的是淫婦奸夫和複仇好漢的對立兩極,而未有對促使美女變凶手的深層次思考。——在施耐庵眼裏,稍有出牆心思的女人就是該死的,就是不可饒恕的,中國畢竟產生不了托爾死泰、陀斯妥耶夫斯基那樣具有終極關懷的作家。

  不知道為什麽,《水滸》中的漢子們一個個是性冷淡。你宋三郎既然不好女色,接濟了閻婆惜母女倆不就得了,為什麽要包養她?既然包養了人家,卻又冷落人家這不是不負責任麽?難怪人家看上了風流溫柔的張文遠。那拚命三郎石秀更沒道理多管閑事,你的義兄楊雄疏遠了嫂子潘巧雲,巧雲碰到了青梅竹馬的裴如海,和尚與已婚之婦偷情,作者便以“淫婦”、“賊禿”命名之,石秀作為楊雄的結拜兄弟,將自己的觀察分析結果告訴他,已屬不應該,自古“疏不間親”,人家畢竟是夫妻,頂多善意地暗示、提醒就罷了。當楊雄醉罵巧雲走漏了風聲,巧雲為了自保誣陷石秀調戲她,楊雄信以為真。那麽作為第三人,清者自清,你就悄悄地離開得了,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他竟然自己去悄悄地殺死裴如海——這不是故意殺人是什麽?殺了裴如海也罷了,哪個人能保證一生在感情上不擦槍走火,可石秀慫恿了楊雄誘騙巧雲和丫鬟上山,最後合夥殺了兩人,巧雲罪不至死吧。——我真的懷疑石秀和楊雄是同性戀,楊雄娶巧雲是為了掩人耳目,不然楊雄在當地不大不小是個人物,何必娶個寡婦呢?石秀也許因為吃醋,借機殺了巧雲。

 童貫的侄女嬌秀喜歡上王慶更能理解。嬌秀作為政治聯姻的犧牲品,被童家許配給蔡京的孫子,一個憨呆的傻瓜。這對一個美眉來說太殘忍了,愛上“俊俏風流無限”的王慶不是很自然麽?可施耐庵依然認為這種偷情是大大的罪過。當嬌秀和王慶好上後,施公寫道:“王慶那廝,喜出望外,終日飲酒”。——用筆如此,似乎憤憤不平。當蔡京等人找個理由將王慶刺配後,迎娶了嬌秀。“一來遮掩了童貫之羞,二來滅了眾人議論。蔡攸之子,左右是呆的,也不知嬌秀是處子不是處子。”是否是處女,在施公看來悠悠萬事,惟此最大,他好
像很為蔡京那個傻孫子抱不平。

  照《水滸》那時代人的理論,婦道比什麽都重要,不守婦道就被殺死也活該。潘金蓮被人像配牲口一樣配給武大,就應該從一而終;楊雄不愛自己的妻子,但受不了他紅杏出牆,因為妻子是他的私人物品,他不使用也不允許別人染指,他痛恨妻子偷情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自己的尊顏嚴被挑戰。嬌秀也是這樣,對童、蔡兩家來說,利益同盟最重要,大家族的麵子最重要,而女孩的幸福則算不了什麽。

  宋徽宗放著三宮六院這些滿漢全席不吃,跑到勾欄瓦肆泡民間的妓女李師師,嚐嚐這道地方小吃。這也是偷情,可在施耐庵的筆下,便不是罪過而是風流佳話了。李師師傍上皇帝後,掛出了“歌舞神仙女,風流花月魁”的廣告牌,看來被皇帝泡是可以大肆渲染的光彩事情。天下人都議論這件事,皇帝不以為許,還常常從專用的地道鑽出來,臨幸一下李師師。而且不避近臣,讓楊太尉親自在外麵站崗。

  同樣偷情為什麽草民幹和皇帝幹這樣大的區別?因為在皇權社會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萬物都是皇帝的私人財產,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他睡任何一個女人不是偷情而是主人的恩寵,天下女子的房間無非是三宮六院的擴大而已。——雄性對雌性的控製權力,在動物世界和專製社會裏是衡量男人權威的一個重大指數,皇帝的權威最大,因此他的性資源理應最豐富,性自由更大。而一般的官員和財主,對自己家的丫鬟的性侵犯也沒人敢說出了不字,潘金蓮不服這個規矩所以她的下場很慘,賈璉玩府裏奴才的老婆,鳳姐潑醋可老祖宗認為沒有什麽大不了的。那麽一般的老百姓,對自己的妻妾有自由的性權利,泡別的女人則是覬覦,是偷情,是罪過,別的雄性動物不能原諒他。他們的性權利雖然不能和皇帝、大官比,但關起門來,這種控製權本質上是一樣的。這也是楊雄可以不去滋潤潘巧雲但不允許自己對巧雲的專屬性權利受到別人侵犯。而女人呢?隻能處於被處置的被動地位,讓人養著,讓人挑選,讓人玩弄,如果自己主張自己的性權利就是十惡不赦的罪過。

  套用一首民謠形容性權利的不平等:

  “皇帝胡搞是遊龍戲鳳,

  巡撫胡搞是深入群眾,

  知府胡搞是娛樂活動,

  知縣胡搞是體育運動,

  小吏胡搞是胡亂打洞,

  草民胡搞是流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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